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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5-17 22:06:09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 余长青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14日至5月16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2年10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022年10月28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落实。认真制定下发中共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政农组〔2022〕16号),将巡察组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逐一进行分解落实。局党组书记许强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整改工作,切实扛牢压实整改责任,共召开6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其中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助推农村产业兴旺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争取2022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专项资金200万元重点安排实施“五个万亩”特色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共实施12个项目。二是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截至2024年5月,全县涉茶企业952家,通过SC认证企业166家,省级龙头企业10家、市级龙头企业10家,规模以上企业18家,中国白茶十强企业3家。三是着力打响政和特色的农业品牌。已获得授权使用“武夷山水”区域公共品牌企业25家,政和茶叶获中国驰名商标2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商标1个。2022年获评“白茶产业统筹发展先行县域”、“茶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三茶统筹先行域”荣誉称号。2024年“政和白茶”、“政和工夫”品牌价值分别达61.18亿元、42.39亿元,品牌影响力位居中国农业区域品牌茶产业类别前列。“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达成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5个、省级及以上“一村一品” 专业村17个。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2)针对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采取成立工作专班,深入乡村指导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强项目监管,抢抓秋冬季节,加大人力、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工程施工进度;按照建成一个、验收一个、拨付一个的要求,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3个,建设面积10100亩,完成投资1616万元;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5个,总面积12300亩,完成投资2028万元;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5个,建设面积19000亩,投资3040万元,2019-2021年13个项目已全面完成市级县级竣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政和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将提早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3)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培育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发动宣传。广泛宣传合作社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增注册的农民合作社46家、家庭农场44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举办“合作社质量提升”培训班2期、家庭农场主培训1期,共培训示范社理事长110人、家庭农场主55人,推选5名合作社理事长参加省厅举办的“创业富民”培训;三是强化示范带动。2022年通过开展“空壳社”清理,已引导67家合作社注销,并选派21名农技(经管)干部挂钩帮扶合作社(家庭农场),累计开展指导服务86人次,2022年评选出省级合作社示范社4家、市级合作社示范社3家、县级合作社示范社10家,评选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7家;四是争取政策支持。已争取2022年财政扶持资金230万元、纾困企业贷款6185万元、乡村振兴贷440万元,扶持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发展实力;五是规范项目管理。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202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严把项目申报、立项、批复、验收关,确保惠农资金发挥最大作用。目前已全面完成7个农民合作社和8个家庭农场的项目验收工作,拨付补助资金230万元。今后将加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进一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工程,并结合惠农政策,扶持壮大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2.关于推进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4)针对白茶产业园区创建项目跟进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检查制度。2022年5月24日,政和县茶业发展中心与政和县财政局联合对白茶五大标准化产业园区项目进展情况及第一批1.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印发反馈意见。目前,石屯、镇前等2个白茶产业园区已通过验收;二是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政和县财政局关于加快新增专项债券支出进度实际提高实际支出进度比率的函》(政财预函〔2022〕7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12月26日已将1977万元专项债全额拨付给东平、铁山、澄源白茶产业园区。今后将持续跟进项目进展,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5)针对绿色农业项目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各既定项目的落实和执行力度,已不定期开展自查2次,并针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其中,政和县蓬远农民合作社申报的2018年省级农民创业园建设厂房项目因厂房用地手续没有办理而无法实施,已于2019年9月将该项目资金50万元列入2019年省级农民创业园项目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已拨付。今后将严格把好绿色农业项目申报、验收关,落实项目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二)政和县茶业发展中心:于2022年10月28日组织开展项目业务培训,并针对现有的项目“一对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随时督查项目进展,切实提升项目建设水平。已针对规上企业技改和设备提升项目、高标准绿色生态茶园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成立专班,对项目进行督导。今后将完善项目工作机制,加强项目谋划工作,为项目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强化项目执行力度,不定期开展项目自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6)针对推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双认证”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于2022年11月21日完成CATL认证,并获得CATL认证证书。 

