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是以森林资源为物质基础,经营森林生态社会系统的行业。传统的林业经济是 培育和保护森林取得木材和其他 林产品,利用林木的自然特性以发挥其作用的产业经济,包括造林、育林、护林、森林采伐和更新,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采集和加工。而其他产业都处在副业层次,以至于林业经济对可持续发展的局限越来越凸显。林区由于单一发展“独木支撑”的林业经济,导致了可采森林资源消耗过快,森林资源危机和林区经济危困加剧。 传统的林业经济兼具产业经济和资源型经济属性。森林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目前森林资源匮乏,木材生产任务逐年削减,主产业生产已不能满足林业局发展的需要,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科学发展观成为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和指针,林业在 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随着对森林各种功能认识的提高和需求的转变,对林业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国家二期天保工程的实施以及林区“十二五”经济转型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势在必行。 党的十八大提出从2010年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乡村居民特别是山区农民收入倍增靠什么?进城打工或是耕地?对此习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也就是小康社会能否如期全面建成,关键在于目前仍生活并不富裕的山区农民能否如期脱贫致富。据统计,全国林地面积45.6亿亩,占国土面积的31.6%,在生态保护的大环境下,生态林不能采伐、天然林不能采伐等,单靠“两棵树”致富的传统发展模式,农民经济收入大打折扣,而林下经济产品种类多,见效快,就业广,有利于将山区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发展林业的“造血”功能,是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山区林区扶贫的切入点。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新形势下,林下经济已成为拉动林业产业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成为各级领导重视、社会关注、农民乐意的热点话题。 那么,何为林下经济呢?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地空间资源,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多种手段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双赢的一种生态经济发展模式。 通俗的讲,林下经济就是以森林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选择适合林下生长的微生物和动植物种类,进行合理种植和养殖,开展相关产品采集加工以及森林景观利用。有效结合林、农、牧综合利用,上、中、下立体开发,长、中、短有机结合,近期得利,远期得林,绿色、环保、健康、安全、节约、循环利用,复合经营的经济模式。 福建省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土壤肥沃,十分适合林木生长。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95%,居全国第一,林地总面积1.39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5.3%,其中有林地面积1.15亿亩,占林地面积的83.94%。丰富的林地资源为我省发展林下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就福建林农而言,发展林下经济优势明显: 一是历史悠久,林下种养,千年传承,源远流长。长期以来,我省林区群众就有采菇、挖笋、摘果、割脂的习惯。市场经济以后,群众自发地出现了林下养鸡、养鸭、养羊、养蜂,种香菇、种砂仁、种板栗等模式,可谓经验丰富。 二是地理,政策条件优越。我省林权改革后,明晰了产权、分山到户,为林下种养业的兴起提供了林地基础。在政策导向方面,2014年5月完成《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年)》编制,并正式列入“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从财政扶持,金融支持机制,典型示范机制,合作经营机制,质量保障机制等多方面支持林下经济发展。 三是市场需求量日渐增大。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理念改变,人们对物质要求越来越高,各种绿色食品倍受青睐,绿色产品应运而生,市场前景广阔。 作为福建山区长大的孩子,我深深体会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从群众生产实践中得来,应当通过科学研究,总结经验后,把科学生产技术系统有效的传授回群众中去,整合乡村林下经济“小、散、乱”的生产现状,形成完善的生态科学产业链。站在群众的角度,我认为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存在以下方面有待突破: 一:加强科技推广,让生产力掌握在群众手中 林下经济包括林药、林菌、林菜、林花、林蜂、林苗、林茶、林禽、林畜、林果、林鱼、林蛙、林粮、林游等20多种经营模式,仅种植和养殖品种就达90多种,在农村少部分人能以先辈流传的经验进行副业生产,极少部分农村走出来的知识份子能从外界通过特定渠道掌握生产技术作为主业生财,但是真正能将林下经济作为主业经营的农民少之又少,原因在于我国农民大部分处于文化水平不高,与外界接触学习林下经济生产技术的机会很少,少部分自学生产且尝到甜头的人不愿意分享技术经验等诸多因素,导致生产技术掌握在较少部分人手中。