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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纪委通报五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6-04-29 10:05:11 来源:   责任编辑: 海舟  

    五一、端午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近日,南平市纪委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延平区南山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胡光辉违规大办婚宴问题。2015年12月6日,胡光辉未按规定履行报告程序,大操大办其女儿婚庆,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2800元。胡光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建阳区华家山竹木采育场场长朱正仪挥霍浪费问题。2013年7月至2015年3月,朱正仪签批违规购买土特产、烟酒茶、娱乐场所高消费等支出16919元。朱正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顺昌县洋墩乡党委统战委员邹德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底,邹德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烟叶生产考察学习费2万元,并自领5000元。邹德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松溪县花桥乡大浦村村委黄建娘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黄建娘多次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共计1310元。黄建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政和县看守所所长李光照违规发放津补贴、购买土特产等问题。2014年1月,李光照从单位私设的“小金库”中违规开支招待费、购买土特产等费用18889元。李光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悉,今年1-3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0件,处理8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南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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