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下午,石屯吴姓业主到县行政执法局接受非法采砂行政处罚,被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
9月21日正值中秋节假,吴某等人组织8辆挖机铲车及渣土车,利用节假时段在石屯旧村部河滩上进行非法偷挖盗采砂石及冲洗金子违法行为。经群众举报,县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队员赶赴现场,执法队员依法开具暂扣单,对8辆作案车辆及机械进行了现场查扣。
县行政执法局将加大非法采砂制砂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敬请广大业主遵章守法,共同维护我县生态环境。(余 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