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在松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张某特地送来锦旗“破案神速”,对民警叶卫民的尽职尽责表示感谢。5月30日,家住松溪县城的张某(政和县人)急急忙忙跑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石蛙”被人骗了。 原来,5月26日,张某到县“七一”桥头卖“石蛙”,在旁边做买卖的“李辉”,称自己是张某老乡,希望张某将“石蛙”赊给他去卖,等出售完再跟张某结账。于是张某就将“石蛙”以每斤105元赊给“李辉”。过了几天,张某连“李辉”电话都打不通了,于是他赶紧到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民警叶卫民通过调查,发现政和县没有张某所说的“李辉”。“这可如何是好啊?”张某着急得在派出所团团转,突然他想起一条线索:前几天他看到“李辉”骑着红色的摩托车在“七一”桥头经过。 叶卫民立即调取该处的视频监控,查找到了那辆摩托车的车主,原来“李辉”叫陈某辉,家住松溪县郑墩镇,并不是政和人。 叶卫民立马与张某一同前往陈某辉家,但是并未找到陈某辉,其父母说他有可能在城里亲家处。于是叶卫民又马不停蹄赶往松源镇,终于在其丈母娘家见到消失了几天的“李辉”。 经了解,原来陈某辉将张某的“石蛙”以每斤150元的高价卖出去,但没多久便把钱花光了。于是他想通过玩“失踪”,把还钱时间缓一缓。通过民警调解陈某辉当场将所欠钱额全部还给张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