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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5日至11月3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星溪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5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压实巡察整改重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对于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乡党委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问题,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为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及各办公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各办公室负责人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为确保巡察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乡党委紧盯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督导工作。安排专人不定期检查抽查,按时间节点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听取各线整改情况进度汇报,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整改进度慢、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乡党委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等方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缺乏有效举措的问题 (1)推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创收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班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一统二引三聚合”的工作要求,加大和美乡村“1+1”两条示范带建设(念山-东山-东峰)(林屯-宝岱-地坪)。二是实施念山、东山、东峰三村联编和林屯、地坪、宝岱三村联编工作,抓好乡村治理和东峰洋农民产业园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林屯村突出以集镇建设、商贸物流为抓手,启动冷石整村搬迁、养老服务中心和村民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建设;地坪村完成1.47公里公路改造工程、新思想学习教育现场教学点和新型水果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宝岱村以开展撂荒地复垦农业种植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相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水果种植采摘园200余亩,进一步加大红色文化、道教文化宣传保护工作。同时,其他各村按照“千万工程”要求,抢抓机遇,突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富美村突出抓好茶旅融合发展、“一村一品(西瓜)”打造,推进洋庄桥危桥改造工程和七星溪富美支流中小河流域治理等重点工程;梅坡村抓好县级水源点、老年人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章口村抓好笋竹分解点项目建设;长际村启动长际至北坑公路修复等项目。三是统筹资源优势,整合项目、资源、人才等,成立星溪乡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并邀请各村(场)入股,公司通过承接工程项目等方式创收,年终按照比例分红,壮大村财,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目前,富美、宝岱村通过与施工方沟通协商,村集体账户已解冻。 (2)乡村文化旅游促发展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整改落实情况。2024年3月6日,念山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乡、村两级与念山村民做好关于土地流转协调工作,并通过星溪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代发工资账户向各村民支付水田流转费用。加强民宿、农家乐经营指导,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业态。组织餐饮与酒店行业人员走访东山、念山民宿、农家乐,积极提升服务水平。东山燕子坞民宿已恢复营业。二是盘活旅游资源。打造新旅游业态,持续举办农耕文化节、大武夷云上梯田念山星空音乐季等活动,进一步打响念山旅游品牌,吸引游客15万人,旅游消费收入182万元,间接带动笋干、念山西瓜、芦柑等农特产品销售,2023年9月以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开发星空露营基地、休闲茶室、水果采摘等业态,进一步谋划乡村产业发展,带动村民致富。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当地旅游特色与自然风光,扩大宣传力度,引导游客游玩,带动农家乐经济发展。2024年以来,通过我乡“魅力星溪”公众平台发布念山和东山旅游推文自创9篇,转发11篇,被“大观政和”采用5篇,“大武夷文旅”采用1篇。 (3)抓党建促振兴成效不够显著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开展“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为抓手,结合实际,推进新“念山三变”“东山之变”等高品质党建点“晋位升级”,积极培育新的党建亮点,落实好“跨村联建”机制,及时总结提升党建引领智慧农业、森林生态银行等机制做法,全力推动全域基层党建“多维发展”。二是持续深化开展“达标创星”活动,用好农村党建体检“回头看”成果,通过整合各村资源、人才、项目、资金等,积极入股政和县星溪振兴乡村发展有限公司,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公司的改革,促进乡村和群众增收致富。 2.关于落实耕地保护不够有力的问题 (4)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该工程于2021年11月份完工。验收组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该工程存在工程量误差、质量问题,责令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导致未及时完成竣工结算。2023年8月28日,星溪乡人民政府向政和县审计局提交《政和县2019年星溪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新送审的审计申请》,要求委托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重新复核。根据2019年《政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36次)及基本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审计局委托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核,政和县政府投资审计评审中心于2023年10月24日出具《关于调整政和县2019年星溪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的复函》(政审投函﹝2023﹞60号)。 (5)违规占地建设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2020年3月12日,占朝公墓办理延续使用林地审核决定书,但在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用地审批时,因全县用地指标不足,无法及时办理,对占朝公墓违规占地问题已进行行政处罚,正在组卷报批手续。林屯砂石料场未及时办理延续临时用地手续,当时已发出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现已完成临时用地报批手续。 (6)复垦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长际等6个村2019年1月旧村复垦项目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项目验收,2023年12月完成报备入库。 3. 