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福建省浦城县纪委对春节期间存放不规范、动用未报备车辆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2015年2月22日、24日,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带班值班,驾驶员开车接送,2次动用公车未报备,未遵守公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局长蒋建斌诫勉谈话。 2、2015年2月21日上午,浦城县国投公司车辆接送总经理张政瑞值班,动用车辆未报备,未遵守公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总经理张政瑞诫勉谈话。 3、春节期间,浦城县高坊水库新任主任黄振铭分别于2月18日、19日、20日代原主任值班,自驾公车往返城关和高坊水库,回浦后没有按报备地点停放。高坊水库新任主任黄振铭春节期间多次自驾公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未遵守公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振铭诫勉谈话。 4、2015年2月24日上午7点左右,浦城县农业局车队长陈和平和绿办主任廖义利动用县良种场车辆前往山桥农业基地。该车属农业局山桥实验基地使用,归绿食办主任廖义利驾驶。廖义利春节期间动用封存车辆未报备,未遵守公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县农业局纪委给予廖义利诫勉谈话。 5、浦城县富岭镇政府驾驶员林望田驾驶公车分别于2月18日、21日,去水南妹妹家看望病危母亲、到桂都酒店探望春节回浦上海客商李某,动用车辆未报告。富岭镇纪委给予林望田诫勉谈话。 6、浦城县水北街镇镇政府办公室安排闽H49913车辆作为2月22、23、24日接送干部值班用车,在城关行驶。但调查核实期间,该车驾驶员阮佩宝对用车情况说明不实,含混不清,不够配合调查。水北街镇纪委给予驾驶员阮佩宝通报批评。 7、2月21日、22日及春节假期间浦城县官厝乡政府驾驶员刘军擅自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他车辆加油三次共600元。未严格遵守加油卡管理制度。管厝乡政府对驾驶员刘军给予辞退。 通报要求,“五一”即将来临,浦城县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打消侥幸之心、松懈之念。要切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防范和惩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高压态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着力营造廉洁从政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