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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传我县“一未破命案遗体遭殡仪馆强行火化”情况的通报

2020-05-09 21:30:59 来源: 政和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刘永锋  

近日,一则“一未破命案遗体遭殡仪馆强行火化”的消息受到舆论关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4年初政和县石屯镇发生一起命案后,受害人的遗体2014至2015年,已多次尸检,最终经国家权威专家尸检固定证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在多次与受害人家属沟通协调无果的情况下,2018年5月,县公安局向受害人家属和殡仪馆下达了《非正常死亡尸体火化通知书》,因家属反对,为避免激化矛盾,暂缓了火化。两年多来,县民政局、公安局、所在镇村数十次与受害人家属当面、电话、微信、书面反复沟通,动员及时对遗体进行处理,但受害人家属始终拒绝。
       鉴于证据已固定,遗体继续保存将无限期占用公共资源。为此,2020年4月10日、19日,两次电话通知受害人家属黄某某,将于4月21日对受害人遗体进行火化。2020年4月21日上午,县民政局、公安局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对受害人遗体执行了火化处理。
       遗体火化不意味着案件侦办的结束,公安部门始终未放弃对本案的侦破,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政和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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