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想到前妻不仅给自己戴了“绿帽子”,自己还帮他人抚养儿子长达六年之久。5月6日,笔者获悉,顺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某的前妻杨某赔偿谢某抚养费2万元。
谢某和杨某是交往多年的情侣,2009年3月,杨某生下一子,因杨某未达法定婚龄,两人于2010年11月才登记结婚。但好景不长,结婚才一年,两人便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两人约定孩子由谢某抚养,杨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十八周岁。 孩子长大后,谢某觉得孩子越来越不像自己。2015年2月,谢某委托鉴定中心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排除谢某为谢小洋的生物学父亲。得知这一结果后,谢某非常愤怒,遂将杨某告上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