关于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7)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安委会联席会议和全乡干部职工会议3次,深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以来,乡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安全检查5次。二是强化业务学习。积极对接县安委办,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要求,2023年以来,持续组织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材料,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开展联合检查。邀请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次,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制定印发《星溪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乡安办每个星期定期到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一库三单”跟踪督导,每月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同时,已对2022年、2023年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乡安办负责人进行诫勉处理。 (8)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队伍建设。每个村至少配备一名劝导员,共配备18名。2024年6月17日,组织村劝导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二是严格巡查排险。乡长和分管领导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道路交通安全巡查,劝导员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截至2024年7月31日,共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8个,并全部整改到位。三是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制定下发《星溪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联合县道安办、星溪派出所开展重点隐患排查,完成宝岱村两个路口隐患点整改,在宝岱村路口等危险路段及时增设标识标牌4个,完成南平市为民办实事项目X892线茶岭至小绍段路面改造工程,联合县交警大队、道安办完成范屯洋游泳场隐患点整改。下一步,星溪乡将继续采取排查整治、事故防范、完善设施、安全宣传等方式,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上下联动,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农村公路、桥梁的出行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9)文物保护日常巡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星溪乡文化站负责人员已将《政和县文物建筑(廊桥)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下发给富美村两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2024年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每周两次文物巡查,并做好《文保管理员日常巡查表》的填写。二是2024年3月22日起,对接县文保中心为2个县保单位设置文保网络监控平台,由星溪乡文化站相关工作人员运用政和县文物保护安全监督平台不定时监控两个县保单位安全情况。下一步,星溪乡将不定期召开文物保护工作会议,落实各文物点负责人文物保护责任,充实文物消防安全应急队伍力量,加大隐患排查,加强文物保护及防火宣传,确保辖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与稳定。 4.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0)生猪散养有所反弹 整改情况:目前,完成长际村石洪坑石亭养殖存栏320多头、上山岗养殖存栏8头清栏。章口村上山养殖场的场所属县农业农村局资产,已发函至县农业农村局请求协助和整改该问题,并积极跟进协商。下一步,将加大日常监管,加密日常巡查频次,不定时对养殖户进行突击检查,坚决防止生猪散养反弹。 (11)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每季度召开移风易俗殡葬改革工作会,压实责任,已召开3场。二是加强宣传,利用乡村两级干部入村入户宣传;利用微信平台网络宣传使村民真正的做到红事简办、白事短办简办。2024年以来,线上线下开展宣传20次。三是密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准时了解丧主信息,及时组织人员入户向丧属宣传丧事简办的重要性,推动我乡的殡葬改革工作,2024年以来,组织入户宣传40余次。下一步,星溪乡将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引导更多党员、志愿者和群众加入移风易俗行动中来,使移风易俗工作常态化开展。 (12)落实河道问题整改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0年10月14日弃土大面积侵占问题,已及时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巡河队伍管理,组织开展河长制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4场,提升巡河人员素质,做到常态化巡河。2024年以来,每月巡河28次以上,星溪乡巡河率达96%以上,排名位于全县前三。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有序推进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巡河发现“四乱”问题3个,整改完成3个。下一步,将持续落实河道问题整改工作,始终坚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同时加大巡河力度,深入排查河道“四乱”问题,共同发力推进河湖违法违规问题综合整治。 5.关于社会治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3)社会稳定风险管控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社会稳定风险管控能力。2024年6月份以来,已组织专职网格员学习培训6场次,提高各村(社区、场)综治工作人员社会稳定风险管控能力。及时将重点人员10人、精神病患者106人,重点场所7处、重点物品(加油站)3个、重点问题13件等内容规范录入风险隐患信息化平台,并动态维护。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平安指导员召开工作联席会6场次,针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展开化解交流分析,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建立矛盾纠纷未化解清单,动态管理,逐一化解,逐一销号。2024年6月份以来,化解矛盾纠纷74起。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化解信访事项,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重点人员采取时时关注、盯守,防止其进京赴省越级上访等工作。目前,已成立稳控专班7个,2024年11月11日成功化解省信访平台信访件1起。 (14)反电诈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5月19日更新完善《星溪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由挂村领导带领村干部、村警及网格员等进村入户宣传18次,按我乡16-65周岁户籍人口及常住人口逐户逐人落实反诈APP下载已经达到96%。三是与星溪派出所联合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重点针对学生、老年人、企业财会人员等易受骗群体开展宣传20次。 (15)关于民政救助工作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乡主要领导对乡民政工作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其规范开展民政工作。二是开展救助审核材料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问题的材料进行整改完善,同时,严格把关每一次低保审核审批,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分级负责、精准、规范、做到应保尽保、动态调整。三是严格按照《政和县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规范填写签订《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协议书》。工作中对于签订协议有困难的对象由监护人或工作人员从旁协助或监护人代签,特困对象加盖手印。 