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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01-08 17:29:46 来源: 政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 刘永锋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处于高发态势,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2021年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流量增大,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当前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觉减少人员流动。倡导市民和在政务工人员就地过节,尽量减少长途出行计划,做到“非必须不返政”“非必须不外出”。必须离(返)政的群众,须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并注意旅途安全和防疫安全,乘坐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遵守秩序,全程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

从省外返政人员,需提前3天向所在村(居)报备,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在返政后第一时间到县医院、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要居家医学观察。

2.严控人员聚集活动。广大市民须坚持“非必须不聚集”,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行业协会(学会)、居民个人,非必要情况下不组织或减少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传播。

3.规范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入境集中隔离期满拟来政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严格执行“14+7”的管理要求,即在入境口岸城市14天集中隔离期满来政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配合做好每个7天期满时的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

凡从疫情高风险地区来政返政人员,须在抵政后第一时间到集中隔离点管理,费用自理;从疫情中风险地区来政返政人员,如能提供抵政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须接受核酸检测。

4.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电影院、健身房、理发店、餐馆、酒店、宾馆、网吧、KTV、游艺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须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须设立巡查监督岗,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配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各旅游景区、电影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5.阻断进口冷链食品传播。建议广大市民朋友尽量不购买(网购)、不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各食品经营单位不采购、储存和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冷链食品时,应避免用手直接触碰;接触和处理完冷冻食品后,立即洗手消毒;储存此类物品前,做好独立封闭包装。

6.做细做实校园防控工作。县域内各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放假离校及开学返校工作,严格落实“一人一档”,确保开学返校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要做好留校人员健康监测及校园管控工作。县域内各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原则上双休日、节假日在政和县域内活动,尽量不去人员聚集性场所,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政和,不可外出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开政和的,要严格落实审批备案制度。 

7.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外出时应随身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等;进出医疗机构、农副产品仓库、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养老机构、福利院、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药店、理发店、美容院、电影院、游艺厅、网吧、体育馆(运动时除外)、KTV、学校以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进入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通风不良场所或旅游景区售票处、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文明习惯。

若个人或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主动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在14天内去过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病人,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搭乘专车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其他发热病人,在做好佩戴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防护措施后,可自行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政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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