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澄源乡村民周某到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称其原在开发区欧圣实业有限公司营运部工作,由于一些原因于前段时间辞职,公司答应将其工资结清给他,可是迟迟没有兑现。昨天其去公司财务部询问,财务部称接到营运部通知,其在5月7日运种蛋到孵化场过程中,驾驶不慎,造成种蛋破损2996枚,扣除合理损耗,其应当负责赔偿2226枚破蛋的损失(每枚2元,共计4452元)。对于公司这个处理决定,周某表示无法接受,其认为自己辛辛苦苦、起早摸黑开车一个月工资也就4000元左右,且当时破损的种蛋数量没有那么多,又是在其辞职后再来进行处罚,明显是故意刁难。 调委会工作人员从欧圣公司营运部了解到,营运部在当天事故发生后,马上进行了调查,并于5月12日出具了事故调查报告,由于周某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因此处罚暂缓。现周某要辞职,公司的处罚决定当然要执行,不存在故意刁难的情况。 由于该起事件属于欧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问题,并不属于农民工欠薪纠纷,调委会工作人员向开发区维稳中心吴江平主任汇报后,经吴主任与欧圣公司领导沟通,公司同意减免周某1000元。但周某还是认为处罚过重,于7月22日,23日连续两天上路将公司运输车辆拦下,要求解决此事。 为了不使矛盾激化,开发区调委会和警务室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对于周某上路拦车的行为,工作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告知其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还可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采取过激行为,有可能触犯法律将得不偿失。在查阅了欧圣公司营运部对周某所做的处理决定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也指出了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清点破损种蛋时当事人未在场,当事人未签字确认,做出处理决定不及时等。建议公司在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同时,也能从人文角度体恤和爱护员工,让员工在离开公司的时候,没有怨恨之心。 最终,欧圣公司采纳了工作人员的建议,研究后对周某作出减半处罚的决定,周某表示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