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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10月21日,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认真梳理城区较大化妆品经营单位信息,确定检查对象,并进行逐户走访。针对化妆品店容易出现标签不规范和过度宣传等问题,特别是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的规范使用,要求商家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履行索票索证义务,建立台账,督促商家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期间,执法人员还向商家宣传2021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此次行动,结合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停止销售35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报内容,共检查经营单位10余户,未发现经营通报产品。(刘思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