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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和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4-01 11:39:23 来源: 民政局党组  责任编辑: 余长青  

根据政和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24日至6月23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政和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0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统筹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坚持“严”字当头,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为组长,担负起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先后召开了党组扩大会、巡察整改推进会,对问题清单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等推动落实巡察各项任务。12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深挖病根,查摆问题,大家不避嫌、不护短,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切实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开出了较好的会议成果,并把其作为做好今后巡察整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基本要求,形成了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全程参与负责,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推进体系。

(二)坚持“实”字着力,从严从细推动整改。对照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三个方面48个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了《关于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整改时限,规范整改程序、严格整改标准。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定期汇总研究巡察整改进度,实行逐项销号。

(三)坚持“深”字打底,用好用活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整改落实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坚持”三个维度对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对当下能落实整改的问题,坚决按时保质做好整改,对需要阶段性整改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和阶段性目标,扎实推进整改,对历史原因造成的个别问题,充分运用当前政策做到应改尽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精神有弱项的问题。

(1)针对未组织学习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学习。2022年11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2020和2021年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并将每年度国家、省、市民政会议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根据中央、省、市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及时组织跟进学习,研究贯彻意见,确保理论学习常学常新、学深学实。二是重新选定元峰庄社区六弄107号为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现已孵化出3家社会组织,为政和县智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政和县孝心养老服务中心和政和县向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同时为政和县博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提供场地(城西中路32-4号101店)。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树得不够牢的问题。

(2)针对临时救助审批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开展业务培训,11月18日,召开社会救助年终推进会暨培训会,明确业务流程及办理时限,提升基层社会救助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加快审核审批其他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目前所有申请均在时限内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三社联动”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引导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员“ 三社联动”活动。12月26日,政和县孝心养老服 出系列活动,拉近了社区与居民群众的友谊,做到了切实服务好老年群体的宗旨,为服务好社区老人,保障其身体健康状况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政和县孝心养老服务中心联合志愿者在飞凤山社区开展爱心义诊义剪,增强社区老年人对健康的关注,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做到某些疾病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二是2022年10月31日,在宜和社区开展“三社联动”业务培训,

指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员解决社区问题。三是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2022年已培育8家公益慈善和社区社会组织。四是加强监管,联合发改、市场监督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双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2022年县民政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3项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合计57万元。三是11月17日号结合“平安三率”宣传工作到挂点村澄源乡林山村、星溪头村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宣传活动;12月19日,前往宜和社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宣传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5)针对推进“点题整治”工作力度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追缴3户不适用临时救助款1500元。三是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和对在保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定工作,并动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入住集中供养机构,截至目前新动员4位分散供养人员转集中供养。由于乡镇敬老院因条件有限,缺少专业护理员和康养设备,只能满足一般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需要。瘫痪在床、重度精神、智力残疾等特殊人员则无法满足其就近集中供养,以及部分分散供养人员及家属集中供养意愿不强,今后将通过长期努力,提高我县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率。我局将每年督促指导乡镇(街道)每半年对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集中供养需求摸排和生活自理能力评定专项行动,为有需要的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和护理标准的调整,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负责人提醒谈话。二是认真贯彻省市会议精神,出台《毁林建坟等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及时召开毁林建坟推进会,提升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发现毁林建坟数量20起,已全部整治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推进违法违规墓地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殡葬执法人员前往东平范屯互通口处查看违建情况,原裸露的旧坟已复绿。二是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发挥县殡葬执法大队的作用,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确保限期整改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推进孤弃儿童收养保障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8)针对收(寄)养儿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儿童领域福利资金发放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收养工作流程。二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12月16日,儿童福利股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收养政策解读培训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人一档”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儿童档案开展自查,通知东平镇、镇前镇补齐缺失材料。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2年11月18日,对全县乡镇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讲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流程,并下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12月14日,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股工作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解读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儿童保障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动态管理,2022年11月新增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均已完成系统录入工作,录入率为100%。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质量有待提升的问题。