6.关于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16)主动执法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担当作为。2024年4月30日,组织召开综合执法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分析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缺补漏。二是加强巡查。充分发挥星溪派出所民警、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土地协管员等人员力量,每周开展巡查3次以上,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置。三是主动开展执法。2024年以来,乡综合执法大队主动出击发现违法违建行为2例,已整改2例。 (17)执法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落实整改。2024年8月5日,乡主要领导对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开展批评教育,2024年9月11日,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对全体队员开展集中批评教育,督促有关人员严格落实执法程序。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执法骨干人员培训、“闽执法”平台“骨干执法人员”师资库成员培训等业务培训,主动学习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专业知识等,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水平。三是充实执法队伍。2024年拟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下半年综合执法资格考试,持续壮大星溪乡执法队伍。 (18)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2024年9月5日、11月8日分别组织执法队员到县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业务部门学习,通过邀请县司法局、乡司法所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把关,杜绝出现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等问题。二是强化落实整改。组织乡综合执法队员学习2021年1月22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正原有案件卷宗材料存在文书编号重复、主送单位错误、时间填写错误等问题。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9)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2024年6月5日星溪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班子成员因工作调动发生调整,2023年仍在星溪乡工作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问题,会上对照检查。对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运用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2月21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全乡干部职工、各村场主干深入学习意识形态知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结合后续召开的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部署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要求做好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0)关于对舆情制度制定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宣传工作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其吸取教训,做好舆情工作。二是对《星溪乡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内容进行完善,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三是2024年5月23日,召开星溪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会上对新修订的《星溪乡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进行讲解并开展部署,要求全乡干部认真学习,在新媒体中关注我乡网络舆情,属于我乡社情民意事件要及时答复反馈,不得敷衍塞责,共同筑牢网络安全线。 (21)信息“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星溪乡新媒体信息平台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下发给办公室编辑人员按要求加强业务学习,转变工作作风,认真编写每一篇报道信息。二是已加大材料审核把关力度,规范信息发布稿件“三审三校”手续,运用好政府网站进行审核。三是对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宣传干事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22)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星溪乡综合执法大队、乡公墓办同属星溪乡人民政府下属站所,因主体不符,乡综合执法大队无法对乡公墓办进行行政处罚,只能对由乡公墓办成立的福禄山公墓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二是乡综合执法大队长对执法队员开展集中批评教育。三是组织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对行政处罚程序流程、行政处罚一般程度规定及各种法律文书使用规范进行学习,并组织开展违法占用土地专项巡察工作3次。 (23)日常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负责人和所挂村干部的不同廉政风险点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2024年上半年已全面完成1次日常廉政谈话。 (24)民主生活会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守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审核关,由乡党建办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初审,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重写,并及时提交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复审,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鼓励引导党员打消顾虑,说真话,真批评,消除隔阂,增进共识,既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 2.关于担当尽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5)创先争优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2024年“三争”行动上半年考评排名第5,与去年一季度相比排名进位4位,二季度进位1位。一是完善对接机制。制定《星溪乡关于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三争”“三大攻坚”行动考评分解表,建立考评工作群,责任到部门、到人,强化工作落实。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三争”办、党政办牵头组织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向县级部门开展对接工作。召开考评推进会,及时反馈并上报对接情况。召开季度考评工作总结会,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针对易失分项、薄弱项谋划在前,明晰失分项,及时弥补不足。附工作方案、分解表、会议记录及签到表。 (26)推动项目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2024年6月下旬,星溪乡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六层主体框架,于2024年7月完成封顶仪式。 (27)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乡纪委、监察组下发的监察建议书落实整改,健全完善制度,制定《星溪乡机关效能督查实施方案》、《星溪乡干部职工请假和外出报告制度》,加强机关效能监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二是乡效能办结合对2023年至今效能情况,对违反效能规定的人员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8)干部亲属所在的公司参与工程建设 整改情况:星溪乡念山村古茶亭修复工程已于2024年5月31日,核减款项已退回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账户。主要领导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日常工作提醒,并对项目有关人员开展日常廉政谈话。 (29)公司员工承包项目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乡水利工作站确认,更换费用无异议。二是于2024年6月28日,分管领导已对乡水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集体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工程建设工作。 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 (30)材料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底,按照要求对乡级做业主的项目“一项目一档”进行归档。2024年8月8日,进一步完善《星溪乡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8月9日,调整项目(工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收集、整理、归档从筹划到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环节的文件资料,整个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有)完整的项目建设资料,在工程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移交到乡项目办,由乡项目办保管。8月12日,对项目(工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强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求。根据乡监察组监察建议,制定星溪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推进项目档案整改工作。东山村索桥边挡土墙建设工程,已找到并复印施工图、竣工图等关键材料;章口村半山生产道路硬化工程竣工图、施工日记已补签字,监理单位补盖章。 (31)工程材料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对该路段施工影像图片重新整理。二是批评教育。2024年7月4日,分管领导对该项目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严格落实把关项目材料。三是建章立制。2024年8月8日,进一步完善《星溪乡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8月12日,分管领导对项目(工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集体谈话,督促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2)施工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梅坡村杨梅林公路水毁修复工程,2024年5月15日福建青泷建设有限公司(原福建鑫伟众建设有限公司)已将相关款项退还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账户,于2024年5月24日将相关款项及到期质保金支付转给福建省华景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7月4日,对该项目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把关项目材料。 (33)未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念山云上梯田景区环湖、房车露营基地提升工程于2023年1月14日转入工程款给施工单位,1月16日,财务人员发现未留质量保证金,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由于1月21日-29日为春节,前后期间企业财务放假,2023年2月2日施工方第一时间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部分。二是对项目业主福建政和星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批评教育。 (34)拆分工程 整改情况:念山景区制作稻草人、迷宫等项目,2017年年底,政和作为南平市举办首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分会场,因此,县里针对组织政和县首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旅游项目暨旅游线路考察,念山云上梯田景区作为其中的考察点,为加大我县旅游产业宣传推介力度,充分展示我县旅游新景点、新产品、新生态。期间,县里相关领导多次现场指导,希望新增几个项目点,念山云上梯田景区针对主景区片区实施念山景区制作稻草人、迷宫等一批新项目,并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业主。因时间紧、任务重,采取边设计、走程序、边实施的方式同时开展4个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故意拆分工程的现象。旅游公司 2016年11月成立,该项目于2017 年底实施,由于公司刚成立,工作侧重点以旅游发展为主,疏忽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学习,对项目业务工作不懂,导致工程未下浮。因是早年项目,且项目较小,采用谈话的方式,2024年7月5日,对旅游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引以为戒,加强项目工作业务学习,规范旅游公司项目实施。 (35)采购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建立星溪乡项目(工程)服务管理工作群,传达学习最新省市县有关工程管理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共享;二是以会代训。8月12日,对项目(工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强调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要求。下一步,结合《星溪乡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工程档案目录清单,针对项目必要资料纳入归档。 (36)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批评教育。2024年6月27日,对东山村、富美村、地坪村、乡良种场党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未送审的项目进行送审,同时要求他们并带领村两委班子成员加强对项目管理的业务学习。二是整改落实。目前富美村生态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核减后,项目实际造价低于50万元,审计局反馈无需审计,地坪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与东山村生态公园项目已送审计局审计,良种场巷道改造工程已送审,审计局要求进一步完善送审材料,再次送审。三是建章立制。2024年8月8日,进一步完善《星溪乡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50-200万元的小规模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成果报送县审计局备案进行明确要求。 5.关于违规支付款项的问题 (37)无依据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已退还2019年星溪乡公路站支付养护班组迎接年终检查加班清理路面水沟等补贴。2017年至2020年因念山景区旅游开发运营,景区日常管理、活动、值班、安保等工作紧需人手,若专聘工作人员需要较多成本,为节省费用和促进念山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经星溪乡人民政府、星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同意,聘请念山村两委干部开展部分景区日常管理、值班、安保等工作,给予适当发放定额工资、补贴,该项支出由星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收取门票、停车费、观光车费等经营性收入支付。 (38)违规开支 整改情况:2023年1月和3月在专户支付办公用品费用2笔,该项资金为组织部给予选调生的办公经费,当时直接放入专户做收入,所以在专户做列支。 (39)兼职取酬 整改情况:因念山景区旅游开发运营,景区日常管理、活动、值班、安保等工作紧需人手,若专聘工作人员需要较多成本,为节省费用和促进念山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经星溪乡人民政府、星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同意,聘请念山村两委干部开展部分景区日常管理、值班、安保等工作,给予适当发放定额工资、补贴,该项支出由星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收取门票、停车费、观光车费等经营性收入支付。念山旅行社有限公司权属星溪乡人民政府,经乡两委会研究决定聘用东山村党支部原书记为念山旅行社董事长兼驾驶员,签订聘用协议,其在聘任期间实际参加工作,领取兼职工资符合规定。 6.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40)“三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将乡公路站购买割草机已纳入固定资产账。二是2024年7月15日,组织乡党政班子成员等人员学习《星溪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内容,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记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的规范执行。 (41)往来款未结清 整改情况:2016年10月预付莆田水利勘测设计院设计费,已经乡两委会研究,并结清。2016年12月付春和生态农业林地置换款,因土地置换工作未完成,置换款仅做支出,未结清。目前,正积极与政和县蛙岩茶业有限公司商谈补偿事宜,待谈妥后,及时结清2016年12月付春和生态农业林地置换款项。 (42)借款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收回欠款,下一步,将定期对外借款项进行清理,积极对往外借款项定期开展核对催收,确保外借款项能够在合约期内收回。 (43)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5月17日,星溪乡工会分管领导对乡财政所负责人及工会专干开展了“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批评教育谈话”,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并做好工会经费管理工作,确保工会经费规范使用。二是5月20日,报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乡工会将每年年初做好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工作,后附《星溪乡机关工会2024年度活动方案及经费收支预算情况说明》,严格落实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7.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44)报账材料有缺漏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付同心小区门口道路停车坪水泥硬化项目款,无验收材料,审核征求意见书建设方无人签字盖章,已找到并补齐相关材料。二是经核实,2020年11月付大美星溪等演讲比赛各项费用均为针对单项进行审批,未统一做预算决算,报账程序不够规范,现已建章立制,出台《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星政〔2024〕10号),规范报账程序。三是分管领导已对乡财政所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要求日后做好报账材料审核工作。 (45)无依据调资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星溪乡水利发展建设有限公司2018年9月补发管理人员工资及2021年6月、12月,公司管理人员调资,分别经乡两委会及公司会议研究,符合发放程序。二是公司管理人员领取2019年度绩效管理奖,于2024年11月8日退至国库。三是分管领导已对乡财政所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要求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46)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对乡财政所负责人开展日常廉政谈话,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并退还2018年6月、7月两次出差浦城用小车燃油费票据报销车船费至国库。 (47)资金支付不合规 整改情况:该笔补偿款主要由征地、福建省政和县念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投入、租用民房作为办公场所费用以及其余该公司支出的宣传推介费用组成。已找到支付票据等资产佐证材料,并附详细情况说明。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等方面学习,促进资金支付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以更加完善的措施保障各项资金的支付,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 1.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8)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9月21日,印发《星溪乡党委会议事规则》《星溪乡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星溪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2024年7月15日,召开乡党政班子工作例会(扩大会),组织乡党政班子成员等人员学习《星溪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内容,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记录,确保“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的严格执行。 (49)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4年7月15日,召开乡党政班子工作例会(扩大会),组织学习《星溪乡党委会议事规则》《星溪乡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内容,确保“末位发言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下一步,召开乡党政班子工作会时,会前将进行议题确定,会中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乡党委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作最后发言表态。 (50)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注重质量,对会议研究及议定事项抓条逐项做到详细规范记录。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51)“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监督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下村级“一把手”监督,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纠治,给予村级“一把手”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次。二是2024年以来,星溪乡纪委已组织各村(社区、场)开展警示教育3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宣讲1期,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编写《星溪乡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三是对梅坡村、长际村、九蓬村、东峰村、宝岱村、地坪村等6个村主干开展谈话,给予廉政谈话。 (52)关于化解群众矛盾成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对九蓬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违纪违法问题进一步查处,2023年12月,已给予九蓬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目前有3名信访人已表示满意;对于富美村村民反映纪检监察业务内问题,市、县纪委开展多次带信下访,已查处到位,2022年11月已给予富美村原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其山场纠纷纪检监察业务外问题,乡党委、政府已采取现场办公、实地核查、约访回访等措施积极推动化解,并提出调解方案。2024年以来,黄富美村村民未再信访。