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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和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回头看”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4-22 11:16:11 来源: 县林业局  责任编辑: 余长青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回头看”巡察。2021年5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县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立行立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林业局党组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长张胜安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共召开7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督促工作进度,会诊研究解决问题,既确保了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进度推进、整改问题的解决,更确保了整改质量和成效。2021年6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围绕问题清单,剖析各自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分解细化方案,逐项落实要求。研究制定《政和县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回头看”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政林组〔2021〕18号)、《“回头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对于反馈意见的4个方面18项43个具体问题,每个问题都研究明确了具体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班子成员根据“问题清单”,带头认领整改责任,紧抓各自分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组织逐项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个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跟踪落实、督促反馈,推进43个问题按照目标要求全面整改到位。

(三)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整改成效。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措施、一名责任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注重研究推进、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问题,确立阶段性目标,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对已整改到位、能形成长效机制的,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固化整改成果。对于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责任单位及时汇报,党组及时召开专题整改会,研究解决、推进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加强跟踪督促,对各责任单位整改进度、质量、效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股室和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心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开展,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松源国有林场等基层党支部的督促指导,推进基层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采访实录,引导干部职工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二是深化学习研讨,2021年7月13至15日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党组主要领导带头,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推动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三是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充实资源管理人员力量,健全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强化林木采伐伐前设计审批、伐中监督、伐后检查等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严格林业执法,守牢生态红线。

2. 关于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林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要求,推动领导干部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履行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的工作责任,自觉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到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与林业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评。三是制定《政和县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加强对林业网络平台管理,维护网络安全。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党委班子成员挂点支部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班子成员认真上好挂点支部党课。针对主题教育党课材料未紧密结合个人调研报告的问题,要求相关班子成员重新修改撰写。二是推动基层党支部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6月16日,机关一支部结合建党100周年,到革命纪念馆现场参观学习、重温誓词、开展“践行初心使命,我与祖国共前行”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挂点支部制度,2021年2月10日,召开2020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7月下旬,林业局下属11个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挂点领导切实加强了对挂点支部会前材料的审核把关和会中指导。

4.关于机关党委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党组工作部署,扎实履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党建责任清单,2021年共召开3次专题党建工作会议,研究党建工作问题,推进党建工作开展。同时落实好党建体检会诊、班子成员挂点支部等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检查,推进基层党支部不断加强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提升林业系统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5.关于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林业企业签订目标责任状,强化对林业企业重点工作的管理,由产业股牵头,研究制定企业发展激励机制,激发企业、职工发挥创新创造精神,引导森工企业利用现有资源资产,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优势,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确保国有资产保持增值,积极研究探索林业企业长远健康发展思路和办法。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林业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机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护林员“乡聘、站管、村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效果和监督工作,加强“日巡、月查、季评”考评制度的落实力度,充分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发挥管护系统“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全覆盖执法监测监管体系效力,及时发现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监测执法机制,有效提升森林资源监管水平和能力。建立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林地用途管制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强化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修复,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局党组副书记对办公室、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思想认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在今后工作中做到细致、严谨、规范。二是严格文件审核、签发、登记、制作与下发等程序,制作文件签发单,拟稿人拟定文件初稿后,交由分管领导核稿,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做好每个环节的严密把关。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中共政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配工作的意见》(政委组综〔2019〕32号),制定《中共政和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局属事业单位、森工企业人事(任用)制度》(政林组〔2021〕25号),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2.关于信访件办结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9年未办结的20件信访件逐件核实,现已办结16件,剩余4件已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按序时进度推进。一是星溪乡富美村村民与稻香茶场场民竹山纠纷信访件,根据林权纠纷调处属地管理原则,由信访人到星溪乡政府先行解决林地林木纠纷,待权属确定后,林业执法大队根据权属所属,依法对砍伐毛竹之事进行执法处理;二是外屯乡外屯村村民反映“本人造林的林子被登记到他人名下,石屯镇石门村村民反映造林山部分被石门林场和石门村村民做去”等两件信访件,该两起信访件涉及林权登记核发工作,因林权登记职能已划归不动产登记部门,已引导信访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核实,林业局下属单位将积极配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相关核实工作;三是星溪乡地坪村村民反映其“林权证、林权图位置有偏移,要求更正”的问题,我局于2021年12月2日派遣工程师前往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照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办结。四是明确责任,由责任领导牵头,指导相应问题的核实整改,建立健全信访台账,及时办结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问题清单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督促相关单位针对无事由出差、无依据报销等问题进一步核实并作出情况说明,主动清退相关费用。二是严格落实好财务检查制度常态化,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严肃责任追究。2021年,林业执法大队两名职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并在林业系统内部进行通报。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仍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木材加工厂查找补齐了工会福利和值班补贴有关票据,同时对木材加工厂厂长、会计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白条入账报销的费用,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附上合同、验收单和结算单据,并举一反三,对账目进行全面校对,避免类似错误发生,同时对没有严格按照会计规章制度办事,造成会计凭证手续不齐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大额现金支付未经审批问题已找到当时的领导审批单,同时对财务现金支付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今后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四是工会经费发放不合规的问题,要求局工会和财务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规定,对现有工会经费使用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各项工会支出,同时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方案,规范做好林业系统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工作。五是根据上级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局机关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根据工作需要购买电视空调设备,主要用于局会议室、森防站等办公设备采购,属办公设备投入和林业宣传用途,符合项目使用要求。六是已按要求将相关资产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同时要求财务和办公室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入账,避免出现固定资产损失。七是制定完善《2021年林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政林综〔2021〕21号)和《2021年林业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政林综〔2021〕22号)等财经制度,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将问题清单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执行。