(11)针对居家养老服务未对实体援助服务对象进行严格区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行为,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质量。二是居家养老承接方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数据库涉及建档老人隐私数据进行加密技术处理,并提供信息安全保障承诺书。三是制定并印发《2022-2025年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项目》考评办法(政民〔2022〕91号)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考评。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社会救助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2)针对临时救助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按照文件要求,补齐未签字的地方,开展举一反三和自查自纠,确保档案材料准确完整,目前所有档案材料有签字缺漏的地方均已补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针对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救助站工作人员专题会议,针对巡查通报的问题进一步剖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二是组织站内人员开展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市关于开展“开放日”“炎热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系列活动精神,领会精神要义,要求每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由分管领导把关,活动结束后结合实际认真撰写工作总结。三是依照最新工作人员名单,调整充实县救助管理站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确保权责明确,稳步推进救助管理工作。四是印发政和县救助管理站公文文稿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公文签发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对连续两年未年检的僵尸型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清理的问题。

(14)针对社会组织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对连续两年未年检的僵尸型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二是摸排两年以上未年检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予以撤销登记。截至目前已注销14家,撤销登记1家。三是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与社会工作股经办人员参加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15)针对局党组未按规定一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补充到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里,今后将严格把关,认真撰写,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6)针对未严格执行“211”工作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1月4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1次专题分析,2022年以来,开展意识形态学习7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三是确定我局专职网评员,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使用新的记录本,规范记录。制定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网络意识形态有关内容和《政和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纳入学习,10月底至今,已召开学习6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对标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有差距,担当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8)针对行政审批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二是组织社会组织管理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三是举一反三,开展行政审批案卷完整性自查自纠工作,完善行政审批档案,所有档案已补上对应时间和签字。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9)针对政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补充并更新民政相关栏目。出台《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加强内容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针对“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二是安装互联网+监管系统所需的政务外网。对照监管行为事项清单,录入44条监管行为数据,主项覆盖率提升至80%。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存在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资金拨付不到位等问题。

(2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成立政和县民政局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落实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指定对应股室人员专门负责项目的对接和跟踪服务。通过跟踪落实,澄源乡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于2022年7月15日竣工验收。二是下发《加快推进殡葬项目建设的通知》,督促澄源乡、外屯乡社会事务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早日完工并投入使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22)针对重复发放补助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孤儿台账,做好跟踪管理,严格孤儿领域资金发放流程,制定民政局儿童福利领域资金发放流程,加强审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3)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名当事人退回已报销差旅费481元。二是重新修订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三是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审查各类单据,出现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情况,坚决不予报销。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4)针对报支材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财务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收集相关附件材料,装订至对应凭证。新修订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把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附件材料准确完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未经批准违规增加收费项目的问题。

(25)针对殡仪馆新建成高档捡灰式火化炉投入使用并收费,但收费标准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8日殡仪馆向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申请,发改局需全面对殡仪馆收费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后再予以定价,目前核算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开展下属单位收费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局机关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下属单位收费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实地查看内页材料,1月17日领导小组到殡仪管理所、殡仪馆查看收费项目情况,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今后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对下属单位开展财务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对合资方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26)针对合资方采用多种方式规避税收,县民政局党组未发挥监管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合资方签订的承包九龟龙陵园销售公墓协议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不再续签。二是关于宣传费用提取问题。由于近年来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大,以及全县殡葬设施的不断完善,各乡镇、村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楼墙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墓销售形成了市场竞争。为推进公墓销售,合资方按照与甲方的合同约定,将继续聘用公墓陵园财务专业人员和销售人员4人,聘用后,将强化人员监管,严格工资发放流程和标准,突出主责主业。三是2023年1月17日,局机关成立内部审计工作组,对殡仪馆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财务状况进行内部审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7)针对未及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导致施工方信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付欠款。5月16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为妥善解决欠薪问题,决定支付社会福利中心(一期)挡土墙工程尾款23.7408万元。二是成立县民政局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指定对应股室人员专门负责项目的对接和跟踪服务,落实项目资金拼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工程款,避免上访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8)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办人提醒谈话。二是要求各股室负责人梳理近几年已签合同是否规范,目前发现未签字盖章的内容均已补齐。三是印发政和县民政局《合同管理办法》,从项目开始严格按程序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合同按要求和规范落实。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9)针对预算审核未签字盖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经办人提醒谈话。二是表格未签字盖章的地方全部补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0)针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政和县民政局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落实专班,安排人员到施工现场监督,保证施工进度,切实加快殡葬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县殡葬服务中心3幢楼已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力争2023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1)针对县殡仪馆和县殡仪管理所收款收据自印自用,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殡仪管理所已向税务局申领正式发票,从11月开始全面使用福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是开展财务检查,2023年1月17日,分管副局长带领财务室工作人员到殡仪馆和殡仪管理所开展财务专项检查。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的使用,规范票据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2)针对县社会福利院分别收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款至今未进行慰问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光荣院慰问金情况说明,光荣院是国家对孤老优抚对象实行特殊社会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负责接受无亲属照顾的烈属老人。该笔慰问金是用于光荣院管理机构办公经费开展,不是服务对象慰问金,因此无法进行慰问。今后要求局属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支付对应款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3)针对县民政局发放县级临时救助款未经县分管民政领导签署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以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临时救助金额5000元以上的均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后,再发放救助金。三是开展对全县社会救助协理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流程。四是出台政和县临时救助规章制度,规范临时救助工作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4)针对殡仪馆利润未提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向县委编委会请示将“政和县殡仪管理所”更名为“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加挂“政和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牌子),其人员编制、工作职能划入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单位性质不变。届时,将殡仪馆甲方利润提取到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账户统一管理,更好地促进殡葬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23年2月,县委编办已同意“政和县殡仪管理所”更名为“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加挂“政和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牌子。我局已设立政和县殡葬服务中心账户,殡仪馆甲方利润已提取到殡葬服务中心账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5)针对慰问款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当时政和县东门社区水泥厂文明理事会未开设对公账户,因此将款项打入理事会会员个人账户,再由个人将慰问金发给退休职工。东门理事会已提供慰问款支付说明情况以及5000元慰问款慰问名单,今后我局将加强财务审核管理,避免将款项转入个人账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6)针对记账凭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记账凭证发的封角补盖经办人骑缝章。二是县殡仪馆所有账本均补上会计人员签字及盖章。三是开展财务凭证规范性自查自纠工作,漏签字及盖章的凭证均已补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殡仪馆账务处理不严谨的问题。