完成情况:已完成

(7)针对农、兽残留检测工作开展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政策法规股科学指导督促乡(镇、街道)技术人员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工作,并不定期向各乡(镇、街道)通报农药、兽药残留检测工作进展情况,已完成2022年全年度共6500批次、2023年全年度共6977批次农药、兽药残留检测任务。今后将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农药、兽药残留检测,根据季度安排不同时节、不同品种的农药、兽药残留检测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8)针对生猪肉检环节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屠宰场于2022年10月起,为确保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严格肉检上岗制度,肉检员由取得肉品检验资格证的工作人员负责并签字,并已完善肉检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落实上级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9)针对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中共政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委编〔2019〕31号)文件要求,政和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抓好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完成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工作,统一行使兽医兽药、渔政、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农村宅基地、农村“三资”等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责。政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核定财政核拨事业编制17名,分别从原政和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划转5名、中国渔政政和县大队划转2名、政和县牲畜屠宰管理办公室划转3名、政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划转2名、政和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划转2名、政和县种子管理站划转2名、政和县植保植检站划转1名;设领导职数3名,其中大队长(相当副科级)1名、副大队长(相当正股级)2名,内设机构及直属中队股级职数4名。目前,政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编在岗8人,其中原政和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4人、中国渔政政和县大队1人、政和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人、政和县植保植检站1人。我局积极向人社等相关部门争取人员招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落实执法责任。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10)针对执法水平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农业农村法律汇编》《海洋与渔业执法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并对局在编在岗人员发放《农业农村法律汇编》,2022年12月8日组织召开执法人员学习交流座谈会,结合案例以案释法,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今后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针对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6月,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已安排资金3万元用于购置执法人员服装10套(包括植物检疫人员服装1套),规范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着装管理,统一佩戴执法记录仪。今后将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着装,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开展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不够全面的问题

(12)针对实施“两减一禁”不到位,对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监管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定期通报农药经营企业农药购销台账录入情况,全面落实实名购买制度,杜绝经营使用禁用农药,并要求所有的农药经营主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建立购销台账并及时录入福建省农资监管平台;2022年4月22日组织召开全县农资经营管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提高全县各农资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法治意识,规范从业行为,加强农资经营台账管理;经过宣传教育及全覆盖检查,全县各农药经营企业均能按要求规范记录农药购销台账并录入农资监管平台。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督办要求,通过核查办结农药购销台账案件3起,并已上报处罚结果,2021年已被下发相关责令改正通知书的8家农药经营企业的农药购销台账已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已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进行提醒谈话、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政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购销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执法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农资经营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针对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处理整治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已成立政和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9月印发《政和县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在城区设立一个总回收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截至2023年12月,我县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6吨。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已对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进行提醒谈话、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对环境危害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增强农药经营和使用主体的环保意识。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6.关于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31日,局党组组织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和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要性;二是根据县委修订的《政和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在2022年11月6日重新修订《农业农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5)针对网络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政和县委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和县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2年11月1日重新修订《政和县农业农村局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及《政和县农业农村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发布时间和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后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网络安全工作落地见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

(16)针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有关取消和下放审批许可事项的要求,全力做好县级的取消、承接、下放工作,实行审批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我局共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项目等135项,全部授权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已签订授权书,并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及时到中心综合窗口收取当天受理的审批件,并在承诺时限内将办结好的审批件送达中心综合窗口。授权事项在政和县行政审批系统受理、审核、审批,系统运作流程由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并纳入中心审批系统的统一管理和电子监察,截至2024年5月,已在系统上办理事项2741件;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推动政务服务公开、创新服务方式、严格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在办理审批事项前就能全面了解办理手续、程序、所需材料和填报内容,提前做好准备,做到农业部门多服务、农民和企业少跑路,进一步简化办事操作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针对推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3日,政和县农业农村局下达《关于加强益农信息社规范管理和运营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益农信息社运营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益农信息社日常运作情况监管,对处于锁闭状态的信息社督促整改或及时进行调整,进一步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提升为农服务效能,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便利到村,促进农户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各乡(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益农信息社设备的现场检查,不定期巡查益农信息社运营及设备维护情况,严防设备挪作他用;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督查,对运营效果不佳、设备管护不力的益农信息社重点督导,截至2022年12月,停运关闭的7家益农信息社,相关设备已收回。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等资源,为信息员提供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对信息员开展业务知识、诚信守法、风险防控、规章制度培训,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和经营素质,确保益农信息社依法经营、有效经营、安全运行,引导信息员拓展服务获取合理报酬,增加信息员收入,确保益农信息社可持续运营,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18)针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够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5月10日已清除日常工作实事项目,并把外屯乡湖屯村苦株林自然村排洪渠改造、镇前镇下园村人饮水蓄水坝建设工程和杨源乡富坂村门前机耕道硬化工程等3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项目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严格按照要求精心挑选实施一批服务群众的实事列入项目清单。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

