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鉴于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依法严厉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对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上海、泉州等重点地区入(返)政人员、疑似阳性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次密接人员,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依法实施跟踪随访、防疫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擅自脱离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2.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拒不配合防疫人员做好核酸检测、体温检测、人员登记、健康码检查、轨迹核查、车辆检查、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3.鼓励广大群众依法举报以下三类人员:①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上海、泉州等重点地区入(返)政,未向目的地村(居)或单位主动报备人员;②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③未严格遵守健康管理措施的入(返)政人员。发现有以上情形人员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599-3370828或110),报告相关情况。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单个案例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同一对象有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同时,对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政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