5.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薄膜型智能温室项目和2019年沿路森林景观带项目进行一一复核,已提交相关验收的预算书、合同书、完税票据和资金拨付的依据文件。二是规范工程管理。举一反三,对所有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对工程规范管理的执行和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不出现违规行为。

6.关于县国有储备林精准提升工程项目商品林赎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部分赎买的申请书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甚至存在漏填现象的,组织人员及时补充整改到位。二是组织业务人员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和复印各赎买宗地的村委会《证明》和《宗地附图》,进一步完善档案材料。三是对所有的赎买山场材料进行筛查,林权出让未涉及村集体林木资产转让的,做出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关依据文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仍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督促执法大队党支部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机关一支部等党员人数超过20人的支部,合理划分党小组,认真落实好召开党小组会议等工作要求。三是加强组织阵地建设,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松源国有林场、石门国有林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规范建设好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等。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林业局党组议事制度》(政林组〔2021〕26号),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制度,规范议事程序,严格遵循“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制度要求。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要求,提高会议记录人员文字工作能力,提升会议记录水平,会议由专人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个党组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

3.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要求,紧密结合分管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日常廉政谈话工作,规范做好谈话记录。局党组班子成员2021年共开展各类谈话119人次。二是加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廉政学习教育,深刻吸取林业案件教训,按照县纪委监委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制定下发《政和县林业局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方案》(政林综〔2021〕31号),开展专项作风建设整顿,认真开展林业警示教育。

4.关于监督指导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班子成员挂点支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落实党建体检制度,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督促执法大队党支部完善换届选举材料,严格规范选举制度要求。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督促指导,重点督导机关第二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林贸党支部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加强对老干支部的联系指导,指定专人协助老干支部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加强流动党员联系管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整改成效。三是主动对照认领,要求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的3名班子成员重新修改撰写,同时举一反三,对历年述责述廉报告撰写情况开展认真检查,并在今后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述责述廉述法的重要内容。

2.关于落实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检查指导,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严日常学习教育,抓实专题学习研讨,挂点领导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开展日常廉政谈话,督促裕泰公司党支部对2019、2020年度“一月一主题”等专题进行补学,并在今后严格落实好各项学习制度和要求,扎实开展好日常学习教育工作。二是开展林业作风纪律整顿,制定下发《政和县林业局干部作风建设整治方案》(政林综〔2021〕31号),开展专项作风建设整顿,加强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筑牢干部职工守法作风整顿底线。三是制定《2021年度政和县林业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政林综〔2021〕76号),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日常效能检查,严明纪律制度。

3.关于落实整改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剖析,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一件一件抓整改、一条一条抓落实,确保每个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二是强化对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好班子成员挂点支部制度、党建季度督查会诊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机关党委抓党建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党建体检,常抓不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对于规范林业制度执行、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林业任务目标完成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但这些成果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回头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政和林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持续狠抓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强化问题导向,树牢整改意识,持续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8项43个具体问题,持续推进,确保整改达到全面彻底、高标准、高质量的目标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成效。

二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及时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和县林业局党组议事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落实“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五抓五看”工作机制,传导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抓党建工作的责任压力。从严从实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生活制度,发挥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推进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宗旨意识、筑牢底线意识,落实“三比三提升”工作要求,融入县委提出的“2+3+4”现代绿色产业体系中,为谱写新时代政和林业建设新篇章主动作为、奋发进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 3336569;通信地址:政和县中原路3号;电子邮箱:zhlyj168@163.com。



中共政和县林业局党组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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