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两份编造的假合同,顺昌男子廖松富从他人手中骗取了31万元的承包款,而后挥霍一空。经顺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7月21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廖松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09年,廖松富在任顺昌县洋口镇综合林场副场长期间,手中保留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数份。当年7、8月间,廖松富向陈某等人谎称林场有一片120亩毛竹山场于2011年12月底到期,林场决定先行预期对外承包,承包费20万元,还将变造后的空白合同文本拿给陈某等3人看。陈某等人信以为真,表示愿意承包,并交了承包款。之后,廖松富将收到的20万元承包款挥霍一空。2011年10月,廖松富又以同样手段,从邓某手中骗取12万元后挥霍一空。 案发后,廖松富外逃。2014年12月4日,廖松富被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