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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6-21 17:43:32 来源: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责任编辑: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1030日至2017113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政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含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开展了巡察。20185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随即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统一思想,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中共政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政国土资党〔20185号),成立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局党组书记、局长段滔任组长。把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2项具体问题进行责任分解,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由局党组班子领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8个责任股室,6个直属事业单位,10个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局党组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整改的原则严抓整改落实,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分期分批整改;对复杂问题,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专题研究,确保整改成效。511日,副县长、局党组书记段滔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逐条逐项听取汇报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523日,局党组书记段滔再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逐项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再次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72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并通过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截至目前,具体整改任务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够强问题

问题一: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如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201773日王岐山在全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会议讲话、县委相关会议精神没有组织专题学习。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2018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政国土资党〔20184号),确定每月一主题,通过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抓好上级精神贯彻落实,杜绝走过场现象;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保证各级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三是通过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的方式对相关会议精神组织专题学习。截至目前,召开党组学习会8次,党员学习会3次,通过微信工作群,发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96条。

问题二:大局意识不强,站位不高,未站全县的高度对土地利用做总体规划, 未制定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只有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工作思路,导致两违乱象严重。

情况说明:我县于20093月完成了《政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东平镇等十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相关成果已经省政府、市政府批复实施。现行规划实施以来,通过强化规划管控,较好地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2016年我县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确保政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完成,我局于20169月份专函给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县直单位,告知此项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并逐一上门对接工作,全面收集十三五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各种基础资料。组织调查、收集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移民脱贫搬迁等重大民生工程用地需求。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十三五期间的项目用地需求以及上级下达的指标,结合规划中期评估成果,组织编写了《政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和《东平镇等十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经省政府、市政府批复实施。我局严格按照该规划执行。

两违现象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互相效仿,跟风攀比,涉及人数量较多,范围广,在土地管理执法手段不足和强制措施缺失,两违现象较为突出。为切实加强两违综合治理的领导,2014319日我县成立政和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等单位人员集中办公,牵头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日常事务工作。通过开展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我县两违蔓延势头,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2、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问题一:三重一大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2013年至2015年县国土资源局下拨到各村经费共计4174.2万元,均没有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整改措施:一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中共政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的通知》(政国土资党〔20188号),落实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明确三重一大内涵,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研究决策,党组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态及说明理由,并形成会议记录,经集体决策后,按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三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单项超过1万元的资金使用须上党组会研究,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效能的跟踪监督。 

问题二:2017824日县纪委已派驻全覆盖,国土资源局在重大问题研究上没有商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参加,201796日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关于商改住工作和20171016日研究镇前加油站地块出让等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执行派驻纪检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和归口监督单位党组会议和有关会议制度。凡是局党组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和议题以及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会议、研究制定制度、议事决策规则的会议,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党纪党规等纪律教育,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同时,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主动积极为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问题一:打击违法占地不力,执法打折扣,不敢动真碰硬,该查封的未查封,该拆除的没拆除,只是以简单的要求停工或者罚款了事,致使违法占地现象不断发生,制而不止。如2013年至2017年共有133宗违法占地,其中制止停工90,办理批建18,拆除治理15宗。

整改措施:针对2013-2017年以来的133宗违法用地经过认真梳理,逐宗核实后,尚有未整改落实到位10宗违法用地,我局将根据违法用地性质或项目类型等具体情况,依法依规拟定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工作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逐一落实到位。

问题二:未及时停止征收征地管理费。至2015920,县国土资源局仍继续征收征地管理费共计59.2万元。

整改措施:2015年9月20日后已停止征收征地管理费,所征收的征地管理费59.2万元,于2016年8月23日全部上缴国库。

问题三: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设立项目收费,收储中心在招投标中擅自设立“报名费”和材料费,2013年共收取了18200元。

整改措施:收储中心已取消招投标中设立的“报名费”和材料费,收取的费用18200元,已于2017年5月17日退还。自2013年以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已停止收取项目用地的资料费,严格按《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收费。

问题四:未经前置审核擅自审批,如2016年在办理“政和县蝴蝶坑矿区砖瓦用页岩矿”新立采矿权审批项目时,未征得林业部门林业用地的预审,于2016年7月18日办理采矿许可证。