面对可观的经济收人,在农村不少林农对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性很高,但是面对生产成本,生产技术,销售渠道等多方面未知因素,很多人没有条件也没有机会去尝试。 要想真正推广林下经济促进林农增收,应该形成一整套的技能教学模式,例如通过电视台或网络播放生产技术宣传片,据了解,农村学习新商机的渠道很大部分是通过观看中央7套《致富经》栏目,各地区各部门不妨结合当地特色研究出适合的致富项目,以类似的方式将致富项目的生产技术以更具实用性的教学方式传播出去。林业部门下乡进行科技推广,分发生产实用手册,并组织村委班子,生产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相应的培训,为各乡镇培养一批科技特派员,通过逐层教学方式,将生产技术真正传播到群众中去。 二:示范基地真正发挥带头作用 林下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林业生产方式,目前各地区不乏一些龙头公司企业或是相关部门成立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但是从群众中得知真正示范带动的作用微乎其微,即使得知周边地区有某类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很多地方林农苦于没有门路去参观学习,没有“熟人”可打听或是专业的负责人为其传授生产技术,示范基地要想真正发挥其作用,在注重科研生产的同时,也应该提高宣传力度,开设绿色通道,让更多的林农参与进来掌握生产技术。 三:将经济补贴和金融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群众中去,鼓励林下经济的推广和发展 近年来,在省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2012年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年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林下经济发展政策,实施“千万林农增收千元工程”。2014年5月完成《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年)》编制,并正式列入“十三五规划”。在这些优越的大环境下,基层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运用,将这些惠农政策通过最简单直接的方式服务于林农,发挥基层工作承上启下的作用。 在相应地区可发展开辟惠民直通窗口,精简办事程序,避免林农对办理手续望而生畏的思想,让林下经济财政补助、金融机构贷款等扶持政策更加容易落实到符合规定的林农手中,解决林农资金难题,让帮扶政策真正落实到有需要的林农手中发挥作用,以促进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 四:创新合作经营机制,推动产业规模化 目前我省林下经济总量较大,具有一定规模,但整体上现有林下经济多属农户自发分散模式,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与试验性。 为解决林改后林农单家独户经营难、对接市场难、产品销售难的问题,鼓励林农组建多元化、多类型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把从传统的零星分散、粗放经营的林下方式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方向转变;把从林农自发生产向政府主导扶持转变,达到了科学发展林下经济的目的。 各地区可推广“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避免粗放经营,低产低效。改变掌握市场信息滞后、产业化链条对接滞后、借助电商平台等现代物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滞后,生产供销一条龙的发展格局尚未形成等问题,形成专业流通市场和营销队伍以提高科技支撑的深度和广度等。 五:相关部门强化科技服务,提升生产水平 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发展林下经济的指导和服务,为经营者提供全方位的科技服务与技术培训,帮助其解决产前、产中、产后等方面的问题。要科学探索,延长林下经济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积极引进、推广适宜当地的林下种植新品种、新技术;要加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引导农民通过合作经营,提高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程度,增强经营林下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和林下经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形成地区特色产品大品牌意识,形成凝聚力,避免恶性竞争,增强合作经营意识,避免各自为战,自产自销等问题。 林下经济发展空间巨大,潜力巨大,惠及千家万户,是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致富的潜力所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林下经济做强做大。强化科技,合理规划。落实科研与推广经费,组织农林专家研究出各地最易发展、最易推广、最高效益的林下经济项目,实现项目的技术、空间与市场三者有机结合。实现林下经济的规模经营,打造品牌,提高效益。鼓励经营户在统一区域,同一产品实行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销售,利用品牌宣传推广自己的产品,推进林下经济由小规模、粗放型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总而言之,发展林下经济不失为当下立足保护生态,兴林富民,实现林区特色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好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