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一男子借酒壮色胆,竟欲强奸工友的妻子,后因对方坚决反抗未能得逞,并被当场抓获。7月20日,经建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人俞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俞某与杨某是建阳区一竹制品厂的工人,均住在工厂宿舍。2014年11月8日晚,俞某在外喝完酒后回到厂内宿舍,推门进入杨某的宿舍,见杨某不在,只有杨某的妻子傅某一人在宿舍内便退出。随后,俞某再次来到杨某宿舍,将衣裤脱掉后放在门口,赤身进入房间,将宿舍外间灯关掉后掀开布帘进入里间,见傅某平躺在床上看电视,俯身欲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傅某见状起身反抗,大喊救命。俞某见状遂欲逃跑,被闻声赶来的杨某等人当场抓获并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俞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为此,法院结合俞某的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作出了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