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为中心城区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活动年
2月23日上午,县委政府召开中心城区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活动年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影响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整体形
象的一些久治不愈的问题,尤其是横穿马路、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垃圾乱扔乱倒和车辆乱行乱停乱放、违法改装车灯、城
区超速行驶等问题,力求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城区秩序明显好转,市民的一些不文明行为习惯得到有效纠正,城区和谐
环境得到全面优化。
县委副书记王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明艳,县政府副县长翁贤忠参加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副主任黄冰琼,县委文明 委成员单位领导、乡镇主官、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出席会议。熊山街道、交警大队、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老年志愿者协
会、政和义工联合会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政和县文明委还印发《关于在中心城区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活动年方案》的通知,对活动年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活动年内容:熊山街道、交警大队、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任务重
1、开展社区垃圾乱扔乱放、高空抛物等环境卫生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对垃圾乱扔乱放、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
育劝导,重点对垃圾乱扔乱放行为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熊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2、对行车不礼让行人、行车乱变道行为;机动车违法改装车灯、城区超速行驶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规、无序停 放,非法改装三轮车上路行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重点对
行车不礼让行人、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行为进行曝光。重点监控2个路段:政府门口至西门环岛路段;政府
门口至东门路段。5个重点路口:政府门口、西门环岛、汽车站前、林贸路口、东门路口。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3、对未在规定的区域和规定的时间内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并曝光。选择政府门口至西门
环岛路段、市民广场作为严管街。其他主要街道作为定时管理街。
责任单位:县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4、要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活动,在显著位置展示文明公约、学生公约。要指导未 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校园周边无销售“三无食品”,无销售恐怖、暴力、迷信、低俗、色情
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在各重点路段、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便民服务、引导上下公交车秩序、劝导不文明乘车行为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引导“讲文明,树新风”好风气。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志愿者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老年志愿者协会、政和义工联合会
活动时间:2月份开始至2017年年底结束
2月份开始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并做具体分工:
县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师生开展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加强对所联系群体开展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工作。
熊山街道各社区负责城区居民加强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引导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做好营运车辆驾驶员文明规范运营的宣传引导工作,在本单位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评先评星,推动文明 行为规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执法局做好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维护市场经营文明有序开展的宣传引导工作。
各志愿服务团队,配合活动开展,阶段性组织志愿者做好文明行为的宣传引导劝导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包括有计 划地组织志愿者通过发放市民文明公约宣传单进行文明劝导和宣传;定期在违规停车多发地段进行巡查,对违规者进行监督
和劝导;组织老年志愿者团队劝导教育老年人规范文明行为;协同各类学校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团队劝导青少年规范文明行为
等。
方案提出: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曝光、惩戒
曝光:县交警大队发挥其职能、技术、设备等优势,收集垃圾乱扔乱放、行车不礼让行人、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 翻越护栏、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乘客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视频或截图,给予曝光工作技术支持,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
、微信等新兴媒介开设专题专栏,曝光不文明行为,同时在栏目中提供报送途径,发起“不文明行为随手拍”等活动,号召
市民踊跃参与提供线索。
惩戒:各成员单位在监督收集不文明行为的同时,要收集好不文明行为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情况, 并向指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由办公室分类反馈到相关单位、部门,给予不文明行为人一定惩戒。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属
国有企业的,通报到所在单位,要求所在单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影响或取消当事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单位同一人3
次(含3次)以上被曝光或者3人(含3人)以上被曝光的,给予该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面清单上扣分;属于在校学生
的,通报至所在学校,由学校制定并给予相应惩戒;属于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通报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制定并给予相应惩戒等。城区六个街道居民,由管辖街道在各自社区显眼位置张榜公布名单,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
。
活动年还成立了指导小组:县委副书记王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明艳,县政府副县长翁贤忠任副组长,县 委文明办在指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下设办公室职责,牵头协调和统筹活动开展,召集相关单位共同研究部署工作,
做好动态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曝光视频和图像的最终审核工作。同时,县委文明办根据各单位在活动过程中发现
的不文明行为人名单,分类报送至各相关单位、部门。
本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