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打扶贫款的歪主意,从严惩处!”14日,笔者获悉,建瓯市纪委近年来对镇村一级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清查行动,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克扣、冒领、侵占扶贫资金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如何强化监督检查,防止扶贫资金流失,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建瓯市纪委开展精准监督,建立健全扶贫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根据《福建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12种问责情形,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制度遵循。 该市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采取查阅账册、查看现场、信息比对、入户核实、电话抽查等方式,着重检查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资金是否及时下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在全市开展“地毯式”清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摸清查出的重点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对每件群众举报,登记入册,实行有诉必理,有案必查,确保件件有着落。建瓯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对党员干部参与虚报冒领扶贫专项资金的,坚持从严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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