(37)针对殡仪馆账务处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齐缺失附件,分别装至对应凭证。二是11月10日,局机关召开财务人员培训会,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8)针对未召开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2023年初按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年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总结。8月1日,召开查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部署会。党组书记传达市、县会议精神,对民政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二是11月1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落实情况。三是11月14日学习中央领导干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9)针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11月4日,局党组书记召开党组会,对党组成员提醒谈话,要求相关党组成员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已全部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薄弱环节,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

 (40)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在11月18日党组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要求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要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41)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月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流程,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教育每一名党员严肃认真对待支部组织生活,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按要求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流程记录。二是严格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流程。2月26日,召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逐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三是殡仪馆党支部重新撰写会前准备情况和上一年度问题整改情况。四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党组织书记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好会议,对每一名党员撰写的组织生活会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开会,确保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2)针对材料撰写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重新撰写2020年度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11月4日党组会上,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确保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符合规定。二是殡仪馆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撰写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下一步,殡仪馆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将由支部书记严格审核,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3)针对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前仅党总支书记对支委和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支委间、党员间均未开展谈心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制定了《民政局领导班子及基层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性谈心谈话的相关要求,局党组、机关支部不定期对班子、支部谈心谈话记录情况开展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4)针对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程序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党组成员互相之前至少提出两条“辣味”十足的批评意见,切实起到“红脸出汗”,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股级干部选配不规范的问题。

(45)针对股级干部选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股级干部选配工作意见,由原考察小组成员记录考察谈话内容。2022年12月5日,组织人员重新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配工作的意见》,掌握选拔干部程序及要求。严格规范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发文和会议记录相结合制度,今后将对新任用的每一名股级干部都严格按照提名推荐、组织考察、会议决定、任前公示、报送审批的选任程序进行任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46)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全面检查党员证,及时补缺补漏。发现缺漏的部分均已补齐。二是召开总支会议,要求支部书记进一步加强监督,确保今后党员证上内容及时规范填写,同样问题不再犯。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说明

关于未经批准违规增加收费项目的问题。

殡仪馆新建成高档捡灰式火化炉投入使用并收费,但收费标准未经物价部门批准。

情况说明:10月18日殡仪馆向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申请,发改局需全面对殡仪馆收费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后再予以定价,目前核算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民政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1.加强动态跟踪,巩固整改成效。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重点对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按时限办结,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2.树立规矩意识,改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干部的考勤和宣传等各项制度,结合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从源头上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民政工作作风。

3.加强统筹谋划,促进全面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做好新时期民政各项工作相结合,为闽浙边现代化新城建设发展添砖加瓦,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全面发展的全过程,以巡察整改促工作提升,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338401;通信地址:福建省政和县南大街47号,邮政编码:353600;电子邮箱zhxmzjbgs@126.com。

 

中共政和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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