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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残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1-22 17:52:22 来源: 政和县残联  责任编辑: 刘永锋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3月9日至4月9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残联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7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残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县残联理事长陈运声、副理事长(支部书记)黄宗仁作为“关键少数”,明确承诺自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坚持好民主集中制,按规矩干事,按制度办事,并接受全体干部职工、下级单位、服务对象等群体的监督。二是修订完善《政和县残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三是落实重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县残联支委会、理事会议事决策机制,为建设和谐共事、团结干事、按章办事的领导班子夯实制度基础。四是严格规范做好“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会议记录,完整记录发言内容和发言顺序,并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查阅工作。

(二)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1.党建工作领导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经支部集体研究,制定下发《2018年政和县残联党支部工作计划》(政残支部〔2018〕8号),对全年支部政治学习、党员教育、支部建设、活动重点进行详细的前瞻性安排,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二是支部书记带队,到我县先进党支部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学习党建内业材料科学建立方法,及时吸收消化。三是完善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专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按年度计划布置党建工作,做好每个阶段工作小结,针对薄弱环节及时补位完善,并同步开展“一月一主题”学习。四是结合县残联党建和业务工作实际,细化《党建责任书》,同步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实现党建促业务,加大年度评先评优党建考核比分权重。

2.党建活动少,形式单一。

整改情况:制定《2018年政和县残联党支部工作计划》(政残支部〔2018〕8号)时,结合上级党委要求和当前工作,对全年党员实践活动做出安排部署。组织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县里举办的“学习十九大精神、打造书香政和、做俊波式好干部”主题诵读比赛;邀请廖俊波式好干部到支部讲党课;开展“七一”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到闽北闽东红军会师纪念地接受革命历史教育;开展“机关走前头、党员做表率——美丽政和,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开展助残和保洁志愿活动;以党员为骨干,在残疾人服务大厅开展“红旗窗口”、“服务之星”创建活动。

(三)关于精准扶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政和县残联关于印发〈政和县残联开展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精准帮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残联﹝2018﹞21号)。二是县残联理事长陈运声带队,县残联全体帮扶责任人参加,深入挂钩帮扶的镇前镇洋厝和里洋村开展调研,听取、了解已脱贫的帮扶对象生产需求,与帮扶对象共同研究、探讨、找准对策,巩固脱贫成果,加大增产增收力度,帮助落地实施。三是集中学习《挂钩帮扶干部主要任务和贫困户有关扶持政策须知》,提高帮扶政策水平,要求帮扶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挂钩帮扶工作手册》的填写,做到填写规范、准确、完整。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学习教育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政和县残联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把党员学习列为日常工作重要内容,按计划安排好每次学习活动。二是支部学习与业务会议分别召开,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黄宗仁主持,业务会议由理事长陈运声主持,支部学习笔记和业务工作会议分别做记录,严防出现学习记录不全、两类会议记录混淆等失误出现。三是做好支部学习会前准备,召开会议之前,所学内容均要与当前工作和残联具体业务的实例相结合,学习过程中,每位参会同志均要结合实际,畅谈学习心得与体会,以学促工,切实提高学习实效性。

2.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日常学习,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回头看,逐一补充完善薄弱环节,解决好专题讨论认识不清、了解不全、把握不准及专题学习未扣紧主题等问题,做到知行合一,学有所成。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

1.关于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召开会议,确保一次会议一次收获。一是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二是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具体问题。三是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在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四是每个党员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书面发言材料,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真正起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五是支部书记报告党支部工作情况、党建存在问题及班子履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六是会后向上级党委如实呈交组织生活会书面报告,如实报告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会议内容,批评和自我批评书面发言材料存档,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2.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前,经县委办党委批准,鉴于县残联党支部党员人数少,不设支委,设书记和副书记各1名,郑金水同志任书记,张保芳同志任副书记。由于人事变动,2018年2月,经换届选举,县残联党支部成立支委会,黄宗仁同志任书记,张富挺同志任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肖素琴同志任宣传委员,第一时间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按要求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时,使用专门笔记本,杜绝与业务工作会议记录混淆现象出现,并有力加强“三会一课”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3.关于学习教育个人专题发言材料、个人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残联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好党建材料关,对所有材料,做到逐份批阅,逐份审核,确保材料不存在抄袭、照搬照抄、逻辑混乱等形式主义,并做好存档装订。如发现抄袭行为,直接责任人必须在党员大会上作深刻检查。

(三)关于党建基础不扎实的问题

1.关于党费收缴和党员信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费收缴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宣传委员肖素琴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党费交缴专人抓、专人管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要求,算清算准每位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数和数额,按月收缴,并按时汇转上级党组织。二是做好党费缴交登记,保存好存根,认真按月填写党费证,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资料齐全。三是对2017年度党费收缴情况逐人逐月核对,对“四舍五入”少缴的党费足额补缴,县残联支部党员2017年1月-2018年3月共补缴党费490.78元。四是认真核对《党员花名册》和《党员证》等材料中的党员信息,及时整改确保党员信息一致。

