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7月2日至8月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林业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0月8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林业局党委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张胜安任组长,专职副书记郑学满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层层传导责任,分解细化问题,抓细抓实整改,及时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了10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有序推进整改、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实效。并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剖析问题,反思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 (二)细化方案,逐项落实。研究制定《政和县林业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将7个方面15项问题细化成65个具体整改问题,明确每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班子成员根据“问题清单”,带头认领整改任务,落实分管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个制定整改举措,并加强督促反馈,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逐个整改到位。 (三)完善机制,保障效果。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措施、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确立阶段性目标,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对已整改到位、能形成长效机制的,研究制定制度、办法。同时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汇报,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推进整改。加强跟踪督促,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度、质量、效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股室、个人进行谈话提醒,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追责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关于抓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如实反映林业系统人员结构状况,努力争取每年新招录专业院校毕业人员不少于5人,改善林业系统年龄结构。二是重新修订《林业局股级干部任用制度》,规范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院校毕业生的培养,推进股级干部队伍年轻化。三是推进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理论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考试,提升人员综合素质能力。购买发放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上党课、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镜鉴》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政教育。四是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新制定竹产业发展规划、林地监管制度等,推进新时代政和林业建设。五是修订《效能跟踪管理办法》《深化“马上”就办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全员效能考评制度,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提升服务效能。成立效能监督领导小组,每星期对各股室、所属各单位、各林业站考勤及佩戴胸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 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现阶段林业工作任务要求,召开业务工作推进座谈会,分析研究推进国储林赎买、创建“森林村庄”、松材线虫防治、资源管理、竹产业开发、迹地更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森工产业发展等各项业务工作开展。二是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发挥省厅挂勾帮扶政和的优势,积极争取林地审批等政策倾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获得了“福建省森林县城”荣誉称号。广泛挖掘与保护乡村景观片林资源,东平镇凤头村后门林景观林和铁山镇东涧村东涧景观林获得南平市“十佳乡村景观林”称号。三是全力筹备举办第3届政和国际竹产品大赛,开展竹山机耕道验收,认真谋划好竹产品参展活动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中国竹具工艺城建设。四是研究讨论并进一步完善《政和县林业局关于规范国有林地经营合同和林地使用费管理方案》等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整合各方力量,协调处理好“白亭子”山场等历史遗留问题。 3.关于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森林资源监管联动群防机制》,充分整合森林公安、林业执法大队、林业站等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二是森林公安分局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抓好干警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强化各类案件的侦办能力,提高破案率和起诉率。三是森林公安分局在杨源乡、镇前镇开展了毁林种锥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四是资源站、乡镇林业站完善了生态林、天然林的管护合同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征占用林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林业员、护林员日常巡查管护工作的检查督促,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各乡镇先后召开了森林防火等专题林业工作会议;2018年12月5日,森林公安分局、林业执法大队、部分林业站、木竹检验中心等单位针对木材采伐源头管理、检验服务、县内木材运输等问题召开了座谈会。 4.关于扶贫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福建干部网络学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班》学习,提高帮扶责任人做好挂勾帮扶工作的能力。制定《林业局精准扶贫专项行动方案》,完善精准扶贫计划。按照挂钩帮扶要求,组织相关帮扶责任人深入郢地、新康、澄源等3个村对34户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及时了解挂点户生产、生活情况,用好用活扶贫政策,帮助联系项目,解决资金困难。2018年已向郢地、新康、澄源等3个村下拨了二十余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增强了贫困村造血脱贫功能。对有管护能力的贫困户,已安排40户贫困户担任护林员。对有造林、竹业开发需求的贫困户,由营林股、竹业股、林业站等,帮助做好项目规划,争取给予项目扶持资金倾斜。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督促指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中共政和县委办公室《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重新制定《林业局班子成员分管下属支部、挂点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机制》,明确了班子成员抓好分管支部党建工作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按照工作要求,分别到所联系支部上党课、参加支部活动,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 2.关于学习教育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规范理论学习。二是组织开展党建体检,加强对支部学习教育、“一月一主题”专题讨论等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查。2018年,班子成员分别以《自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学习〈条例〉,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与探索》等为主题,上党课17场次。各支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一期应会知识考试,提高了党员对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先后组织11名公务员完成了干部网络学习考试,84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宪法知识考试。2018年11月9日-11日举办了林业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培训班,增强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三是加强政策学习研究,结合林业实际认真制定《关于推进“三级联动、重心下移”联系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切实推进联动互动、服务基层等主题活动开展。四是重新修订《政和县林业局党建季度督查、会诊制度》,加强对支部党建材料检查,规范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等党建内业材料。对不规范表述进行纠正,确保今后不出纰漏。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林业局“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充分认识规范会议记录的重要性,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使用统一印制的会议记录纸和签到簿,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完善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党建责任,严格执行《林业局班子成员分管下属支部、挂点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党建工作体检,定期召开支部书记联席会,加强对党建检查问题会诊、整改,推进制度落实。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中共政和县委办公室《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制定《林业局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2018年11月12日,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自觉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任务,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三是针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存在的问题,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严格审核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对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严肃的同志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党员大会上做检讨。四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要求,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确保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重新对党费缴交数量按照标准进行核定,补缴党费22.6元。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抓五看”精神,严格执行《政和县林业局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严格按照责任清单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部署规定,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二是紧盯廉政风险点,修订并抓好《政和县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岗位风险防控。