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 “亲情暖政和--红红火火过大年”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级文明单位: 根据市委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宣传十八大、亲情暖闽北--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元旦春节节日氛围,决定在全县城乡组织开展“亲情暖闽北--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一、活动主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浓郁氛围,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亲情暖政和--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导,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助春运、献亲情、送文体、美环境、保平安为重点,组织动员志愿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县上下形成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喜人景象。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月上旬至2013年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紧紧围绕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的节日主题,扎实开展以送温暖、送文化、送卫生、送科技、送平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传递亲情友情,共享和谐美满的幸福生活。 (一)广泛开展“情暖政和、文明关爱”志愿服务。 1、深化拓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社区志愿者采取结对帮扶等方式,积极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维修、生活帮扶、清洁卫生、采办年货等服务,到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开展慰问、拜年、联欢等活动。发动文明单位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对帮扶,在元旦春节时给他们赠送春联年画,提供必要的物质或资金帮扶。(牵头单位:各级文明办、县民政局) 2、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助残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游园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帮助他们张贴春联,置办年货。(牵头单位:县残联) 3、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组建“春运志愿服务队”,深入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做好春运安全宣传,帮助农民工订购返乡车票。在长途汽车站及车票代售点设立志愿服务站点,为长时间排队买票、候车的群众提供热水、板凳、雨具和应急药品及其它相关服务。在车站、公交枢纽提供出行咨询、候车引导、行李运送、照顾老幼等志愿服务,在农民工返乡道路沿线设立休息站,方便农民工平安顺利返乡。(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交巡警大队、车站) 组织志愿者积极参加企业、社区开展的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为在打工地过年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参加公共文化活动提供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各社区) 4、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陪同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做游戏、聊天交流等,和他们交朋友、做伙伴,倾听他们的诉说、心声和愿望,帮助他们与父母进行电话、视频等沟通,促进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培养健全的人格。在元旦春节时,为他们提供图书、玩具、文体用品、生活用品、亲情电话卡等物资捐助,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的节日。(牵头单位:教育局、团委、妇联) (二)广泛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 1、组织开展送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以“志愿服务•喜庆欢乐”为主题,组织文艺志愿者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义务为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放映优秀电影、赠送春联年画。依托各级文化站、群众健身广场、社区活动场所,组织群众传唱红歌、诵读经典,举办笔会、读书会、票友会等文化娱乐及各类节日民俗活动。(牵头单位:广电局) 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社区体育指导员、运动员和体育院校师生深入城乡基层,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提供健身指导,普及科学健身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加健身活动。(牵头单位:文体局) 2、组织开展送卫生志愿服务活动。 持续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明单位志愿者利用双休日到城区主干道、公园亭台楼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清扫垃圾,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努力营造洁净舒适、美丽宜人的公共环境。(牵头单位:文明办) 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美在家庭、美在社区”活动,结合春节“除尘”习俗,组织居民整治卫生死角,做好公共环境卫生。动员社区志愿者担任保洁员和卫生监督员,及时清理燃放烟花爆竹后的残屑和废弃物,保持社区干净整洁。(牵头单位:各社区) 组织医疗志愿保健服务队下乡、下社区,为广大人民群众送药、义诊,宣传科学生活常识,引导人们在节日期间科学饮食、健康生活。(牵头单位:卫生局、红十字会) 3、组织开展送科技志愿服务。 组织科技志愿者开展“低碳生活、从我做起”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发放科普宣传单、科普图书,更新科普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健康、低碳、科学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牵头单位:县科协) (三)组织开展送平安志愿服务。 以“志愿服务•平安守望”为主题,组织平安志愿者积极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等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组织消防志愿者指导人们正确使用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知识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 组织红十字志愿者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牵头单位:红十字会)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亲情暖政和--红红火火过大年”志愿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要把这项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根据全县总体安排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任务分解,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增强活动的整体效应。要立足基层,面向大众,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上下呼应、全民参与、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精心设计,务求实效。各级文明单位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活动项目,使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现代过节方式,符合人际交往习惯,符合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各单位开展志愿服务队伍要有单位志愿服务旗帜、有志愿服务帽子、有志愿服务项目,保证志愿服务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配合,充分运用媒体,包括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对元旦、春节期间的志愿服务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做到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字、活动有照片,努力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请各级文明单位要认真部署落实,并于2013年2月28日前将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亲情暖闽北--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县委文明办。联系人:陈敏;联系电话:3321716;电子邮箱:zhxwgh@126.com。
中共政和县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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