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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和县住建局党组关于“回头看”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7-01 17:27:43 来源: 县住建局  责任编辑: 余长青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8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开展“回头看”巡察,2021年5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县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一)迅速动员部署,落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于2021年5月11日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对帐销号,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并于2021年7月2日召开“回头看”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紧扣“回头看”巡察整改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查摆问题原因。

(二)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经多次完善,确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人,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整改,改出成效。

(三)层层带动示范,级级传导压力。局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站所、挂点党支部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局属各站所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政治论学习,通过已制定的《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业务大学习 能力大提升”活动的通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并进行交流发言。二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福州、杭州、永泰考察学习;到石屯廖俊波先进事迹馆、东平凤头村、澄源乡新康村、下党乡等地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邀请县委讲师团老师到我局授课6次。截至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专题学习会20次,完成研讨12次。三是加强“学习强国”平台管理员的管理,召开专题会,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并对学习未到达分数要求的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强化党支部集中学习,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督促落实学习任务,局机关支部于2021年6月20日重新组织召开以“聚焦四个高质量要求,敢担当勇作为”为主题的学习研讨会。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2021年政和县住建局党组党建工作计划要点》(政建党组(〔2021〕22号),转发中共政和县委《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政建党组(〔2021〕9号),并抓好学习计划落实。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的工作责任意识。要求分管领导加强文件审核把关和签发,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管理,要求办公室人员认真抓好文件起草审核工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印发《县住建局党组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住建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四是抓好责任落实。2021年8月6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传达学习了《2021年度政和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绩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五是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学习计划,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办法规范内业材料。六是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第一要务,在思想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七是抓好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切实做好政治思想宣传工作和网络宣传工作。组织人员督促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支部进行自查,将不正确之处进行补充修改。

3.关于落实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主要领导于2021年7月9日约谈了金鸡山液化气站、镇前联东液化气站负责人。二是我局对金鸡山液化气站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问题高度重视,决定予以立案处理,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七章第四十八条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金鸡山液化气站处以罚款6.3万元,已于2021年8月5日缴交到位。三是2018年3月县物价局在对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费情况检查时,指出不合理收费问题,5月11日县物价局对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532元,处以500元罚款,并立即取消该项收费,水表维护费由公司承担。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的收费项目进行自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落实住房保障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按照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和县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规定的通知》(政人办〔2018〕179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对这次巡察指出少发放的补贴2.547万元进行核实,应从2018年11月开始计算,经核实后实际应补发2.109万元,已于2021年8月3日补发到位。二是2019年度上报的30户住房租赁补贴指标任务差16户未完成的问题,已于2020年7月整改落实完成16户发放租赁补贴指标任务。三是经核实,北门社区低保户租赁补贴相关审批手续已补全,符合低保户住房租赁补贴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将举办书法展的装表费用2.33万元,已于2021年7月5日由住建局账户退回散装水泥新材办账户。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相关人员已于2021年5月21日退回住宿费300元到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账户。三是年终慰问款发放不规范。由于慰问对象大部分年龄大且行动不方便,考虑到他们取现不方便,就以现金慰问,经核实,2018-2020年度给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慰问金均交给该公司工会用于慰问困难党员及职工,2019-2020年度给污水厂的慰问金已经存入该单位账户。今后将规范年终慰问金发放,直接转入被慰问对象个人账户。四是今后差旅费报销将严格按《政和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缴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及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政财事〔2018〕3号)文件要求执行,家园测绘队、村镇规划设计室相关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已按照规定补全手续。2020年7月支付50万元的用水费是用于预付2018年和2019年的取水费,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与龙潭溪水利水电公司多次沟通,达成按实际取水量和每吨水的发电效益预付龙潭溪水利水电公司取水费,已于2021年1月26日签订关于宝岭水库取水费支付协议。西苑新村1-4楼公共楼梯间修缮项目未附验收报告、结算审核书已补齐。五是对长期挂账情况进行清查、核实,依据核实情况分类整改。六是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向职工借款5.94万元,已返还职工借款2.5万元,其中3.44万元登错细目已调账更正。七是职工欠款21698.89元,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催收到位职工欠款13698.89元,其中收费人员领用的备用金6000元因工作需要给予保留,相关人员向公司借款2000元,因其本人已故无法追偿。八是相关人员预支工程款138744.12元长期挂账未清理,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9月9日完成长期挂账清理工作。九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将国投集团成立以来竣工验收的每个项目实际投资金额梳理清楚且形成资产,现已建立财务制度,今后将规范专项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严格实行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合理利用专项资金。

