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新资讯网讯
抢劫入狱两年、殴打他人行政拘留五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四个月……14日,笔者获悉,劣迹斑斑的魏某兴出狱不到三年再次因怒砍陪酒女,被政和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14年9月,魏某兴在某KTV结识了陪酒女王某,在进行性交易期间,魏某兴觉得王某对自己不够尊重,便产生报复王某的想法。 2014年10月13日,魏某兴再次约王某到政和县城关某宾馆。但二人在交谈时,魏某兴认为王某的言语又一次伤其自尊,便从床单下拿出菜刀向王某的头部砍去,左脸被砍伤的王某立即向魏某兴求饶,并向门外呼救。闻讯而来的宾馆老板立即报警。经鉴定,被害人王某的伤情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兴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持刀伤害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