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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买房人拿不到房也要还房贷

2015-07-18 08:30:30 来源: 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   

   

    房子,房子,房子!当年房价高涨时,以囤积的心态买房,如今烦恼不断。这些烦恼中有的是因为房价不再那么坚挺,感觉懊悔;有的是当初为了囤房而钻了空子,现在后患无穷。
    开发商资金断裂
    新房子烂尾
    银行催我继续按揭
    范先生:
    我在柯桥某镇里买了套房,90㎡,每平方米5400元,加上按揭利息总共要60万多一点。
    买完房后,我长期在嵊州做生意,柯桥的房子没有过问。按当时购房协议约定,交房时间是今年5月。
    上个月,我回来打算收房,才知道事情不妙。楼盘烂尾了。听说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断裂,欠了一屁股债,自首了。在得知消息的当天晚上,我就收到了银行房贷的催款短信,真是莫大的讽刺啊!
    我想问,眼看着拿房无望,但是我每个月还要交2500元的按揭款,这可怎么办?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
    你拿不到房子,和交银行按揭,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以拿不到房来对抗按揭。
    你跟开发商之间是房屋买卖关系。银行按揭,是银行借钱给你,让你拿着这笔钱去买房,银行跟你之间是借贷关系。银行足额借钱给你,没有过错,你不能以现在拿不到房子不还银行的钱。
    这是法律关系,从现实上来说,我很理解,房子都拿不到了,还要付房屋按揭款,确实很无奈。
    如何解决:首先,查看开发商是否还有其他资产可供查封,你可以以开发商没有履行交房,合同违约要求赔偿。前提是开发商有其他资产可做赔偿。如果不行,以前也出现过所有业主自己凑钱把房子盖完,自行收房的情况。
    第二,要看开发商房屋烂尾,是不是把建设款项挪作他用。一般现在建设款项都是专款专用,放在监管账户里,钱款的支出必须与工程有关。如果开发商挪作他用了,那么监管单位,比如房管部门,还有监管账户设立的银行,可能属于监管失责,需要承担责任。
    双拼房的所有权人为两亲家
    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网友“夕阳红”:
    前两年我家买了一套“特殊”的房子。房子实际上是给女儿女婿买的,但是他们小两口各自名下都有一套房子,没法再用自己的名义买。第二个“特殊”是我们买的是双拼房,开发商两套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房子打通成一个大套卖,但是房产证做两本,算两套房,购买时也需要两个购房资格。当时两个购房资    格,就是我们两老和亲家两老。
    但是,房屋出资上,我们两老出了100多万,我女儿他们小夫妻出了50多万,亲家是没有出钱的。
    我现在总在担心,这么复杂的房屋产权会不会有后患。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和平:
    我们抛开亲情不说,单讲法律风险。房产证如果是两方亲家,也就是两对老夫妻的名字,那么,从法律上来说,他们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进行房屋买卖,或者抵押登记借款,或者做生意失败甚至赌博,用作债务偿还。
    即便你们之间是这样的一个出资比例(女方父母,和小夫妻出钱),也是无法对外抗辩的。
    如何避免这样的法律风险,双方父母可以将房屋“赠予”小夫妻,中间涉及到一个税的问题,大约为房屋总价的3%,这样就相当于把房屋过户给了小夫妻。前提是房款已经付清,在按揭中的房屋不能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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