整改措施:201379日县林业局已对该矿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政林执林罚〔2013〕东004号),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尽快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这一情况,可视同为该矿林业用地通过了县林业局预审。2017321日该矿区使用林地已获得福建省林业厅审核同意(闽林地审〔2017173号)。

4、关于履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问题一:县国土资源局作为十六个精准扶贫的部门之一,政策宣传指导不到位,工作方案、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积极落实政策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帮扶措施20171021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宣传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和最新政策,并对帮扶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做到帮扶政策心中有数,帮扶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组织挂村帮扶干部职工入户宣传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帮扶措施明白具体,产业发展数目精准。三是准确把握精准扶贫的内涵和要求,落实挂钩扶贫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定向施策、精准滴灌,确保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

问题二:没有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扶贫领域相关精神,挂村扶贫对接建档立卡户过程中,以个人名义给建档立卡户的慰问金16400元放到局财务账户报销。

情况说明:2015年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县委要求,我局对接帮扶26户贫困户,其中星溪乡念山村8户、镇前镇际头村18户。20161223日,我局组织开展贫困户年终慰问活动,每户发放慰问金600元,其中两户1000元,由挂钩帮扶对接联系人代为发放到户,因此,并不存在以个人名义给建档立卡户的慰问金放到局财务账户报销行为。

()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局党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问题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具体业务多,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2013年至2016年只有6次。

整改措施:一是将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组会议的重要议题;二是突出党建工作引领作用,以党建工作推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制定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年度计划,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党建工作目标和实效。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问题二: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到位,2013年至2017年只有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只有整改方案,没有其他材料;“两学一做第二个专题坚持根本宗旨发挥党员作用没有组织学习。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部署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党组书记主持中心组学习,党组成员带头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推动系统理论学习。坚持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考勤登记、学习记录、中心发言稿、学习综述和有关参阅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后归入学习档案。二是严格按要求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常态化专题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丰富学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三是认真及时整理学习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规范归档。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到位问题

问题一:三会一课开展不到位,2013年国土资源局机关支部没有活动记录,三个党小组只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党小组有按要求开展活动,其余两个小组均未开展。

整改措施:2018年初制定机关党员年度学习计划和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指导的实施意见(政国土资党〔20187号),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督促党组成员和机关支部党小组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开展活动。

问题二:党组部分成员未按要求上党课。

整改措施:局党组要求每位班子成员都必须按要求上党课。副县长、局党组书记段滔同志带头作表率。528日上午,段滔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主题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党课。其他几位党组成员也已做出安排。 

问题三:述责述廉落实不到位,国土局班子成员普遍未严格按要求写述责述廉报告,强调业务工作多,谈主体责任少,对落实一岗双责认识不清、意识不强,部分班子成员仍引用《廉政准则》等旧条例。

整改措施:强化审核把关,党组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必须经党组书记和派驻纪检组审核。加强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认真对照要求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严禁网上复制和摘抄。对2016年未严格按要求撰写的述责述廉报告,已经退回重写,现已整改到位。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问题一:民主生活会开成一团和气会,敷衍应付,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表面,没点到实质,当老好人甚至把批评会变成表扬会,起不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如:2017425日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党组书记、局长的批评意见中出现党组书记工作中批评比较严厉、从不搞一言堂、驾驭能力强等语言。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细致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厘清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会议。二是坚持洗洗脸,正衣冠。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材料,深入思考自身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三是开展批评做到没有点到实处不放过,没有点到痛处不放过,坚持民主生活会的辣味,起到红脸出汗,提振精气神的效果。

4、关于抓机关效能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问题

问题一:虽然有制定机关效能规定,但没有认真落实和执行,少数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好首问责任制,工作不主动、不热情。

问题二:上班时间存在遛岗、看视频、玩手机等等现象,2017614,县国土资源收储中心的谢某某上班时看电视剧,执法大队李某某玩手机游戏;20161018,不动产登记中心古某某、耕地股魏某某等上班时间玩游戏等现象;20141217,不动产登记中心古某某被效能告诚。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全面部署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实行领导负责制,围绕效能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二是制定下发了《政和县国土资源局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办法》(政国土资综〔2018109号),加大监督力度,每月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局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开展抽查,严格工作督察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对3名违反上下班纪律同志进行教育谈话;三是对违反机关效能规定的谢某某、李某某、古某某、魏某某等人同志已作每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在全局通报,责令深刻检讨,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问题一:没有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2016年局党组未召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研究分析会。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作表率,并督促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按要求及时召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研究分析会。

