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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团县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2-07 21:06:45 来源: 团县委  责任编辑: 余长青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团县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4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同时,把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契机,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虚心接受,立即整改,逐项进行分析对照,对自身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进度。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印发《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政和团县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政团党支〔2023〕4号),针对3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细化98条具体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实行“销号”制度,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团县委主要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紧紧围绕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这一主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管领导密切配合,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一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突出整改成效。在整改过程中,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部分问题实行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安排相关负责人跟进,确保整改如期完成。同时,对巡察反馈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深刻反省,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把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以巡察整改推进工作开展,确保整改实效。现已制定、修订和完善9项制度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全县共青团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全县基层团干部培训班,按照“人人都要学、人人都要讲”的要求,每周安排一个机关干部带领大家进行政治理论学习。(2)明确专人负责“青年大学习”工作,通过“团干微信群”、组织会议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动员部署各基层团员青年、学生团员积极参与学习;组织县直机关、乡镇(街道)党团员青年前往庆元县开展“学思践悟强素质,‘三争’行动促落实”联学联建业务能力培训班。(3)协调印发《政和县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政委办发〔2023〕1号),成立基层组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力争改革后经过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优秀团员占所有28周岁以下发展的党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4)根据省、市相关工作指引,专题研究部署2023年发展团员调控工作,制定下发《共青团政和县委关于2023年全县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2023年6月13日,联合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政和县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指引》。(5)建立团县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团(工)委联系机制,“定期+不定期”指导基层团组织工作。(6)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做好团市委机关2022年度密切联系青年工作的通知》(团南委组〔2022〕18号)文件精神,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政和县优秀青年座谈会;按照每月调研不少于两次、每年主题宣讲不少于两次的要求,制定团县委班子成员基层调研、主题宣讲安排表。

2.关于协调指导青少年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通过视频方式,召集联席会成员单位,召开政和县青年联席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并部署安排了相关工作。(2)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和县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走访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司法局、政和法院、政和检察院等23家相关单位,了解《政和县贯彻落实〈福建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同时形成材料上报相关领导。(3)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团中央关于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中青办发〔2021〕5号),2023年6月20日,印发《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并制定《共青团政和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4)结合团县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乡镇(街道)团(工)委联系机制,到10个乡镇(街道)调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关工作,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薄弱的环节及时进行指导。(5)2023年7月14日,联合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2023年度政和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政和法院、政和检察院等22个成员单位参会;召开团县委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联席会工作制度,明确每年召开政和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不少于1次。(6)加强“银团合作”,与中国银行、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中国银行南平政和支行,开展“魅力政和·抖动青春”短视频大赛,动员团员青年通过镜头感知发展,宣传政和,推介政和。(7)积极与国企、行政单位合作,每月至少1次前往青年创业基地、企业走访调研,提高调研实践、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创新的能力,帮助青年解决实际困难。

3.关于服务和联系青少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对“流动青少年宫”送课下乡和“四点半公益课堂”两项活动进行整合,统筹开展“情暖童心·筑梦启航—流动青少年宫送教下乡”活动,2023年以来,开展流动青少年宫送教下乡活动26场,覆盖全县乡镇中小学、希望小学4000余人次。(2)2023年,联合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卫健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召开返乡大学生座谈会,会上介绍我县相关人才政策,就业形式和就业需求等情况,动员大学生返乡实习就业。(3)组织学习《2023年福建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方案》(团闽委办〔2023〕5号)文件精神,建立2020年-2023年考入省内外高校闽籍学子信息库、高校“引才志愿者”微信群,完善“引才志愿者”信息表;对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优质用人单位数据库,动员各用人单位发布2023年“扬帆计划”实习岗位,共发布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优质实习岗位366个,正式上岗188个,占比实现“双过百”。(4)建立完善团县委领导班子联系青年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团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与叶淑萍、范雯欣、叶杰娟、李娟娟等23位青年面对面交谈其创业情况,了解青年企业家们的创业需求。(5)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流活动,按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的要求,规范“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流活动机制。(6)积极组织联系服务青年,联合县委人才办、县总工会、妇联、政和税务局、国网政和供电公司等多家单位举办“团”聚新康·“会”享青春—青年人才团建活动。