2.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误将2018年11月支付差旅费2985元处理成2.985万元的错误进行调账处理。三是房产交易管理所2018年6月收退款3100元,已调账处理。四是电脑耗材和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合在一起报销的问题现已调整且形成固定资产,调整凭证号为2021年5月01号。五是生日蛋糕费用列入管理费用细目差旅费中,会计科目代码录入错误,现已更正调账处理。六是家园建设测绘队相关人员从差旅费中列支车辆费用1510元,已于2021年9月18日退回家园测绘队账户。七是因经住建局统一安排,将属于造价站产权的房屋由政和县家园测绘队与福建环闽造价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进行出租,房屋由政和县家园测绘队收取。造价站和家园测绘队同属于住建局下属单位,加之住建局当时有对下属单位收入进行统筹,造价站经费不足由住建局补助,所以造成房租由家园测绘队收取,主要原因是当时财务制度管理不严,发生无依据收取房租。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和县非生产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人综〔2011〕96号)文件要求,继续加强规范财务管理。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中心区机械车库配电房及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方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应核减劳保费用4815元退还给国投集团。二是严格工程验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重新认真修订《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零星工程管理办法》,杜绝对对工程验收存在的盲点和漏洞。三是政和县高速链接改造工程完工后由城投公司多次与施工方沟通联系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于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多次发函给施工方,要求施工方将结算资料报送城投公司以便送审。截至目前,城投公司仍积极与施工方进行对接,加快项目结算。四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并进行自查,对其他项目合同认真检查。对相关项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进行更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通报警示教育学习。2021年以来共组织开展通报警示学习教育10次,学习典型案例的通报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二是根据南平市住建局关于《南平市住建系统“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廉政教育月,于1月29日召开了政和县住建局党组“廉政教育月”动员部署会,制定了《政和县住建系统“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利用宣传栏、LED、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三是2021年5月以来开展日常廉政谈话13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局领导班子针对各分管领域工作岗位风险点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四是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对接,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推动党内监督有效覆盖。关于相关人员的违建问题,已督促其整改到位,于2021年1月7日缴纳行政处罚款15.036万元。五是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责任,并不定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021年7月20日住建局党组召开干部职工廉政警示会,并多次通报典型案例,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住建局党组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

2.关于党组核心引领作用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1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修订《县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政和县住建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规则》等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规范住建局各项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要求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关于2020年9月23日局务会研究人居环境整治帮扶补助资金100万元以公开招标方事宜,已重新提交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制定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人,按规定时间节点抓好落实。二是根据新一届班子到位重新修订《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政建党组〔2021〕31号)和《局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各党支部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党建工作。三是2021年6月3日,召开支部书记联系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制定了《住建局机关党委对局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加强检查指导,根据局党组成员挂点联系支部制度,定期对下属党支部进行督查检查。四是认真按照《党章》规范党组织设置,同时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沟通协调,落实有关整改要求,县住房保障中心支部党员数5名,于2021年8月26日将5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分别转入所在单位党支部,该支部已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于2021年10月28日撤销该党组织;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启动改制工作,其党员组织关系后期将按照企业改制后进行分流转接;按照《党章》规定,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会于2022年3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同意相关人员免去中共政和县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副书记及支部委员职务,并提交局党组研究批复。局党组于2022年3月9日召开党组会议,经研究决定,免去相关同志支部副书记及支部委员职务(政建党组〔2022〕6号)。五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条例》进行选举,机关支部已于2021年5月严格按照《条例》重新实行差额选举和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质监站支部进行自查并查缺补漏,严肃党内生活,今后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已于2021年7月26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2021年6月30日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是在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引以为戒,杜绝再犯类似错误,并责令其进行修改。四是2021年7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党组书记带头,班子成员逐一作检视剖析,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要求各支部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重新进行梳理和修改,认真对照检查逐一开展相互批评。四是2022年3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进行整改,已于2021年6月17日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局机关支部认真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补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检查材料。

