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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5年3月下旬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政府办党组(金融办、外事办,含:经济研究中心)、岭腰乡党委及其下辖各村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 县委巡察一组 被巡察单位: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组 长:陈盛 副组长:朱雪芳、林召宏 专门值班电话:18039767016 通信地址:(1)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一组收;(2)在政和县官湖村塔下49号(县委巡察驻地门口)和政和县南大街137号(县人民检察院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县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县政府办党组(金融办、外事办,含:经济研究中心) 组 长:胡青盛 副组长:叶儒平、张功闽 专门值班电话:19959930162 通信地址:(1)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二组收;(2)在政和县官湖村塔下49号(县委巡察驻地门口)和政和县解放街2号(县政府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县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岭腰乡党委及其下辖各村 组 长:范祖明 副组长:薛明、魏子萍 专门值班电话:17360996461 通信地址:(1)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三组收;(2)在岭腰乡岭腰村41号和岭腰乡岭腰村中心街45号(岭腰乡政府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中共政和县委巡察办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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