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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和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5月7日至6月7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全面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整改方案制定、抓整改工作推进、抓整改成效督查;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督导,其他班子成员负责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全力推动整改工作高效推进。 (二)深入剖析问题,科学制定方案。住建局党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中的主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了反复研讨会商,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反馈意见,整理《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梳理、逐一细化、逐条分解,制定《关于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项项有回音。 (三)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反馈意见中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住建局党组强调在集中整改期间全局上下要举一反三、深入反思,对相关、类似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隐患,取得实质性成果。同时注重标本兼治、统筹推进,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立足长远、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果长效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良好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 (1)关于推动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住建局于2024年5月28日印发《2024年村镇建设暨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建综〔2024〕72号),要求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多规合一”的方式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截至2024年12月,全县38个传统村落均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2024年住建局给予14个完成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的村庄资金补助;二是2022年9月已督促澄源乡按照保护要求对前村村福寿寺、镇前镇对梨溪村法海禅寺存在墙体局部开裂等问题进行修缮加固;三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约谈乡建股等相关工作人员,强调要加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巡查,及时跟踪隐患消除,确保安全;四是强化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切实落实好传统村落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对传统村落、历史建筑保护、监管,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属地做好日常巡查及管理工作,并委托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指导我县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并进行监测评估;五是2024年8月7日、10月24日乡建股分别组织各乡镇负责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数据报表的真实性,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关于树立安全生产防线意识不够牢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加强对供水抢修现场设置封闭围栏、警示带、警示灯、减速牌等安全措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防线,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二是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印发《政和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政水〔2024〕40号),从制度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抓好各领域安全防护和风险防控;三是2024年12月3日,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公司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意识,今后住建局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关于住房保障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住房保障中心已于2024年8-9月对相关住户进行入户走访,目前李某因年龄较大,不便外出打工,已于2024年9月2日入职福建省九竹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二车间从事工作,县住房保障中心将继续跟踪管理,不定期对其进行入户走访;二是县住房保障中心与城管局的租房合同已于2024年9月14日到期,目前已终止与城管局的租房协议;三是住建局已于2023年12月15日印发《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的通知》(政建综〔2023〕99号),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的准入资格审核、年度资格的复核要求,加强公租房的租后管理,县住房保障中心将每年入户巡查2次。 (4)关于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住建局与县城管局建立联动机制。发挥城管局人员在市政一线巡查密度高,能快速全面发现市政设施隐患的优势,专门建立市政设施维护群,适时上传市政设施故障信息,建立“城管巡,住建维”的机制,及时准确做好市政维护;二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0月29日印发《政和县市政设施运维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建综〔2024〕117号),加大市政道路日常巡检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及时修复隐患问题,进一步规范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确保市政设施修复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通过在“政和住建”微信公众号上加设市政设施隐患问题反映渠道等方式,加强与市民群众的沟通互动,切实推进我县城区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稳定。 2.行业监管责任压得不实。 (5)关于遏制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建工股已对仍未整改的9个“未批先建”项目发出的督促整改通知单,目前已完成整改3个;二是截至2024年12月,建工股累计排查发现我县财政投资(含国企自筹)100万以上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但未办理项目共16个,已登记造册,今后将深入实地逐个摸清问题症结,分类加以解决;三是2024年12月25日,建工股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16个项目再次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若期限未整改,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关于燃气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住建局积极上报争取老旧管道更新改造项目资金,投入小区管网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埋设新城豪庭小区燃气管道,2025年将正式实施;二是截至2024年12月,南平市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实名销售系统935人次全录入,33户餐饮场所已完成管道天然气改造,正在加大力度推进,加大宣传力度,推动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三是2024年11月8日县燃气站已对金鸡山和联东液化气站进行约谈;四是结合闽政通燃气安全检查系统,县燃气站每周固定开展一次燃气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问题隐患并上报系统。 (7)关于招标备案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工股已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检查;二是2024年12月24日住建局组织建工股业务人员加强招投标以及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认真按照《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的通知》(南建筑〔2021〕4号)精神,加强对招标文件审查、招投标过程监管等工作。 (8)关于对房地产市场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5日县房产交易中心已对我县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同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房地产中介机构登记情况,并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对中介机构检查;二是对县域内7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家中介机构建立台账(原10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交付;原17家中介机构,5家中介机构已闭店),规范房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为下一步推进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打好基础。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有差距。 (9)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5日县房产交易中心已对我县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同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房地产中介机构登记情况;二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约谈县房产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规范,针对问题,找明原因,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加以解决;三是县房产交易中心向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发放《告知书》,要求构于2025年12月前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将列为不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10)关于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约谈乡建股等相关工作人员,强调督促抓好乡镇污水管网建设,提早谋划,加强申报争取乡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消除空白点,补强薄弱点;并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好乡镇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维责任;二是根据年初任务安排,铁山镇、东平镇、石屯镇等8个乡镇已完成“一张图、一张表”工作,2024年乡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38公里,按照序时进度推进,截至11月底已完成38.2公里;三是督促协调相关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的溯源排查和建设进度。 (11)关于创建文明工地环境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监管项目工地安装扬尘和噪音监测仪,建立统一平台,超标报警,第一时间介入处置;二是县质安站已于2024年10月29日制定《关于加强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治理的通知》(政建质安〔2024〕22号),规范夜间连续施工证明,明确夜间具体施工内容、施工时段和降噪措施等内容,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三是从2024年11月开始,县质安站已开展施工噪音检查,未发现在建项目违规夜间施工情况,未接到施工噪音投诉件,后续将持续加强检查。 4.对执法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视不足。 (12)关于执法案件档案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5年1月,组织住建局年轻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考试7人,累计具备执法资格8人,充实了住建局执法队伍力量;二是针对部分不规范案件卷宗重新梳理规整;三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约谈建工股、县质安站、县燃气站等一线执法人员,强调要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技能,加大执法资格考试力度,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执法,公平执法,廉洁执法;四是2024年12月9日,建工股已组织消防、燃气等部门执法工作人员学习省住建厅行政处罚流程及内页档案要求,并安排专人对行政处罚文书、内页进行审核。 (13)关于引用法律条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9日,已组织消防、燃气等执法工作人员召开关于“引用法律条款不规范”的警示会,并对执法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2024年11月以来,住建局行政执法文书均由建工股统一对接法律顾问团队福建五仁律师事务所审核把关;三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集体约谈全局执法股室工作人员,要求正视问题,加强学习,提升专业技能,规范执法,认真负责,杜绝出现引用法律条款不规范等低级错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4)关于廉政谈话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于2024年12月30日分别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要求各位班子成员保持良好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好“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二是住建局党组已于2024年12月17日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政建党组〔2024〕20号),进一步细化廉政谈话的适用范围、谈话内容、谈话方式、谈话频率以及谈话记录等要求,明确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干部职工,应结合其工作特点与廉政风险点,确保谈话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15)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住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针对违反工作纪律、危险驾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警示教育;二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17日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政建党组〔2024〕20号),明确规范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章守纪,以上率下,带好队伍,管好分管股室工作人员。 2.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16)关于白条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住建局加大审计监督和责任倒查力度,从根本上杜绝“白条”入账的问题;二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住建局财务系统学习会,专题学习发票管理及审核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深入反思,引以为戒,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三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对涉及白条入账、财务附件不齐全等问题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进行集体约谈,通报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大家加强学习,举一反三,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运行;四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建综〔2024〕147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政水〔2024〕47号),完善票据审核机制,财务部门在审核支付凭证时,严格把关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 (17)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对陪餐超过人数的餐费进行退款处理;二是2024年12月3日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学习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和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务接待;三是2024年12月3日,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通报了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四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3月11日印发《关于修订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建综〔2024〕26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公务接待制度的通知》(政水〔2024〕47号),今后将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坚决遵循工作餐接待标准、严格按要求控制陪餐人数和支出。 (18)关于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到石屯镇、铁山镇、镇前镇等九个乡镇关于支付各乡镇2016年农村卫生保洁奖励市级补助资金、2019年农村卫生保洁奖励市级补助资金、2020年乡镇公厕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未使用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结算的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住建局财务系统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发票管理及审核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深入反思,引以为戒,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三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建综〔2024〕147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政水〔2024〕47号),今后将不断加强票据管理,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 (19)关于无依据支付加班餐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针对过往无依据支付加班餐费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梳理每一笔无依据支付的时间、金额、涉及人员及具体事由,形成完整清晰的情况说明,确定无依据支付的真实原因和背景情况,全力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加班餐费管理制度的通知》(政水〔2024〕47号),严格加班餐费审批程序,说明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事项,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持续提升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既定的制度和流程,对各项证明材料、审批手续等进行细致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支付,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0)关于财务附件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住建局已补充2020年1月-2024年12月的电费清单、2020年4月5月6月7月、2024年1月2月租车协议;已附上2022年12月23日支付福建省远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政和县部分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及保护图则编制的合同及会议纪要;已附上2020年1月10日原南平市住建局副局长等3人到县住建调研指导城市建设工作佐证照片和公众号内容;已附上2020年1月10日支付县创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广告牌制作费的验收单;已附上2020年5月28日报销吴某到建阳参加主题教育工作差旅费出差审批单;已附上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政和县家园建设测绘队房屋租赁合同;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补充福建省磊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急仓库齐缺失的附件;二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住建局财务系统学习会,会上专题学习了发票管理及审核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深入反思,引以为戒,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三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对涉及财务附件不齐全、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进行集体约谈,通报了存在的问题,要求严肃财经纪律,承担相应职责,确保每笔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四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建综〔2024〕147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政水〔2024〕47号),完善票据审核机制,确保每笔支出真实、准确。 (21)关于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城投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不适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二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建综〔2024〕147号),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资金监管不到位。 (22)关于专项资金后续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至2024年4月,县住房保障中心委托县城投公司、农科所、经济开发区等3个单位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含中央及省级)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截至2023年9月,农科所棚户区改造资金已使用完毕,主体工程已完工;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专项资金已使用完毕,该项工程于2024年8月完工并交付使用。2024年1月县住房保障中心已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移交于局城建股。县住房保障中心将配合城建股加强对2020年至2023年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住建局财务系统学习会,会上专题学习了发票管理及审核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深入反思,引以为戒,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三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建综〔2024〕147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印发《关于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政水〔2024〕47号)完善资金跟踪监督制度,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合理、安全、高效使用。 (2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县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政人办〔2021〕80号),2020年以来,县住建局及住房改革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消防和燃气服务中心、住房保障中心从项目支出中列支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薪酬及五险一金费用、保安费、招待费等46笔,符合预算的要求列支项目支出;二是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支付县福林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珠山绿化工程苗木种植款;三是关于县城投公司2020年度专款利息收入、2018年至2021年9月止,国开行存款利息收入、2021年1-8月专款利息收入,因上述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导致利息收入成分复杂,包含自有资金、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等产生的利息,而无法区分各自产生的利息,县城投公司已对各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列入专项统一核算,并形成相关文件制度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四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住建局财务系统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发票管理及审核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深入反思,引以为戒,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五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27日印发《关于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政建综〔2024〕147号),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严禁扩大使用范围和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提高财务和相关业务人员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4.工程、采购项目监管不到位。 (24)关于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城投公司对工程量现场验收不严格,共5个项目存在工程量不准确、高套定额的情况,多计直接费,经重新审核分别退回;二是县城投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印发《政和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加强把关项目验收;三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住建局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通报了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等问题,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负责,加强监督审核,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25)关于工程未经结算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提出的6个市政零星项目,住建局已委托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审核,6个市政零星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核减工程款现已上缴财政;二是2024年10月25日已组织城建股全体成员学习工程结算流程相关规定,明确2024年11月后,零星工程经过甲乙双方对工程量进行验收签证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城建股收到工程结算后,报局班子会研究确定委托有资质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三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对涉及工程未经结算审核、采购未询价等问题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进行集体约谈,通报了有关问题,要求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财务支出经办、证明、审核、审批等相应职责,确保每笔支出真实、准确、完整。 (26)关于采购未询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附上部分缺失询价单,对未询价、未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等订单进行情况说明,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三方询价有关要求;二是2024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住建局财务系统学习会,专题学习了政府采购文件,财务管理制度等,会议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加强采购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三是2024年12月18日,主要领导对涉及采购未询价、工程未经结算审核等问题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进行集体约谈,通报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财务支出经办、证明、审核、审批等相应职责,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四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20日印发《政和县住建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建综〔2024〕144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政和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政水〔2024〕48号),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原材料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管理等,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 5.