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对2016年新建投产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销售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及以上分档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该政策执行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政策依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综[2016]35号)
对接部门: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8873908
办理: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申报办法组织企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