2.关于党建内业资料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材料汇编组织一次集中自查,分类不清、时间不对、内容不符的材料,一律整改并重新装订。二是今后材料归档之前,先向党支部书记报告,并把材料交由办公室主任和支部书记依次审阅后再装订归档,杜绝再出现党建内业资料混乱的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摆在县残联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做到有研究、有计划、有措施、有要求、有考核,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切实扛起党的建设政治责任。二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三是落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监督检查谈话提醒,做好谈话记录和谈话成效跟踪,扎牢廉洁从政制度“笼子”。四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根据《中共政和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精准监督“1+X”机制的通知》(政纪办﹝2017﹞33号)精神,制定实施方案,下发《政和县残联关于开展扶贫助残项目运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政残联﹝2018﹞06号),由陈运声理事长带队,对10个乡镇(街道)残联扶贫助残项目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以确保扶贫助残政策、资金、项目、措施等落到实处。

(二)关于残疾人项目资金使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惠残政策宣传不到位,残疾人专项补助资金、康复扶贫借款对全县残疾人的覆盖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惠残政策宣传力度,2018年5月县残联收集编印《政和县助残扶残优惠政策汇编》手册2000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预防基本知识手册》等1500份。在5月20日第二十八个全国助残日和8月25日第二个全国残疾预防日期间共发放宣传品5000余份,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50余条,张贴标语60多条。二是今后严格按照省残联方案执行,减少残疾对象重复享受居家托养、就业创业、无障碍改造等省级特惠项目,尽最大限度扩大特惠政策的覆盖面。三是残疾人康复扶贫无息借款项目2017年已终止,2018年康复扶贫贷款已按省上要求,上缴县财政统一纳入全县小额信贷体系,更加规范全面地为贫困残疾人生产提供资金帮扶。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惠残政策宣传,提高各项惠残政策的覆盖面。

2.关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我会按照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残联维权﹝2013﹞125号)和《福建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办法》(闽残联维权﹝2016﹞141号)文件精神执行。今后我会将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健全工作程序,加强工作督导,并根据残疾人居住环境的实际需求,结合残疾类别和改造项目,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地为残疾人量身定做,提高为残疾人无障碍改造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关于“福乐种养基地”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3年铁山镇江上村天宇果蔬专业合作社申报第一批省级“福乐种养基地”,所提供的资料经县残联初审后提交省、市残联,经审核通过命名为“省级福乐种养基地”,获补助款25万元。2014年外屯乡莲子合作社申报第二批省级“福乐种养基地”,该社2014-2016年每年辐射带动40名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就业,受助残疾人人均收入不低于上年度省定贫困标准,县残联认真抽查复核该社提交的收入确认书后,提交省、市残联复核通过命名,按方案要求分三年拨付补助款25万元。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中查实我会对莲子合作社审核存在把关不严问题,对残疾人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未作逐一核实,存在造假现象。中共政和县纪委于2018年7月20日对县残联有关工作人员扶贫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给予通报批评(政纪通﹝2018﹞5号)。今后,县残联凡涉及到扶贫项目资金事项,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主要领导亲自监管,派驻纪检组加强督查,确保扶贫项目资金把关严格,按项目要求落实到位。

(四)关于机关效能建设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已建立《政和县残联考勤制度》、《政和县残联请销假制度》、《政和县残联效能督查制度》,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严格执行并不定期自查,效能材料按月归案。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关于娱乐场所消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娱乐场所消费7160元,巡察前已退缴2057元。余下5103元,时任理事长赵美春同志已经退缴,县残联今后一定严格按规定和制度办事,严禁娱乐场所消费。

(二)关于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对,购买土特产27346元中的1669元用于省、市、县残联入户慰问残疾人和办公下乡用水,其余25677元由时任县残联理事长赵美春同志退款,并已退款到位。县残联今后一定严格按规定和制度办事,严禁购买土特产。

(三)关于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印发〈政和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委办〔2014〕3号)文件精神和标准进行梳理,一是2014-2016年三年接待乡镇残联共82次38318元,根据审批单来客人数按工作餐每人每餐30元标准核销,三年来82次共计577人次16350元,超标21975元由时任理事长赵美春同志退款16975元,时任副理事长郑金水退款5000元。二是今后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到位,并坚持好“三个严格”:严格规范公务接待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并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清单制,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标准,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餐的,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

