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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4年12月上旬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含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交通国投有限责任公司)、县水利局党组(含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3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 县委巡察一组 被巡察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 组 长:陈 盛 副组长:叶儒平 专门值班电话:18039767016 通信地址:(1)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一组收;(2)在政和县解放街46号(政和酒店门口)和政和县熊山街道胜利街370号(县人大常委会门口)以及政和县熊山街道南大街33号(县政协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县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县水利局党组(含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组 长:宋春旭 副组长:薛 明 专门值班电话:17360996461 通信地址:(1)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二组收;(2)在政和县解放街46号(政和酒店门口)和政和县北大路69号(县水利局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县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含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交通国投有限责任公司) 组 长:范祖明 副组长:胡青盛、朱雪芳 专门值班电话:19959930162 通信地址:(1)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三组收;(2)在政和县解放街46号(政和酒店门口)和政和县解放街前街46号(县交通运输局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监督电话:0599-3326170,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政和县委巡察办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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