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政和县人民法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石屯镇卫生计生办对9例拒交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外生育对象送达了行政裁定书,告知违反法律拒不执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向当地群众宣传国家计生政策、法律法规。 由于生育政策的调整,部分群众对当前计划生育形势产生误解,以为计划生育政策已全面放开,违法生育不用再缴纳社会抚养费,既使知道违法生育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个别对象采取躲避执法人员寻找或转移个人财产等办法。为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维护计划生育国策的权威性,营造良好的生育秩序,有效遏制政策外生育行为,按上级部署石屯镇将继续与县法院、县卫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违法生育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生育秩序,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郑妙山、李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