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联合下发《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 3月10日前发布公开招聘方案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限额和人员结构内,制定当地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经设区市人社局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核准后,向社会公布。3月10日前,各市、县(区)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新任教师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各地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公开招聘,同一县(市、区)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条件应一致。所补充的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各地招聘乡村教学点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到省外招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通过专项公开招聘确定人选,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各地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报名时间3月24日截止 3月18日- 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5月13日前,公布笔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