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9月20日起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高污染车辆进行局部区域限行。现将限行区域通告如下: 城区:从西门汽车站经民主路、解放街、胜利街至交警大队路段;从县政府门口至南门樟树下的南大街路段;从东门凤嘴经元峰大桥、二中、彩虹桥至林茂路段;暗桥红绿灯经二级路、汽车站、水利局、政和一中至交警大队路段。 熊山街道:交警大队至稻香桥头路段;南门樟树下至林屯小学门口路段。 石屯镇:茂旺茶业有限公司门口经石屯加油站沿民望街至宝菱灯饰有限公司门口路段;茂旺茶业有限公司门口经石屯汽车站至祥盛彩印有限公司门口的204省道路段。 东平镇:柯厝桥至茶桐岭路段;东平镇汽车站至西津南山下路段。 铁山镇:铁山化肥厂桥头经镇政府至鸭子铺桥头(日升食品有限公司门口)路段。 岭腰乡:岭腰村至锦屏村24公里乡道。 外屯乡:外屯桥头(省道口)至昌岐洋村庄路段。 杨源乡:地标处(杨源派出所往下100米)至中心小学路段;杨源车站(公路养护基地)至乡政府路段;乡政府至中心小学路段。 澄源乡:澄源中学至云根红茶厂路段。 政和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