4.关于团建工作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联合县教育局重新印发《政和县中学生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团建、队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内容,且分值不少于10%;严格要求13所中学(中职)学校以校党委名义出台中学共青团改革文件。(2)到政和二中、政和三中、政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东平中学、石屯中学等学校抽查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并指导入团志愿书书写、基础团务等相关工作。(3)组织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召开团建工作部署会,制定下发《2023年团员发展工作提示》;2023年5月4日,召集学校团委负责人,召开发展团员工作培训会,要求各校按照团员发展规范要求,全方位、立体式开展自查、自纠。(4)政和团县委书记约谈政和二中团委书记、政和职中团委书记,要求两所学校对发现的关于发展团员材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并以校团委名义出具情况说明。(5)对智慧团建综合管理系统上的团员进行全面筛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管理条例(试行)》要求,对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办理离团;在“青春政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团员团组织关系接转流程,方便毕业大学生及时进行电子团籍转接。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开展2022-2023年度“海南成美”爱助事实孤儿(第二学期)、感天益善“一缕阳光”助学项目,对我县29名事实孤儿、困难学生走访慰问,累计发放助学金24800元。(2)联合街舞、跆拳道、音乐等一批校外培训机构,以“共青团组织+新兴青年群体”的模式,开展公益课堂展演;联合九拍音乐教育、小明星舞蹈艺术中心、舞哈街舞、洪正跆拳道四家校外培训机构为有需要的流动留守儿童等“五类”人员,共42名青少年,开展价值60000元的爱心公益课程。(3)积极对接廖俊波乡村教育基金,主动申请“学习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福建希望工程一堂课主题活动,为东平鼎丰希望小学争取活动经费5000元,发放“希望工程六一欢乐包”33份;为帮助青少年群体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争取到“情暖童心·筑梦启航—流动青少年宫送教下乡”活动补助经费6万元。(4)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宣发〔2017〕20号);团县委班子成员按照廉政谈话要求就党员干部日常网络行为方面进行谈话,并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网络行为作为每年廉政谈话的必要内容。(5)组织召开贯彻落实统战工作安排部署会、服务青少年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青年群体开展民族宗教宣传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活动纳入“情暖童心·筑梦启航——流动青少年宫送教下乡”活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2023年4月,团县委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专项资金使用规范,今后,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做到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2.关于团费收缴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组织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学校、乡镇团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针对跨年度收取团费问题,主要领导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约谈,进一步健全团费收缴制度,部署安排团费收缴工作。(2)召开规范团费工作部署会,设立团费收缴账户,对团费进行单独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团费收缴程序规范、严谨。

3.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组织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发〔2018〕158号);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会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进一步完善2023年工会活动计划、工会经费年度预算。(2)组织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和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委办发〔2019〕55号)要求,补充完善2019年3次公务接待审批预算单;今后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到接待前必须审批、接待中严格执行、接待后认真审核。(3)组织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针对采购“战役青年”保温杯不规范问题,2023年5月17日,团县委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报告并作自我批评。(4)针对报销费用材料不完善的问题,已找出原始材料,作为附件完善报销材料。(5)组织学习《政和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务审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政财监〔2022〕8号),完善审核报销一体化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和完善报销材料,做到活动开展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沟通、事后有决算。(6)组织学习税务申报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完善财务人员税务知识体系构建机制;团县委书记已对相关同志进行约谈,并告知要吸取教训,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4.关于活动经费预算项目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对2022年团县委开展的省运会志愿活动进行梳理,将含各单项总金额、数量与单价的活动预、决算原始会议记录收集完整,同时完善团县委活动预算、决算工作机制。今后将严格执行活动预算制度有关规定,做好预算、决算,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抓团的组织建设不够有力,有形与有效覆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研究恢复外屯中学、杨源中学两所学校团委,并分配外屯中学、杨源中学团员发展指标各4个;确定2023年全县社会领域发展团员指标20个(含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团组织),由团县委统筹,不再细分至具体乡镇(街道)、部门;明确没有成立团支部的县直单位,如有团员发展需求,统一由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团支部负责发展。(2)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实现124个行政村“微支部”全覆盖,同时建立12个社区“微支部”。(3)对各区域行政村青年情况进行摸排并梳理《政和县“百乡千村”大调研青年“新农人”寻访汇总表》。(4)对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团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采取“单独+联合”的方式新增加61个“两新”组织团支部,其中非公企业(规上)31家,规上企业建团率达100%。(5)召开“青年之家”阵地建设安排部署会,新增浅浅互联网青年之家、小茶哥青年之家、政和县竹行业青年之家等8家,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根据上级对“青年之家”建设的相关要求,建立“青年之家”运行管理、日常考评等相关机制。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完善团县委工作会议机制,兼职副书记每月至少参加一次团县委工作会议;2023年4月25日,团县委兼职副书记周国镇、吴东鹏参加团县委班子工作会议,会上进一步明确协管工作职责。(2)组织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学习《关于印发<政和县机关事业干部借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委组综〔2022〕16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团(共)委书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及时将团委人员变动情况报送至团县委。(3)组织会议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配工作的意见》(政委组综〔2019〕32号)文件,针对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够完善的问题,经办人员在会议上作自我批评。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股级干部任免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内部管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修订完善团县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2)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建立发文审核制度,做到拟文、核稿、签发程序规范,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3)完善工作总结审核制度,青少年宫总结由团县委副书记负责审核把关,做到内容严谨、规范。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无。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围绕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原则,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一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三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成效。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把整改落实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为解决实际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打牢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9-3333006;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外洋路65号环保大楼5楼,邮政编码:353600;电子邮箱:zhtxwzzb@163.com。



共青团政和县委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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