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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4年3月中旬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党组、县林业局党组(含县自然保护地发展中心、竹产业发展中心)、铁山镇党委及下辖各村(社区)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40天。日前,3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 县委巡察一组 被巡察单位:县法院党组 组 长:陈 盛 副组长:叶儒平 专门值班电话:18039767016 通信地址:(1)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一组收;(2)在政和县解放街46号(政和酒店门口)和政和县南大街135号(县人民法院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县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铁山镇党委及下辖各村(社区) 组 长:宋春旭 副组长:薛 明、王 勇 专门值班电话:17360996461 通信地址:(1)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二组收;(2)在政和县解放街46号(政和酒店门口)和铁山镇中心街40号(铁山镇人民政府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县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县林业局党组(含县自然保护地发展中心、竹产业发展中心) 组 长:吴妙垚 副组长:朱雪芳、毛凤孙 专门值班电话:19959930162 通信地址:(1)政和县邮政65号信箱,县委巡察三组收;(2)在政和县解放街46号(政和酒店门口)和政和县中元路3号(县林业局门口)设置联系信箱。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监督电话:0599-3326170,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政和县委巡察办 202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