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电梯安全检查时发现,商业街一住宅楼电梯未纳入应急管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造成该楼栋小区部分住户不缴纳管理费,存在管理空档。由于无人牵头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电梯无法有效维保。监察人员责令该电梯限期整改,并对电梯进行现场封存。 3月2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张贴告示,并先后召开了两次现场协调会解决此事,在最短时间内帮助推荐出业主代表和确定维保单位,并最终签订维保协议。协议签订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梯进行解封,并由维保公司进行维保检测。3月10日,该电梯已正常安全运行。 曹金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