三是修订《政和县林业局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规定要求的次数、内容等,对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确保谈话效果,杜绝以业务谈话替代廉政谈话,全年累计谈话98人次。 2.关于监督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2018年10月以来,派驻纪检组共参加林业局党组会议12场,提出意见建议8条,加强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坚持每周到林业局走访至少2次,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做到树木、森林状况心中有数。对恒益公司的财务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三个,并督促落实整改。督促局党组履行好全面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2018年以来,先后对15人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7人。二是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维护党纪权威,2018年以来,共党纪立案9件9人,其中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开除党籍1人。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诫勉谈话1人,廉政提醒7人。办理信访件7件,对信访问题进行核实,澄清事实情况。三是加强廉洁自律教育。纪检组参加林业系统工作会议,逢会必强调纪律要求,举办了“心有戒惧,方得始终”廉政教育讲座。结合上级要求,充分利用林业局微信工作群平台,适时发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方面的问题通报和要求,提醒系统干部遵规守纪。四是制定《林业局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班子成员到基层支部上党课,各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镜鉴》案例教育等。机关支部对营林公司职工因对采伐山场监管不到位而受处分案例进行讨论,通过专题学习教育、案例警示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激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廉政监督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勤政氛围。 3.关于未落实“一案一整改”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2014年以来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12起、八项规定精神7起、生活纪律2起案例进行分析,举一反三,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做好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关于印发2018年政和县营林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各项工作制度,真正使监督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严格按规定在党委会、支部大会上通报案情,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内控机制。针对巡察发现问题,修订完善《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和《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标准及做法,严格按照南委发〔2017〕37号和政委办发〔2017〕6号《关于南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接待标准执行,从制度上保障三公经费有章可循,规范运行,杜绝同城接待、异地宴请、超标准接待等现象发生。二是提高制度执行力。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进一步强化了财经纪律学习,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确保各审核审批环节严格遵照财经制度,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三是强化整改。对违规接待、违规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进行纠正,要求相关人员清退违规开支53265元,目前相关违规开支已全部清退到位。2019年3月20日,对违规购买土特产、同城接待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强化追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追责。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考察谈话内容过于简单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因体制原因而长期形成的机关股室设置不合理问题,逐步进行整合,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林业局股级干部任用制度》,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二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机构限额管理政策,取消机关擅自设置的党办、安办、信访办、效能办、综治办等内设机构和岗位,免去党办主任、安办主任、信访办主任、效能办主任、综治办主任职务。三是加强协调,争取加大招聘力度,及时补充缺编人员,充实林业站等一线单位人员力量。制定《林业局干部任前进廉谈话制度》《林业局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抓好干部考察,细化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式,力争全面了解干部思想状况,配合纪检组把任前谈话当成一堂廉政教育课,使党员干部在任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廉政风险方面 1.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岗位风险防控。制定《林业局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和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晰责任,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照程序要求,规范执行股权转让、资产处置等各项规定。 2.关于收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未实行收支两条线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编制了林业局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收支和部门预算计划方案,组织财务人员对收费收入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进行认真核实、整改,完善制度,规范会计科目核算,同时按照财政局预算管理规定,现已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3.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计财、营林、竹业、资源、林政、产业等部门,对造林绿化、竹山机耕道、森林抚育、生态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进行清理,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结算,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4.关于违反现金管理条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森林公安分局对2013年以来返现金管理条例问题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自查工作。二是制定了《政和县森林公安机关现金管理制度》,建立规范财务长效机制,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保障资金安全。 5.关于停车场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与政和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协调停车场使用管理。 (七)工程管理存在缺失 1.关于工程项目系统化管理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基建股专业技术人员力量,新聘一名基建工程专业人员,加强林业基建工程项目监管,强化项目质量把关,确保工程项目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工程项目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预算审计和结算审核。 2.关于档案管理不健全,提供工程材料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材料收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相关管理制度,做到每个项目档案齐全、管理规范、查阅方便。二是修订出台《林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对工程从招标、施工、验收全面加强管理,明确约束性指标,让工程实施有章可循。 3.关于业主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中介机构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齐松源、石门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三期)1-3号楼的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和监理人员资质证书。对增加的四号楼施工图未经图审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处罚10000元。二是松源,石门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三期)1-3号楼,分户验收,数据采集不规范,不祥实的问题,已根据有关规定补充完善,整改到位。三是政和熊山省级森林公园漫步道(K段路段K0+000-K2+000)工程,经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花岗岩栏杆未按施工图纸施工,单价应调整未调整,应调整约10万元,已整改到位,已核减144118元。同时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石门林场、镇前林业派出所等各项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全面摸排,确保工程规范动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未收到巡察组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通过巡察整改,对规范林业制度执行、激发党员干部工作激情、推进林业任务目标完成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林业局党委将继续按照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新时代政和林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持续狠抓落实。局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7大方面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效果。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定,力求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贯彻“五抓五看”精神,严格执行《政和县林业局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岗位风险防控。从严从实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生活制度,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发挥好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新时代林业建设担当作为、奋发进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36569,通信地址:政和县林业局(中元路3号),邮政编码:353600,电子邮箱zhxlyjdb@163.com。 中共政和县林业局党组 202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