(19)针对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股已发放收集100多份的《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调查表》,针对这些问卷调查,2022年11月底到12月初,我县举办两期的高素质农民农业实用种植技术培训班,培训内容围绕生态有机农业的发展、茶叶的种植方法、水稻病虫害防治、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零增长减量化等农民需要的技术。有针对性的选择参训对象,选择适宜培训课程的学员参加培训,培训对象中年轻人的比例比去年有所提高。今后在开展培训前将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确保充分发挥培训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0)针对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至2020年各乡(镇、街道)、政和县经济开发区等部门退回造福工程易地搬迁补助资金、特色现代农业补助资金等17笔共计87万元,误将科目纳入正常经费,实际已拨付相关乡镇,均为专款专用。市农业农村局转入的新冠病毒防疫资金专款结余60万元,已支付东平镇人民政府,用于政和东平光伏产业农业产业园千亩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供有机蔬菜及光伏农业产业园整改攻坚专项款。公务员培训及事业专技人员网络培训费用4261.5元,实际用于事业专技人员网络培训。今后将进行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政和县良种场:政和县良种场土地属于国有资产,没有分田到户,只有口粮田承包到户,农资综合补贴等专项经费已按口粮田发放到户,但是职工口粮田在退休后就回收归良种场集体所有,因此出现2013年技术推广经费10.3万元、2014年良种补贴3万元(转入技术推广经费)、2016年良种补贴4.479万元等5笔专项资金共51.84万元用于办公经费支出。今后将严格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政和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农机监理设备预算3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7万元,支出的3.37万元和1.97万元,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科目明细为“基本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今后政和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核关,做到专款专用。已于2022年11月17日完善工作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针对专款利息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2015年至2022年第一季度专款利息共计33万元已于2022年10月30日做调账处理,挂其他应付款-历年专项利息收入款。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专项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应按规定视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并已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于2022年12月15日开展财务业务培训会,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养。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已于2022年9月7日给予相关责任人员政务警告处分。今后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在财务管理上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二)政和县农科所:已于2022年11月8日将2021年全年专款利息7237.36元转入财政专户,今后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应按规定视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22)针对账务处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计提行政参公在职人员精神文明奖14.6万元,记账凭证科目与账本科目不一致,已于2022年11月3日调整一致,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账务调整频繁、账证不符等现象。(二)政和县屠宰场:已于2022年12月15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确保账面书写工整、账证相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针对内控制度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业农村局两个银行账户已于2022年11月4日开通短信提醒,网银已办理,由出纳付款,会计复核,并领取银行存款对账单对账。2022年12月15日召集相关人员开展财务业务学习并于2022年12月完善财务制度,完成财务制度牌制作,进一步规范财务流程,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针对付款方式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良种场:已于2022年11月18日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今后将严格财务规章制度、按照程序办理。(二)政和县屠宰场:屠宰户病死猪补偿款从2022年11月开始将按要求打入屠宰户实名银行卡;政和县屠宰场电费及通讯费已于2022年11月开始授权银行托收,2022年12月15日建立财务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付款方式。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5)针对收入长期挂账未确认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政和县农科所渣场租金3万元属于农户田租,已于12月8日将3万元租金予以发放。②经核实,政和县农科所共出借福建亮节工贸有限公司80万元资金,出借时间为2012年1月9日。政和县农科所已于2014年收回利息14.4万元(可计算为本金收入),2023年12月收回资金36万元,截止目前追回资金50.4万元。县纪委已于2023年11月30日给予县农科所相关责任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针对工会经费开支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已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县支行设立工会账户,今后将对工会开支实行专账管理。(二)政和县茶业发展中心: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行设立工会专户,实行独立核算。(三)政和县良种场:篮球比赛的经费超额部分4800元已于2022年10月31日退回良种场账户,召集良种场相关人员开展基层工会制度学习,并已在中国农业银行政和县支行设立工会账户,今后将严格实行独立核算,规范工会开支。(四)政和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工会印章已刻制完成,并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已在中国人民银行政和县支行设立工会账户,今后将实行独立核算。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针对存在白条入账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屠宰场于2022年12月15日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今后将严格按财务制度要求,使用正式发票支付,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8)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全县100家益农信息社的电视、电脑等设备已于2022年11月30日完成固定资产申报,已停运关闭的7家益农信息社设备已收回。今后将严格按照设备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职责,确保益农信息社建设所投放的固定资产不流失,做好设备常态化管理和维护。(二)政和县屠宰场:于2022年12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制度及设备报废流程,今后县屠宰场报废设备资产达3万元(含)以上的,将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备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针对公房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科所成立由所长任组长的公房清退小组,负责政和县农科所公房清退工作任务的整改落实,并于2022年11月4日下发房屋清退通知书。