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尚未就美国“征税产品建议清单”进行任何双边谈判 美国日前表示愿意与中方就“301调查”等项下的产品征税建议,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展开磋商,有报道认为这是美方态度缓和的表现。 高峰认为,这些解读并不符合事实。他指出,美方依据其国内法,先后对中国产品发起“232调查”并采取征税的措施,发起“301调查”并公布对中国征税产品的建议清单,严重背离了世贸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磋商是争端解决诉讼中的必经程序。”高峰说。中方分别于4月4日和4月5日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将美方“301条款”征税建议措施和“232条款”征税措施诉诸世贸组织。按照争端解决程序的规定,美方应当在收到中方磋商要求之日起10日内作出答复。目前,美方表示愿意就上述案件磋商,只是满足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项下中方诉求的程序性要求。中方将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推进对美方的诉讼。 高峰强调说,美方依据其“301条款”,公布对中国征税产品建议清单的措施,完全抛弃了多边规则,是典型的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的行径。目前,双方尚未就美国“301条款”调查和美国对中国征税产品建议清单问题进行任何双边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