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新资讯网讯
历时4个月,横跨数省,波及80名当事人,涉案金额达62万余元。就是这样一起农民工工资跨省执行案,3月24日在政和法院的执行款兑现现场完美终结。
2015年9月11日,浙江省庆元县法院在执行案件中依法查封了福建省政和县某竹制品公司的机器设备及产品、原材料等,此举让公司80位农民工在毫无征兆情况下失去工作的同时,也意味他们辛劳工作的劳动报酬兑现无门。
为此他们到当地政府、浙江省庆元县法院了解情况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政和法院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主动介入,并与政和劳动仲裁机关联合开展引导工作,最终74位工人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6位工人到法院诉讼。
经劳动仲裁和诉讼,该公司应付80位职工计工资人民币620278元。于是,80位职工分7案分别于2015年10月28日、11月3日向政和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政和县法院高度重视这起涉及广、情况复杂的执行案件,指定由执行局长亲自办理。经查被执行人该公司法定代理人王某琳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于2015年10月10日被浙江省庆元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已被刑事拘留,后于11月底取保侯审,庆元县法院受理的相关执行案件也移送公安机关。为此政和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到庆元县法院、庆元县公安局协调,2015年11月9日,庆元县法院将该院查封的公司财产移交政和县法院处置。取得财产处置权后,该院及时查明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情况,积极向被拖欠单位收取欠款。分别向山东、广东珠海、浙江宁波及当地的单位和个人发函追回欠款人民币311610.53元。与此同时,执行小组还采取公开变卖产成品、原材料等方式,62万余元的薪酬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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