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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80位农民工讨薪62万元

2016-03-30 09:41:15 许周生 杨建明 袁玉娟来源:   责任编辑: 海舟  

 政和新资讯网讯  历时四月,横跨数省,波及80名当事人,涉案金额达62万余元,经政和县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3月24日,这样一起农民工工资执行案圆满解决。

 2015年9月11日,浙江省庆元县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依法查封了政和县某竹制品公司的机器设备及产品、原材料等,此举让公司80位农民工在毫无征兆情况下失去工作的同时,也意味着他们辛劳工作的劳动报酬兑现无门。

 为此,他们到当地政府、浙江省庆元县法院了解情况,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政和县法院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主动介入,并与县劳动仲裁机关联合开展引导工作,最终74位工人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6位工人到法院诉讼。

 经劳动仲裁和诉讼,该公司应付80位职工计工资人民币620278元。于是,80位职工分7案,分别于2015年10月28日、11月3日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政和县法院高度重视这起涉及广、情况复杂的执行案件,指定由执行局长办理。经查,被执行人该公司法定代理人王某琳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15年10月10日被浙江省庆元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已被刑事拘留,后于2015年11月底取保候审,庆元县法院受理的相关执行案件也移送公安机关。为执行此案,法官多次到庆元县法院、庆元县公安局协调。2015年11月9日,庆元县法院将该院查封的公司财产移交政和县法院处置。取得财产处置权后,政和县法院及时查明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情况,积极向被拖欠单位收取欠款。分别向山东、广东珠海、浙江宁波及当地的单位和个人发函追回欠款人民币311610.53元。同时,执行小组还采取公开变卖产成品、原材料等方式筹资,最终,62万余元的薪酬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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