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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一中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4-21 10:55:16 来源: 政和一中  责任编辑: 余长青  


根据政和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1月9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政和一中开展了巡察。2021年2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后,政和一中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召集党政班子成员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宋宏同志为组长的政和一中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研究整改对策,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全面整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科学、有序组织和督促抓好整改工作。

2.聚焦问题,细化落实。2021年3月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巡察整改的时间节点安排,明确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各处室工作分工,梳理整改问题清单。对每个问题的整改进行逐一分工,明确整改责任主体、目标措施、完成时限。再次强调上级关于整改的意见建议。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时认真完成相关整改工作。4月25日,召开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5月8日,党总支召开巡察整改责任人整改工作推进会,各问题项目负责人报告了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召开专题会议和相关会议17场。多渠道、常态化督促工作落实落细。

3.建章立制,保证实效。针对巡察组指出问题和整改情况,建章立制3项(新建制度1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做到举一反三,着眼学校和师生的长远发展,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目标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存在重留痕、轻实效现象的问题。

(1)针对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8日,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再次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二是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三位同志重新撰写十九大心得体会。

(2)针对学习存在应付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2日-30日,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再次认真学《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宁德》。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进行了批评。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学了《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著作教材,进一步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3)针对学习传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到即知即改,2020年10月14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提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9月3日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利用教工大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9月8日在抗疫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师节的重要寄语精神,学习了中办印发的《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三是2021年3月25日、4月7日,及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6月18日,及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廖俊波同志母亲季平英同志的回信精神。通过学习,强化了党员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使广大教师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按照各级党委要求,制定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抓好学习活动的落实。

2.关于党的引领作用弱化的问题。

(4)针对党总支主体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党总支完成换届选举以来,明确了党总支主体责任,校长兼任党总支书记,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学校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负总责。2021年是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年,扎实开展换届筹备工作,推动按期换届。

(5)针对党组织领导核心不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学校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自巡察以来,党总支书记担任党建第一责任人,把党建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要求班子成员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2021年4月25日,建立学校党建工作管理制度,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师生的能力。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总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三是2021年7月1日,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习标兵。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6)针对教师队伍“三观”引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6日、2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根据中央和各级党组(委)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政和一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2021年5月14日,研究制定《政和一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二是3月4日,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3月至7月,组织党员和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史和新中国史,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落实强化教师队伍的“三观”教育。

(7)针对以党支部代替党小组运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认真制定党小组学习制度和开展各项活动,定期召开小组会,组织和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活动,配合支部做好日常性的党务工作,党小组每月督促各组党员按时交纳党费,2021年7月1日表彰大会时,党小组协助党支部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习标兵等。二是2020年以来,各支部认真落实工作,加强支部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好各项会议和活动,切实发挥党小组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职责,让党员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8)针对各科室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学校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的特殊性,教师的工作量、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公开课、讲座、课题、论文、个人比武、指导学生等均为教师的教学教研业务,由教研室负责考核。2021年3月11日,召开校务扩大会议,修订《政和一中处室工作职责》,调整处室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学校量化考核(年度)工作由教研室负责。要求各处室严格落实工作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协同发展,不断提高服务教育教学的水平。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9)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杜绝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未更新的现象,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督促引导,积极主动改变廉政风险意识薄弱的问题,2021年3月10日,党总支向全体党员教师征求意见,并做好材料收集,更新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2021年3月20日,修定了《政和一中党风廉政实施方案》。

(10)针对“一把手”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4月5日,修订了廉政风险防控计划。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兼任组长,对廉政风险建设工作负总责,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计划。

(11)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校长与校班子成员开展日常廉政谈话,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责任人开展日常廉政谈话。找准工作抓手,以督责促担责,明晰责任清单,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担当”。二是2021年4月5日,结合我校实际修改完善《政和一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2)针对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明确,2018-2019年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10日,调整政和一中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为校党总支书记、副组长为校党总支副书记。二是2020年11月20日,建立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有关的学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制”等制度,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自巡察反馈以来,已推送61篇微信公众号宣传稿,无收到不良反馈。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完善校门口宣传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条幅等宣传阵地。

(13)针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18日,修订《政和一中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2021年3月16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本学期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意识形态体制机制建设、党员教师理想信念教育、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研讨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4)针对开展德育工作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4日,召开德育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政和一中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督促心理健康中心负责人对心理健康中心各项文件进行学习,2021年3月6日,重新制定《调整政和一中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二是2021年度起,学校德育安全工作如有人事变动,及时予以变更,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5)针对班子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做到即知即改,根据民主决策制度要求,2020年11月6日,制定《政和一中“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议事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16)针对教代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舆论宣传,2021年4月7日,组织全校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21年4月7日,制定《政和一中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二是提高工作前瞻性,教代会不安排在假期召开,以便教师代表与会议事。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印发各年段和教代会代表,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评议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

