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公安局发布《政和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决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广辟犯罪线索来源,及时抓捕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政和县公安局决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线索举报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政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0599-110;刑侦大队:0599-3328110。 2.网络举报:关注"政和公安"微信公众号:pazh110,进入公众号后直接输入内容发送或在公众号内留言举报;通过新浪微博@福建省政和县公安局进行举报;将举报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hgabgs@126.com进行举报。 3.来人举报:可直接至政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各派出所进行举报。 4.来信举报:信件寄至政和县中元路302号(政和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53600。 奖励标准 按照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一)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二)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三)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类犯罪团伙具体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四)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涉恶常见各类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3000元。(五)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5000元;破获一般涉恶刑事案件或抓获其他黑恶势力在逃犯罪嫌疑人提供关键线索的,奖励人民币1000-3000元。 奖金领取方式 (一)举报人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二)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顺携带举报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三)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提供的密码),并简述线索内容。严禁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政和县公安局 2018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