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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奖纳入我县品牌战略工作奖励

2015-06-26 08:25:29 吴史春来源: 图片来源百度网  责任编辑:   
    政和新资讯网讯 据悉,经县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从今年起,获得专利奖的专利纳入我县品牌战略工作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省专利特等奖)的专利,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一等奖)的专利,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优秀奖(省专利奖二等奖、市专利奖一等奖)的专利,给予3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三等奖(市专利奖二等奖)的专利,给予1.5万元奖励;对获得市专利奖三等奖的专利,给予1万元奖励。
    为鼓励发明创造,此前,我县已于2012年出台专利奖励政策,并在2014年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奖励金额分别大幅度提高至每件2万元、5千元、1千元。
    专利奖纳入我县品牌战略奖励,对进一步提升我县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利支撑与引领作用,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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