(17)针对任免干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5月25日,召开校务扩大会议,组织学习教育系统干部任命程序的有关规定并研究决定:2018年6月21日由校务会直接任命校资助中心主任不符合干部任命程序,按程序予以取消任命的职务。资助中心由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6.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18)针对“七个一”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政和一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政和一中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5月26日、6月29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二是通过认真开展再学习活动,达到了提高站位、端正思想、解决问题的效果。2021年4月8日,开办了一中教工食堂,解决了教职工的后顾之忧;2020年1月8日慰问患重大疾病及困难职工19人次,退休老教师47人次,共66人次;2021年1月21日慰问患病及困难职工17人次,退休老教师47人次,共64人次,给困难教职工送温暖,鼓励他们要战胜眼前的困难,解决了困难教职工的实际问题;2021年4月25日,创建书法室,服务师生,服务群众;美化环境,改善办公条件,建立各学科教研组办公室。切实解决教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9)针对撰写检视剖析材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3月19日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出汗”的目的,规范撰写剖析材料。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7.关于资学助困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

(20)针对资助对象认定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10日,分管领导组织资助中心负责人、资助中心干事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政策,并要求对所有申请助学金的困难学生的申请材料,尤其是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学生等对象相关材料信息须按要求严格审查比对,做到受助对象精准认定,按照南教财〔2017〕49号《关于印发南平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规范我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二是2021年6月30日,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19年高一新生宋同学不是低保对象,实为孤儿,由于学校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含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等对象的数据库进行免学费对象的比对,数据比对员误认为数据库只有低保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因此根据比对结果对2019级高一9位低保家庭学生免去了每人900元的学费。2019年10月份,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后,根据比对结果,发现宋同学属于孤儿,不属于免学费对象。其免去的学费已于2019年12月31日补交。

(21)针对学费减免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17年3月16日由南平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组织的在建阳开展的资助业务培训会精神,结合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普通高中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南教财〔2013〕46号)的文件精神,我校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讨论研究校内资助实施方案,于2017年3月12日制定了《福建省政和一中校内资助实施方案》《福建省政和第一中学关于印发校内资助管理办法》,2018年3月26日,制定了《政和一中学生奖学金评选发放办法》,2018年3月10日,制定了《福建省政和第一中学勤工俭学活动实施方案》,规范了校内资助的组织与申请工作。二是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取消一中教职工子女学杂费减免,严格按照政和县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每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下发春季(秋季)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学校各项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22)针对信息比对不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级肖同学属于低保对象,但未按要求享受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政策。由于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初需要摸排建档立卡、低保学生,而学籍系统中新生学籍信息尚未完善,因此采用《2018级政和一中新生录取名单》中的身份信息与建档立卡等对象比对系统及政和县民政局提供的低保数据库进行比对,但因该生在《2018级政和一中新生录取名单》中身份证号码有误,造成该生不在比对结果中,因此未按要求享受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政策。2019年4月19日经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2018级肖同学在已获得的二档助学金850元基础上补发1550元,将该生的受助金额补齐到2400元。加强受助学生信息比对,采用电子、纸质结合的方式认真核对资助对象的信息。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特权思想依然存在的问题。

(23)针对特权思想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经校务会研究决定从2021年1月起取消医药费补助。按2013年6月至2020年12月补助的教职工名单退回医药费补助32741元。二是2021年7月2日11位教师已补缴学杂费28774.3元。按照政和县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每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下发春季(秋季)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学校各项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三是党总支委员于2021年7月2日退回2018年7月10号至2020年12月岗位津贴1200元。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24)针对2014-2020年8月存在发放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清退共计234062元。二是根据《政和一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考勤奖,基数为每人每月38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发放依据:由教务处、办公室、德育处、年级工作组负责考勤教师的病事假、教师例会、教研组、备课组会议、年段会议、升旗仪式。考勤结果汇总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考勤结果通知财务造册发放。班主任、年段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津贴按月发放。教师论文、课题、个人比武、指导学生获奖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年终发放全年结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统计每位教师全年的实际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多劳多得,未平均发放。2021年开始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财政按月发放转入教师工资卡。三是根据《关于政和县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改革指导意见》(政教综〔2019〕30 号),2020年12月18日,修订完善《政和一中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四是2021年5月25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2年2月16日县教育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

