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4日,经司法鉴定所对成成(化名)的血液乙醇浓度鉴定,结果为106.1mg/100ml,属醉酒驾车。据了解,这是政和县查获的首起在校高中生醉驾案,也是首起未成年人醉驾案。
10月30日晚,政和县某中学高一学生成成,到城关某音乐会所参加朋友的生日派对。23时许,饮酒后的成成借来朋友的摩托车前往暗桥接两名同学一同前往音乐会所参加派对。成成驾车载着两名同学一路疾驰回音乐会所,当车经过政和县宾馆门口人行横道路段时,成成尚未减速行驶,当发现有行人在横过人行横道时,为时已晚,摩托车将行人撞倒在地,造成行人脚部骨折。接到报警后,政和县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对成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8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民警依法将成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送检。据办案民警介绍,事发时,成成刚过16周岁生日16天。根据刑法相关规定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成成已达到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目前,政和警方已对元元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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