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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校:现将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教育部 <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办思〔2015〕11号)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政和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