问题二:日常廉政谈话走过场,没有从各岗位责任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切入,认真分析,如何加强防控,只是泛泛的谈一些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职之类,一般性谈话代替廉政谈话,没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利器。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印发了《国土资源局党组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政国土资党〔20182号)。二是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尽责,定期研究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分析廉政风险点,强化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三是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联系所负责人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廉政谈话以问题为导向,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落实好第一种形态。

2、关于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问题

问题一:一把手违规违纪问题连续发生。对重要岗位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不力,内控制度不完善,班子成员没有落实好一岗双责”,个别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放松对党章、党纪的学习,个人私欲恶性膨胀,没有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2016年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县移民局原局长吴某某因贪污受贿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原石屯国土所工作人员许某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收储中心前后两个主任被立案审查,特别是国土资源局派驻纪检组已发现林高明的苗头性问题,并对其谈话2,但没有得到局党组的高度重视,没有对其进行岗位调整,仍继续留在收储中心主任岗位上,对存在的不正之风认识不足,执行廉洁纪律有关规定流于形式,放任违纪事件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要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经常性的开展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加强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认真落实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发现问题不袒护、不放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警钟长鸣。

3、关于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问题一:个别二层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参股房地产项目,经商营利。如原收储中心主任林某某利用职权便利自办测绘公司,强制中标单位必需挂在他所办公司收取管理费用;某国土所所长参股承建保障性住房,并与股东发生矛盾,对簿公堂,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整改措施:一是安排局党组成员专门对违反规定的同志进行约谈,在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并要求违反规定的同志就此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加强摸排,及时纠正。

4、关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问题一:不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2013年以来的信访件卷宗大部分没有调查材料及证据附件。如:胜利村村民黄某某拥有两块地,其中元峰庄消防队西侧一块有规划用地手续,另外风嘴148号房屋后一块用地为非法用地,擅自建房5,群众举报后,才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政国土资行通知2017063),县国土资源局在信访答复中选择性地回复黄某某合法用地地块,违法用地规避不回复;村民反映胜利村土地管理员利用职权非法占用稻香茶场路下麦子洋农田,非法搭盖,命名田地人间农家乐,县国土资源局无相关调查回复复卷宗。

整改措施:2013年以来信访件卷宗,采取逐宗整改,补缺补漏,对整改后的卷宗,整理归档。下一步将完善信访件卷宗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杜绝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关于凤嘴庄148号房屋后存在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的问题,经查系黄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我局立即予以立案查处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政国土罚2017064号),并将没收的非法财物移交财政部门。就村民反映胜利村土地管理员非法占用稻香茶场路下麦子洋农田,非法搭盖农家乐的问题,我局已着手立案查处,将依法依规依程序作出行政处罚(政国土罚2018034号),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逾期未履行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存在同城接待、异地宴请,违规购买土特产现象的问题

问题一:经巡察发现从2013“6.18”20176月止,县国土局及下属岭腰、外屯、杨源等国土所存在异地接待现象,接待地点在福州、南平宁德、武夷山等地,有的接待菜单上有体现烟酒,整个国土局系统共涉及异地宴请费用57929元。

情况说明:2013年国土资源局涉及的部分异地接待费,主要是由于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渡头洋地块、圣农集团需大量征地,我局工作人员在福州与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新增用地指标等,所发生的异地接待费,共计28312元,由当时我局驾驶员章鸿华、李文、林志青等经办,因公车改革,3位聘用的驾驶员在巡察前已离职。

整改情况:20152月,按省巡视组的整改要求,局机关相关当事人退回违规异地接待宴请费用11405元。其他违规招待费退还情况:局机关于2018713日退回异地接待宴请费用840元;20187月中旬,外屯国土资源所于退回异地接待费2298元;星溪国土资源所退回8287元;岭腰国土资源所退回3263元;杨源国土资源所退回1983元;熊山国土资源所退回8322元;石屯国土资源所退回1015元,以上共计37413元。

