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下午,政和县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在七星溪查获一起电鱼违法行为,抓获一名电鱼违法人员,查扣了电鱼工具,没收了渔获物2斤,并将对电鱼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大河道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查处打击河道电鱼网鱼毒鱼违法行为,加大电网毒鱼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力度,有效遏制电网毒鱼现象,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向好。 同时也提醒广大电鱼毒鱼人员,《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网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电鱼网鱼者珍爱生命,河深水急,且电捕鱼工具电压高、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操作不当将危及自身安全,且行且珍惜。(余 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