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135户不按时进行年度申报的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并实施信用约束,倒逼企业主动退出;二是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方便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简易注销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145户;三是实行专人负责制,及时剔除企业库存虚数,吊销二年以上未进行年报公示企业66户,同时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黑名单”管理,限制其担任新设企业法定代表人。 (郭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