(25)针对公务用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因政和一中已办理中国石化加油卡,2016年1月付燃料费1148元属违规报销,现已清退燃料费1148元,因单位小车司机已退休,司机说当时的中国石化加油卡和高速通行费的明细已无法找到。二是从2018年开始停止使用公车,规范使用公务平台派车。根据《关于要求拍卖闽H60792公务车辆的函》(政和一中综字﹝2018﹞47号)和《关于同意转让闽H60792公务车的批复》(政财国资﹝2018﹞21号),政和一中于2018年11月12日委托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拍卖闽H60792公务车,福建鸿远拍卖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15日三次举行拍卖会,均因无人报名流拍。2021年5月21日委托国投(福建南平)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报废闽H6079公务车,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26)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25日,由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和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委办﹝2019﹞55号),《政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和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财事﹝2014﹞9号)等财务制度方面的政策法规。二是2014年12月列支的会议费7329元是校际学术交流的公务接待费,应在招待费科目中列支,按(政财事﹝2014﹞9号)文规范财务费用的项目列支。按政委办﹝2019﹞55号文安排公务接待,规范填写公务接待单,包含宾客姓名、单位职务、随行人员、陪餐人数、金额等,公务接待应有接待函等。三是2021年5月25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27)针对报销佐证材料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22日到政和县美国泰克轮胎维修服务中心核对相关款项及票据查明政和一中多支付维修款5760元,及时于2021年3月23日追回多付泰克轮胎款5760元。二是2021年5月27日下午,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核对补签工会会员春节慰问品发放名单,规范财务档案,严格财务制度,要求不得将现金转入个人账户。三是2021年5月27日,分管领导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和县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

(28)针对专款没有专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严格按照《政和县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做好专款专设专用。

(29)针对帐证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向教育核算中心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教育核算中心工作人员2016年4月及2019年11月在财务软件做凭证录账时有作废删除2016.4#002号及2019.11#0010号的操作,软件系统会自动保留凭证号,造成凭证与账册号出现错位跳号现象。

(30)针对无依据支付捐赠款、教育统筹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补充政和县教育局《关于向退休老教师献爱心的通知》《政和县教育局关于向退休老教师捐款的会议纪要》。

(31)针对2020年1月违规报销学历教育费用3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分别于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22日清退学历教育费用共计3万元。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2)针对水电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学校文印经营部于2020年10月19日缴交拖欠的水电费9951元。南平市新大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4日、7月16日缴交拖欠的水电费共14.7164万元。二是2021年起严格按合同条款约定履行到位,指定总务处专人做好水电费收缴工作,缴纳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天。三是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5月6日收缴文印室水电费845.88元。2021年5月6日至7月5日收缴文印室水电费278元。

(33)针对资产管理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校食堂将在2023年8月20日合同期满后重新公开招投标,并签订经营合同收取相应场地租金。二是2021年4月19日,对文印经营部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于2021年5月5日签订经营合同。2021年5月6日至7月5日收缴文印室房租1200元(两个月)。三是2021年5月27日下午,分管领导组织总务处人员学习《合同法》,会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合同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34)针对超过合同签定的用工时间支付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28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1年5月28日,分管领导组织总务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法》《政和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由校方、乙方对该工程进度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35)针对学校文印经营部合同到期日为2012年7月1日,至今未再签定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4月19日,对文印经营部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于2021年5月5日签订经营合同。

(36)针对签定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5年6月份原校长到福州学习,学校工作暂由分管后勤的原副校长主持,因此2015年6月3日福建省政和第一中学与福建富得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校方代表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代签。二是2021年5月27日,分管领导组织总务、财务人员学习《合同法》,规范签订合同。

(37)针对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5月27日,分管领导组织总务、财务人员学习《合同法》,规范合同签订。

6.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8)针对招投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5月28日,分管领导组织总务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和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强调招标工作要聘请有资质的专家加入评标委员会,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

(39)针对验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工程造价单位于2021年4月30日已出具正确日期的结算书。2017年我校高二高三楼门窗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已在工程验收单和工程量清单上签字盖章。今后严格规范工程验收程序。

(40)针对零星修缮工程管理不规范,零星维修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28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2021年5月28日,分管领导组织总务处人员修订完善《政和一中修缮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根据上年度修缮情况,制定本年度的修缮计划,并对年度修缮情况进行规划预算。

7.关于工程结算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41)针对结算未经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校于2021年4月20日致函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要求补齐工程结算材料附件(《建筑工程结算审核意见书》)。二是2021年5月28日,分管领导组织总务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政和县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42)针对工程付款附件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政和县教育局核算中心档案室找回2015年石材栏板工程付款的相关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审核书》内页材料)。

(43)针对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生宿舍楼工程审计后部分档案材料遗失,2015年学生宿舍楼二次装修工程部分材料复印发票报销凭证原件。二是2021年起加强工程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按照工程施工的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归档。