已调离政和县农科所的陈某于2022年11月20日搬出政和县农科所宿舍,经政和县农科所核实排查,目前公房未出租给退休人员和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今后政和县农科所将严格执行公房管理相关规定,按要求签订租房合同。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工程管理、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30)针对未按程序确定施工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农科所:2019年11月6日,政和县农科所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议上研究议定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农田水利维修工程;2019年11月27日召开所务会议上又对人居环境整治增加的项目进行讨论确定;人居环境整治最后按实际工程量经验收合格后计算费用,经结算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各项费用合计为50454元;农田水利维修工程费用合计为46245元。以上两项费用于2019年12月19日政和县农科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后报账支出。召开政和县农科所项目培训会,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工程项目建设,按程序确定工程承包方。(二)政和县良种场:已于2022年11月14日开展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今后将严格按照程序确定工程施工方。(三)政和县屠宰场:修缮屠宰车间屋面维修费2.48万元,于2020年12月23日通过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2020年12月25日签订施工合同;检验室装修款2.03万元,已附审计报告工程明细清单,今后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项目建设,健全档案材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良种场:已于2022年11月14日开展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今后将按照程序开展政府采购,采用询价等方式确定承包方。(二)政和县屠宰场:购买非洲猪瘟检测仪4.7万元,已附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购买报价函及会议纪要;南平兴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承接污染源检测共5笔7.8万元,已附会议纪要及检测合同(2019.8-2020.7,年费用24000元;2020.8-2023.7,年费用20000元),今后将规范采购程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会议研究确定工程承包方。(三)政和县茶业发展中心:关于2021年12月支付校本教材印刷费用4500元,由某公司承接未经会议研究确定的问题,经核实,政和县茶业发展中心已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并发文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政和白茶宣传等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1〕11号);于2022年10月28日组织专题学习会,于2022年11月7日成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四)政和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2年11月4日,政和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南财采〔2021〕1号)及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南财采〔2018〕4号)文件,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规范采购流程,严把财务审核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2)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2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廉政风险点补谈;2022年10月31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等源头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3)针对机关效能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全局站所负责人会议重申机关效能制度,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机关效能督促提醒,2022年12月15日,开展机关效能教育会议,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机关效能意识。今后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机关效能抽查,规范签到管理,及时通报考勤情况,并将日常考勤情况和日常机关效能检查结果运用到干部评先评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4)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政和县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10月31日组织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和各站(所、股、办)负责人学习《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凡涉及示范社(示范场)申报、涉农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皆按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5)针对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已分别在2022年11月底、2023年11月底及12月初为联系党支部上一堂党课;二是2022年10月31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三是建立督查机制,每半年督查一次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今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班子成员将加强对挂点联系党支部组织工作的指导,积极参加指导下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重大组织生活。(二)政和县农科所: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支委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今后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按要求召开相关会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改后再犯的问题

(36)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改后再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政和县良种场: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租赁合同方面知识,提高工作业务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也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县良种场将严格按照要求签订合同。(二)政和县农科所:2022年10月29日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县农科所今后在制定合同时将严格审核,不再出现随意涂改合同内容、承包时间前后不一致、日期填写不严谨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三农”干部队伍。

(二)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主体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紧扣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量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要进一步做好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在抓好巡察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321180;通信地址:政和县熊山街道中元路93号;邮政编码:353600;电子邮箱:fjzhnyj@163.com。



中共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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