问题二:星溪国土所存在同城接待问题,共涉及接待宴请费用9426元。

整改情况:星溪国土资源所2018713日已退缴同城接待宴请费用9426元。

问题三:购买土特产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经抽查国土系统各单位账证材料,发现县国土局及下属铁山、星溪、杨源等国土所2013“6.18”201512月共列支购买各类土特产26822元。

整改情况:国土资源局驾驶员购买土特产5832元,已于2018717日全额退还;铁山国土资源所购买土特产2680元,于2018713日全额退还;杨源国土资源所购买土特产1520元,于2018713日退还。201210月星溪国土资源工作需要所购买土特产共计16790元,因星溪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调整,导致该项费用跨年报账,于20138月支出,今后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及时报支相关公务费用,避免长期挂账未报支问题发生。

2、关于车辆运行费用审核把关不严,疑似私车公养问题

问题:据巡察发现,县国土局下属10个基层国土所配备的执法工具车,动力燃料均为柴油供给,抽查发现澄源、东平、岭腰、铁山、外屯、星溪、杨源、镇前等8个基层国土所车辆运行燃料费发票除了柴油发票报支外,还有汽油发票及异地加油发票和未经批准车辆在县外的高速通行费用,有的车辆一天加油23,且发票号码连号;有的车辆一次加油费用3800元且发票号码连号;有的车辆未经批准在福州、沙县、泉州等地加油。据不完全统计:8个基层国土所车辆运行共涉及汽油发票报支71739,县外异地加油1242,县外高速通行费2480元。

情况说明:因我县镇前、杨源、澄源、外屯、东平等乡镇加油站属民营加油站,未安装中石化加油卡机,各国土所执法车日常用油采用日记账方式,累计一定数额后,统一开具加油发票,存在发票号码连号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部分国土资源所因执法车维修期间,未经办理相关手续,租赁车辆开展巡查产生的汽油费等相关费用,局党组责令以上各所予以退还,并作出情况说明。

20177月星溪国土所相关当事人已退回汽油发票报支退款6253元,2018713日退回2917元(含过路费270元);铁山国土资源所退回汽油费210元;岭腰国土资源所退回汽油费、过路费、差旅费1337元;外屯国土资源所退回汽油费1515元;杨源国土资源所退回汽油费、过路费12352元;镇前国土资源所退回过路费480元;澄源国土资源所退回汽油费1900元、差旅费2552元。

二是2017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各国土所执法车日常用油管理,全部执法车办理了中石化加油卡(具体办理时间:20175月星溪国土所;20176月外屯、岭腰、石屯、熊山、东平国土所;20177月铁山、镇前国土所;20178月澄源乡国土所;201711月杨源乡国土所),杜绝国土所执法车日常私自用油行为。

()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擅自设置机构的问题

问题:没有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依据,擅自设立县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并下文任命县土地发证中心主任”(政国土资党[2014]2)

情况说明:经核实,根据县委编办(政委编〔201234号)文件批复同意,原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更名为土地登记发证中心。自201511月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已自行撤销。

2、关于超范围任命干部问题

问题一:干部任职条件把关不严,事业单位到机关任职现象严重,甚至有任命劳务派遣人员为二层负责人的。

整改措施:根据201254日《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和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人办〔201259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和201789日《中共政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国土资源局行政编制及领导职数的通知》(政委编〔201732号)文规定,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内设行政股室8个,科级领导职数5名,而核定的行政编制仅7个,行政编制核定人数与机关内设岗位严重不符,因工作需要造成我局将事业单位人员调到机关任职。下一步,将结合国土资源机构整合,逐步核实整改。

经核实,根据201254日《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和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政人办〔201259号)文,我局内设机构法规监察股加挂信访室牌子,负责调处国土系统信访工作。因信访工作量较大,安排该人事代理人员许某协助法规股做好信访工作。

问题二:超职数配备干部,局机关内设机构股级职数8,任命11名以上股级(含副股级)干部。

整改情况:201712月原收储中心主任吴某因违纪被开除党籍,已发文免去主任职务;2017年底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主任魏朝胜、收储中心副主任许成芳两位干部相继退休,已免去二人所担任的职务;局监察室因机构撤销,负责人杨旭职务自行免去,现我局机关内设机构股级干部7名。