4.关于党务工作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常态化支部书记联席会,加强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既要对照标准,又要结合岗位实际抓实业务工作,针对未撰写党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党支部开展自查,按时限要求各支部已补齐,并做到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在今后工作中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每一项工作。局党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住建局实际制定《2021年县住建局党组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建党组〔2021〕22号)。二是于2021年5月21日将相关人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履新单位党组织,及时做好党组织转接工作2021年以来组织关系转接15人。三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水平,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使用统一印制的会议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工作流程。四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发言并表决的记录错误进行整改,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五是2021年7月组织学习《党章》《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局属各党支部严格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核算党费收缴额度,局机关支部于2021年7月缴足了差额党费。

5.关于内设机构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政委办发(〔2019〕21号)文件核定住建局内设股室为8个,我局已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建设工程管理股、人民防空股、乡镇建设管理股、房地产市场股、财务审计股7个股室,机关党委已于2021年6月11日成立。目前住建系统共8个机关股室,7个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政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政和县房产交易中心、政和县住房改革服务中心、政和县住房保障中心、政和县建设工程造价站、政和县村镇规划设计室。

6.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评先评优工作流程,2021年4月7日召开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对局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于4月12日提交局班子会研究通过,确定优秀等级,并进行公示。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配工作的意见》(政委组综〔2019〕32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组织考察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工作;2020年8月7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二层班子岗位调整事项及人选,当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新拟任二层班子人选进行测评;8月11日进行任前谈话,8月12日进行公示。三是进一步健全选人、用人制度,靠制度管人,下属单位招聘事宜统一上报局党组,经会议研究通过,实行统一公开招聘。四是严格按照《政和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意见(试行)》(政委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制定《关于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的劳务派遣期满人员,于2021年12月办理劳务派遣人员相关合同手续。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存在形式整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反馈会后立即成立住建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住建系统巡察整改工作对接、检查督办等各项工作。坚持结合局工作实际,将巡察整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标对表抓整改落实,坚决防止巡察整改形式化。二是从严从实推进。住建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回头看”县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三是深化整改成果。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同步开展举一反三,发现类似问题迅速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局发展的强大动力。

2.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担子,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二是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切实以这次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实践的有效举措及时上升为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做到即知即改,相关责任人对往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订正,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同时,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所属党员对近年来个人撰写的心得体会、发言提纲等材料进行自查,发现内容错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的立即订正。

3.关于整改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学习领会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坚决落实整改的责任意识,制定全局整改工作方案,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整改实效。二是构建长效机制,规范日常管理。坚持边抓整改边建章立制,本着务实有效、便于操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制度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财务人进行清查账目,清退兼职取酬款,今后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需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时收集存档,过程长期未结算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城投公司多次与施工方沟通联系对该项目进行验收,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多次发函至施工方。经多次催促,施工单位已于2022年3月2日将相关报送国投公司,目前正在办理结算中。

整改时限:2022年9月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局将以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制度落到实处,防止问题反弹。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对已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使住建事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努力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 3322993;通信地址:政和县胜利街319号建设大厦;电子邮箱:zh3322993@126.com。



中共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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