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商局关于调整冠省名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权和企业登记管辖权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8年12月1日起,政和县市场监管局开始落实企业“冠省市”名称核准登记,冠省名的企业注册资本(金)需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冠市名的企业注册资本(金)需要达到500万元以上。截至目前,政和县市场监管局冠省名企业名称登记核准 42户, 冠市名企业名称登记核准5户。 冠省市名企业名称核准权下放,实现了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在同一登记机关办理,这是我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利好政策,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水平。(吴永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