3、关于人员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一:混岗问题比较突出。大量借用人员,局机关交叉混岗16,下属单位之间交叉混岗23,如将许某某、吴某某等人事代理人员混为编内人员管理。

整改措施:根据三定方案规定,我局核定行政编制7个,事业编制63人(含不动产登记中心18人)。按照干部必须交流任职工作要求,我局从业务工作出发,对各股室、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作出的交流安排,因此,造成交叉混岗。下一步,将根据自然资源机构整合,一是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界定职能,理顺机构设置,合理配备人员;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抽调人员和基层单位人员管理。

问题二:编外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编外人员队伍庞大,共有65(其中劳务派遣人员63,临时人员2),占核定编制的91.55%权重。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由于国土资源承担的业务工作量多,原有的编制紧缺,为了不造成工作上的脱节,需招收一定数量的劳务派遣人员,协助做好辅助工作。经核实,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含门卫、保洁员2名)63名,其中2011年经县政府同意,我局执法监察大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5名;10个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大队、下属事业单位需驾驶员13名;201511月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整合林业、住建、农业等确权登记职能,增加窗口收件、外业调查、审核、发证等辅助工作人员13名;部分乡镇国土资源所仅有所长一名正式人员,因国土资源工作业务量大,两违现象较突出及地灾防治任务重,需增强力量,我局为各所另聘用劳务派遣人员11名,分别是:岭腰1名、外屯1名、镇前1名、杨源1名、铁山1名、石屯2名、熊山2名、东平2名;局机关聘用劳务派遣人员9名,协助做好后勤工作。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部分聘用人员已工作20余年。下一步,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以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增加人员编制,逐步消化劳务派遣人员,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4、关于清理在编不在岗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中央、省、市、县多次发文清理在编不在岗和单位吃空响问题,县委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县国土资源局的张某某20141月离岗到201411月才返回,章某某长期外出,虽然办理停薪留职,但没有到人社局备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连某某在编不在岗,局党组没有研究办理该同志在编不在岗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我局干部张某某,因其岳父瘫痪在床,岳母患严重的心肺疾病,在外就医,妻子因长期照顾父母患严重抑郁症,张某无法安心工作,有辞职离岗意向,后经局里多次催促,及时返岗;章某某办理停薪留职,根据县委、县政府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要求,我局已将清理情况报备县政府办。20174月已提请县人社局停止缴交医保和社保,并多次督促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或到岗上班。2018622日再次发文通知章某某到岗上班,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经请示县人社局,章某某属经费自给事业单位人员,依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南委办〔20148号)文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章某某办理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期间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全部费用均其个人承担。不动产登记中心连某某因病离岗,后经局里多次催促,目前已到岗上班。

()财经管理方面

1、关于财务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

问题一: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如澄源国土所所长未经主管机关领导批准,自行到福州浙江、宁波等地办事,报销差旅费2552,报销凭证没有证明人经手,报销凭证本人证明、本人审批。东平国土所购买办公用品3000元未附办公用品的明细单。镇前国土所小车修理费968元未附明细维修项目。

整改情况:澄源国土所所长未经主管机关领导批准,自行到福州浙江、宁波等地办事,报销差旅费2552元已于2018518日退还,票据号:00664934;东平国土所购买办公用品3000元已附办公用品的明细单;镇前国土所小车修理费968元已附明细维修项目。

问题二:会计科目处理不规范。如:县国土局把赞助棋类活动费1万元在小车修理费科目列支;异地接待费2830元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列支;澄源、东平、杨源等3个基层国土所小车保险费在养路费中列支,影响三公经费开支的真实性,造成有的会计信息失真。

整改情况:由于财务软件系统更新升级,业务人员掌握不熟练,造成工作上的失误。下一步,要求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升能力,同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问题三:10个基层国土所账薄均未建立银行日记账,资金收支监管不够充分发挥,容易产生资金被揶用和借用。

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要求财务人员规范财经制度,规范基层国土所银行日记账,加强资金收支监管,定期邀请审计和财政等职能部门开展资金审计。

2、关于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的问题

问题:根据《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的规定,征地管理费自201511日起停止征收。县国土资源局执行上述政策不严,201511日至2016820日仍继续收取征地管理费共计592519.2元。