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抓的不够实的问题 (53)换届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乡纪委已于2022年3月10日对宝岱村原村委会主任、支委违规违纪现象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的处理。二是发挥小微权力监督群等载体作用,宣传换届纪律、反面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下一步,将对后续换届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加大对非组织活动的查处力度,对在选举活动中进行拉票、贿选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4)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于2022年11月9日对宝岱村入党期间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的人员给予延长预备期一年的处理;于2021年10月26日对富美村入党期间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的人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于2022年9月6日对章口村党群工作者、东山村党群工作者,在入党期间未及时向党组织汇报配偶违法犯罪行为,分别给予延长预备期半年和延长预备期一年的处理。二是对发展对象的历史问题、政治表现、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在发展对象转为中共预备党员前到星溪派出所、纪委、法院等多部门进行政治审查;已在东峰村小微权力监督平台试点发展党员信息公示,及时审查、获取发展对象违法违纪信息,避免“信息差”。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和审核标准的要求,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故意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情况的严肃处理。下一步,星溪乡党委将对发展党员“入门关”及全过程进行严格把控,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确保程序规范、政治合格,切实守牢发展党员“红线”。 (55)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进行党务工作培训,提升农村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督促基层党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二是用好“党建体检”“党建会诊”制度和年终述职评议,对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党务内页材料的检查指导,明确会议召开的频次、内容、形式及记录要求,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56)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商会组织建设。于2023年10月10日,成立中共政和县星溪乡商会兼合式支部委员会,加强对星溪乡商会企业党员的管理,健全完善商会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商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党组织业务学习。于2024年6月30日组织召开星溪乡商会兼合式党支部党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规党纪业务知识。三是深入一线摸排底数。于2024年6月深入星溪乡辖区摸清民营企业经济人士底数并建立星溪乡民营企业经济人士台账及星溪乡商会企业台账,夯实统一战线工作基础。 4.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谨的问题 (57)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有缺失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配工作的意见》(政委组综〔2019〕32号)精神,出台《星溪乡股级干部选配工作实施方案》,详细制定股级干部选任资格条件等内容,组建专项工作小组,今后将进一步严把选任标准关、人选关、备案关,力求实现股级干部选任标准的合理化、程序规范化。 (58)村级干部队伍需要加强 整改情况:发挥“闽北讲习班·‘星伙’讲堂”、“星伙”宣讲团等载体作用,定期对村级干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培训,全方位提升村级干部履职能力。已于2023年8月17日举办星溪乡土地流转工作培训会,对土地协理员如何发挥“前哨”作用进行专题培训。2024年以来,已举办“抓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培训”、土地经营权流转、党纪学习教育、“法律明白人”、返贫监测帮扶、绿色生态茶园建设与管理等专题业务培训班、实地学习培训班等。 (59)评先评优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规范评先评优制度落实,加强对党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调会议记录要求全面清晰,如实记录会议研究的全过程,确保会议记录严谨准确。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60)推进巡察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因东峰村等3个村在清退款项时,涉及离任村干部及普通群众,导致时间整改时间较长。下一步,将以巡察整改为动力,加大巡察整改与星溪经济发展工作的结合力度,在补短板、强弱项的同时,发扬钉钉子精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更大发展成效。 (61)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乡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定期研究推动巡察整改情况,累计召开7次巡察整改推进会。同时,乡纪委负责跟踪督促,逐项梳理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关于巡察退款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62)巡察退款未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1月2日将巡察清退款项上缴财政。 3.关于退款直接冲减支出的问题。 (63)退款直接冲减支出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1月2日将巡察清退款项上缴财政。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三组巡察星溪乡党委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已按程序办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近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所有问题从根本上整改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推进大美星溪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牢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班子能力建设,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加强组织建设,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肃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以“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持续抓好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激励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政策措施,用好乡村干部岗位责任制、乡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等,持续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是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发展紧密结合,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把整改落实体现在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和推动各项事业稳步健康发展上,为推动新时代大美星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中共星溪乡委员会 202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