(四)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节假日、公休日出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4年12月31日报销246元属正常公务用车,其余的2770元已退缴到位,其中600元由时任副理事长郑金水同志退缴,2017元由时任理事长赵美春同志退缴。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关于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党和政府关怀下,政和县残疾人事业近年来进一步发展,扶残助残及精准扶贫项目工作量比“十二五”期间成倍增长,且工作要求和标准更严格、更规范,按照2006年“三定”方案编制人数,无法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因此,我会近年来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人(其中1名是省残联定员),返聘退休职工1名,合计5名,协助各项工作开展,对劳务派遣人员,我会将加强绩效管理,提高服务残疾人的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廉洁风险方面

(一)关于残保金的使用存在挤占、挪用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残保金收入使用根据要求,可用于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就业补助,残疾人联络员岗位是政府、各级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设置的公益岗位,以增加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收入。2016年因为残疾人联络员岗位补贴资金临时不再从省级就业帮扶项目列支,当年村级、乡镇残疾人联络员补贴没有财政预算资金可支付,为了稳定基层残联组织,持续做好村、乡镇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2016年村级和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补贴140000元从残保金收入列支。由于县残联财政拨款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为了完成工作,县残联以联络员的方式聘用人员,按规范劳务派遣用工,2017年2月根据县公车改革工作要求,单位司机要统一解聘并按规定支付费用,但县财政没法安排劳务派遣人员费用和公车改革解聘经费,县残联也没有收入,所以只能从残保金收入中列支劳务派遣费用和解聘人员费用,确保县残联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今后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年初做好财政预算,按科目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二)关于资产管理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残联、卫计委、民政厅、人社厅、工商局、医保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盲人就业创业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残联教就﹝2017﹞237号)精神,继续为爱康盲人按摩中心免费提供二楼经营场所,补充签订场所使用管理合同,明确责任、义务、使用期限等,并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加装电表、水表分表,水电费由盲人按摩中心自行缴交,并一次性补缴往年水电费2000元(发票附后)。二是10月1日之前收回县残联三楼大宝运动康复中心经营场所,安排县残联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对全县持二代证残疾人免费开放。三是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窗口入驻以来予以一次性补缴水电费500元,于2018年8月1日开始向其定额收取水电费每年1000元,并实行一年一次性结清。

(三)关于存在白条入账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残联认真复核入账凭证,福乐家园敬老院为解放村敬老院,拨付资金时提供了村(集体)统一的收据,福建省星光文具有限公司为福利企业,就业补助经费16150元为当年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社保补贴,拨付资金时曾再三要求该公司到税务部门开具正式发票,并提供相关文件及开票证明,但由于该公司为福利企业,税务部门当时无法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为了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完成项目绩效要求,星光文具有限公司写份详细的情况说明以企业收据拨付资金入账。今后一是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学习;二是分管领导要对票据严加审核把关,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三是坚决杜绝白条入账。

(四)关于出差报销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整改落实反馈意见,要求县残联所有人员对出差审批单填写完整并签字,办公室负责人核准,领导认真审批,完整签署审批意见。

(五)关于报销凭证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及的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款、残疾人大学生助学补助款均为项目补助款,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申报表、附件资料作为工作资料,装订归档备查,入账凭证的发放表实行实名制身份证发放,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县残联认真落实整改,严格财务报销要求,在今后项目补助款发放工作中,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报销凭证材料全面、完整、规范。

(六)关于体检费偏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政和县委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的通知》(政委﹝2018﹞24号)文件精神:体检费男性577元、女性870元。我会2016年9人(其中男性4人、女性5人)参加体检,共花费7317元;2017年10人(其中男性4人、女性6人)参加体检,共花费体检费12313元。对照文件标准,2016年超标659元,2017年超标4785元。现已按标准造表全部退缴到位。

(七)关于会计档案保管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残疾人服务社凭证遗失是由于2014年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装修,凭证整理完放在三楼橱柜中,后又搬至一楼上班,2017年服务社资金要收回财政审计,发现2000-2010年的记帐凭证遗失。由县残联党支部书记对当时的会计档案保管人进行约谈。针对这一问题,一是设立残联会计档案专柜,二是指定专人管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八)关于财务处理不正确的问题

1.关于会计科目使用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会计科目使用前后不一致的问题是由于2017年记账系统升级,相关科目系统调整造成,县残联已将巡察组反馈意见转告财务会计,严格按要求整改。

2.关于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2017年县残联收到南平就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慰问款、助学金36000元,没有列入专款收入,列入其他收入,经查阅记账凭证及记账记录,由于2016-2017年南平就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慰问款、助学金36000元为县残联从正常经费先行垫付慰问,资金后到,故未列为专款收入。小额康复扶贫资金600000元从“项目支出-福乐家园建设款”列支,为代记账公司会计对县残联专款情况不熟悉。已要求单位记账会计更正,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3.关于2017年12月固定资料折旧未附计提依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残联要求会计人员整改,正确处理账务。县残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即知即改,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要求单位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反思自查,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规范正确处理所有账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321454;

通讯地址:福建省政和县南大街24-1号;邮政编码:353600;电子邮箱:zhclx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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