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27)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日组织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2024年11月起按照《关于工会会员收取标准的通知》(政水〔2024〕43号),按每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收缴;二是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0日退回在岗人员比赛奖金;2024年12月29日收回2023年“白茶杯”参赛人员表演服装7套;三是住建局将举一反三,严格按相关规定收缴会员会费及使用工会经费。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28)关于“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14日,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和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年终奖金分配方案的有关事项;二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子议事规则》(政建党组〔2024〕22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9日印发《政和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政水〔2024〕47号),明确决策范围,强化监督,提高决策水平。 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短板。 (2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质量安全站党支部已按规范整理2024年1月至4月“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二是定期对下属党支部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党建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17日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政建党组〔2024〕20号),对“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执行进行规范,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每月至少一次规定召开支委会,同时确保会议记录、签到等内容完整、规范。 (30)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务公司党支部已于2024年12月20日重新召开2023年组织生活会,按照相关制度严肃展开相互批评;二是房产交易中心党支部已按规范整理2024年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三是主要领导于2024年12月18日对县水务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支部书记当好表率,以上率下,规范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抓党建促发展;四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17日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政建党组〔2024〕20号),要求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先进典型,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司党支部已于2024年12月24日制定《关于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水〔2024〕44号),明确规范支部党建工作。 (31)关于党员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0日住建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通过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决让纪律这把“戒尺”生威发力;二是2024年12月20日组织召开住建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共16名党员参会,违反工作纪律人员周某、张某分别在会上作出检讨;三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17日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政建党组〔2024〕20号),规范党员教育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警示教育管理。 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32)关于履职尽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住建局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下属企业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废流程进行资产处置;二是住建局已于2024年12月20日印发《政和县住建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建综〔2024〕144号)、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6日印发《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水〔2024〕49号)明确规定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废等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33)关于城建档案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住建局正在进行电子档案归档询价,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建档;二是开辟城建档案专区,待档案设施完善后,由专人负责做好城建项目档案管理,按期归档。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34)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住建局分别于2025年1月10日、2025年1月16日召开住建系统往来款项目处理专题会,对早年形成的挂账款项进行梳理,厘清往来款形成时间、原因,对涉及单位和相关人员逐笔落实进行清理;二是截至2025年1月,住建局已清理长期挂账往来款4笔,并上缴财政;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严格对往来款项、明细科目的规模实施监控,对新发生的往来款项加强与相关单位和业务人员的联络沟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自查自纠,形成长效机制。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2024年5月7日至6月7日期间,共向县委巡察二组移交信访件4件。住建局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止2024年1月6日,已办结4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随时关注往来款挂账情况,做好往来款项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化工作,对往来款项要定期逐一核查分析,根据形成原因对挂账往来款分类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制定清理方案,建立常态化动态清理机制。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强化风险意识。规范会计交接工作,新旧财务人员要做好业务对接,尤其是注意往来款项的交接,保证经济业务有效衔接。同时要根据各股室、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往来资金长效管理,有效防范风险。 整改时限:2027年12月31日前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住建局党组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已整改完成的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上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倒逼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和克服“过关”思想、松劲情绪,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强化措施、夯实责任,主动开展“回头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 二是深化标本兼治,力促提质增效。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成果转化提质增效。切实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进工作的具体成效。确保把整改成效融入到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及推动事业发展、规范建筑业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做好民生保障等日常工作中。 三是巩固落实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创新思路方法。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用扎实有效的举措破解难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6053969;通信地址:政和县胜利街319号建设大厦;邮政编码:353600;电子邮箱:zh3322993@126.com。 中共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