(44)针对工程款长期未结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催促教学楼建设工程施工方福建睿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县教育局结算。二是2021年5月28日,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务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45)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是校党(总)支部换届年,校党总支已按程序向上级党委汇报并启动了支部换届工作。

(46)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以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每季一次的党员大会。二是2020年11月11日,党总支书记给全体党员上党课,带领党员集中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三是结合党员大会、“学习强国”平台、学科教学渗透、主题班会、观看新闻视频等形式进行深入学习,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并强化学习材料归档管理工作。做到主题党日活动月月有主题,党小组会议有详细会议记录,支委会会议不走过场。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校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

(47)针对党建经费保障未纳入财政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政和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政财事﹝2018﹞14号)将党建活动缴费纳入支出预算。规范党建经费管理,确保党建经费用在党建上。二是结合学校实际,2020年7月13日,开展“学习强国知识竞赛”。活动既丰富了党员同志的学习形式,也提高了同志们的政治素养。

(48)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3月至今严格按要求做好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工作,做好材料管理工作。以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党史教育为重点。在主题党日活动中不断创新学习模式,除完成“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规定学习内容外,要求党员每月至少读一本书,对党的创新理论常学常新,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在实践工作中不断锤炼党性。从而做到学有所获,不流于形式。严格按照支部主题党日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做好活动资料、学习记录和学习影像资料收集,并加强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民主议事”环节。

(49)针对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教职工大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广播台等平台途径,积极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扩大党的政治影响力,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近三年被我校录用的教师均为共产党员。

(50)针对未开展“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学习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和一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政和一中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提升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二是教研室根据根据省市教育学院等部门安排,开展各种教师培训学习交流,从而提升老师的业务素质。2020年6月到福建教育学院参加高中高级职称教师培训21人次,2020年7月音乐老师2人参加省第二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2021年参加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11人次,以及每年度5月-9月每位老师必须参加的“中小学远程教育”等各种培训。三是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就巡察反馈的关于党务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51)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1年3月19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和上级党委文件精神,按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二是每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做好准备工作,并请教育局党委指导和审核,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要求,强化相互批评环节,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会后及时进行专项报告。三是2021年4月3日修订完善《政和一中党总支组织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52)针对个别年份组织生活会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通报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相关人员诚恳接受批评,就分管的工作举一反三进行了反省和自我批评,并表示将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纳入校党总支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范畴。

(53)针对自我剖析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规范撰写自我剖析材料。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自我剖析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二是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诚恳接受批评,同时表示将端正态度、实事求是,如实向组织反映存在的错误。叶某已于2020年11月3日调离政和一中。

(54)针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存在抄袭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通报了巡察组反馈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存在问题。

(55)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参照评议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切实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6)针对未开展谈心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6月30日,校党总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位同志诚恳接受批评,表示将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程序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今后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的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经常性地开展校党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的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谈心谈话时,党员干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了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达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3.关于师资力量配置不均衡的问题。

(57)针对教师队伍行政化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2021学年政和一中教职工总人数为175人,其中教学人员158人,教辅人员13人,借调教育局2人,三中1人,铁山中学1人,教辅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为7.4%。2021年继续严格按照县委编办政委编〔2019〕17号文件要求,职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占比控制在15.3%以下。

(58)针对岗位分配不平衡,未按人尽其才的原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魏老师2002年8月从乡镇中学调入我校时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不能从事一线教学, 2002年9月安排在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岗位兼综合实践课。今后在招聘、调入教师应充分考虑学科间的平衡,做到人尽其才。

4.关于存在“三超两乱”现象的问题。

(59)针对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6月12日,组织校务会成员、处室负责人、年段长学习(政委编〔2019〕17号)文件精神,按要求配备学校中层干部。对超职数配备的股级干部予以调整,2021年7月5日,向政和县教育局递交任免文件,拟免职中层干部12人,原中层干部仅剩2人,按照校务会研究推荐、民主测评、考核谈话等程序,拟任命中层干部8人,共配备中层干部10人,符合(政委编〔2019〕17号)文件要求。党、工、团等相关职位在下届换届时由行政班子兼任。

(60)针对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7月5日,组织校务会成员、处室负责人、年段长学习(政委编〔2019〕17号)文件精神,取消超设职位配备。原设置的教师发展中心的业务合并到教研室,不再单独设置教师发展中心机构。学校决定:原拟任的相关人员职务取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全面整改,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引领,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我校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校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改进作风。我校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整饬不正之风,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同时,进一步完善党建制度体系的建立,校党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各年段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出重拳“当下改”,建制度“长久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事业发展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321934;通信地址:政和县城关北大街177号;电子邮箱:fjzhyz@163.com。


政和一中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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