整改情况:20178月审计后已经停收征地管理费,收取的征地管理费分别于2016819日、2017511日上缴国库,分管领导已被县纪委诫勉谈话处理,在局务扩大会上进行了通报。

3、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巡察组抽查胜利洋zh-1301号地块和政和县原电影院地块使用用权出让合同以及两块地受让方支付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情况。胜利利洋zh-1301号地块受让人政和县牡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总出让价款1.061亿元;原电影院地块受让人福建省鼎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地块总出让价款4360万元,经巡察发现以上两家公司均不同程度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也未按合同约定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入缴纳违约金。

情况说明:(1胜利洋四期(ZH-1301)地块由政和县牡丹房地产开发公司以10610万元竞得该地块。至201443日已缴交9305万元,该公司在前期土地清场时,个别村民阻挠施工,地块上仍有种植物、搭盖物,无法完整净地交付。为此,该公司于2016913日向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400万元,并支付已逾期交地273天的违约金2540.23万元及退还多缴地价款580万元。201719日,县委、政府组织国土局、住建局、熊山街道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攻关,已做好该地块4户征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实现了完整净地交付开发商开发,该公司分别于2017215日、21日缴清土地出让金余款1305万元。

2原政和东门电影院(ZH-1301)地块于2015112日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我局多次要求福建省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但该公司提出异议,以出让地块过于紧邻居民住宅,勘探造成附近居民地基松动、房屋断裂,存在安全隐患,引发纠纷,并到现场阻挠施工,以及尚有高压线杆未迁移等原因导致地块延期交付,造成延迟缴交土地出让金为由,拒绝支付违约金。为此,我局已于20181月向政和县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令该公司支付欠缴滞纳金,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4、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

问题一:2013年之前挂其他应收款”8916380.93,其中政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欠款8532693.93,挂账多年未清理核销。

整改情况:(1为了完成县政府地块收储任务,急需收储地块资金周转,经局领导同意,于20084月、20134月、201611月、20172月和5月向我局账户借款350万元,20177月归还100万元,尚欠款250万元。经巡察组反馈要求整改后,我局及时催缴,县土地收储中心2018622日归还100万元,目前欠款150万元。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清理工作。

220123月,经县领导研究同意,政和县同心经济开发区向我局借款500万元,至今尚未归还。2018622日,我局已向同心经济开发区发函催还借款。

320085月、20091月,经局领导同意,熊山街道分别向我局借款100万元,200912月归还40万元,尚欠款60万元。2018622日,我局已向熊山街道发函催还借款。

问题二:个人欠款长期未还的有23687元。职工借用公款超过核销期限三个月,应及时办理款项归还核销手续。

整改情况:个人欠款经过催缴,已经全部收回,并办理了款项归还核销手续。

问题三:澄源国土所办公用房360000元挂账至今,未按固定资产办理入账。

情况说明:1996年,澄源乡土地管理所由县土地管理局上收,因澄源乡土地管理所没有独立办公场所,经县局班子会议研究会,决定在澄源乡澄源村主街边,向该村村民刘玉效购买一座占地面积335.34平方米,共五层楼房作为澄源所办公场所,议定价格为39万元,购买办公楼房款以支款凭证方式分期付给刘玉效36万元,由于卖方未能及时提供完税票据,造成我局财务无法结算入账,余款3万元也未付清,挂账至今。该楼房已于199971日完成产权确权登记,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政澄国用(1999)字第0409],使用者为澄源土地所。

整改措施:经巡察组反馈要求整改后,我局于201852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已经按财务管理办法办理固定资产入账。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针对2013-2017年以来的尚有未整改落实到位部分违法用地,我局将根据违法用地性质或项目类型等具体情况,依法依规拟定分类处置、分步实施工作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认真组织实施,年底前逐一落实到位。

2、关于人员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局机关交叉混岗16,下属单位之间交叉混岗23名,编外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编外人员队伍庞大,共有65(其中劳务派遣人员63,临时人员2),占核定编制的91.55%权重。下一步,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以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增加人员编制,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消化劳务派遣人员,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3、关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针对县土地收储中心、政和县同心经济开发区、熊山街道向我局借款问题,我局已向以上单位发函继续催还借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321039;通信地址:政和县为民路2号;邮政编码:353600;电子邮箱:zhgt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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