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福建省政和县纪委监察局通报2起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典型案例。 1.镇前镇下庄村挤占挪用2013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资金问题。2014年1月,县农办将9.4万元雨露计划资金拨付6个乡镇的13个村,由村自行开展培训,其中拨付给镇前镇下庄村6000元。经查,镇前镇下庄村收到补助资金后并未开展培训,而是将上述资金用于村公益事业等支出。2016年1月14日,政和县农业局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下庄村0.6万元予以收回,重新安排用于其他贫困村的雨露计划培训。对于镇前镇下庄村挤占挪用2013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资金问题,政和县纪委决定给予下庄村时任村委主任刘小生通报批评处理。 2.熊山街道官湖村以现金支付工程款给个人,未使用正规发票支付工程款问题。经查,2014年官湖村主干渠清淤整治及渠体建设工程,官湖村在支付工程尾款6.8万元时,工程施工承包人范某某为了能不通过挂靠的福建南平江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支取工程款,在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下,直接用支款凭证、工程土建工资表到官湖村领取工程款,官湖村主任杨木荣给予审批通过。县纪委责成熊山街道要求官湖村委会和熊山街道会计服务中心整改,要求施工方工程承包人范某某退回款项、取得正式发票并重新按规定程序审批报账,把款项转入中标公司。同时,政和县纪委决定给予官湖村时任村委主任杨木荣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要求,扶贫资金安全是底线和红线,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树立规矩和纪律意识,强化“向扶贫资金伸手必被捉”的思想认识,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基层党委、政府要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做好宣传贯彻,切实提高村主干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扶贫工作中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县纪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审计,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严肃追责,坚决曝光,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让基层生态持久净化,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