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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政协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的通报

2021-06-30 16:34:07 来源: 县政协  责任编辑: 余长青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16日至7月1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政协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部署,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于2020年9月27日巡察反馈会后,我机关迅速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会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落实整改工作与促进政协工作高质量开展相结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剖析研判,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成立了由县政协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委室、整改时限等,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同时定期召开会议,全面了解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会商整改存在的难点、研究评估整改成效,部署下阶段工作,真正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细、落实。

(三)注重举一反三,持续推动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要求各委室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工作情况和制度运行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和剖析,修订完善相关制度4项,对照整改要求和有关标准,制定新规章制度3项,并针对问题反映出的漏洞和环节,探索有关体系机制的完善升级2项,深入推进过程完善,力求长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上级会议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0日上午组织政协机关党支部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2月21日下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并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对支部学习内容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细化政和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学习方案,完善机关支部学习制度,积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学习自觉性,确保学实学透学出成效。三是10月20日下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9〕16号),并结合政协实际提出贯彻要求。12月14日在县政协常委会议上书面传达了《中共南平市委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并在12月17日县委常委会上,传达《中共南平市委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发〔2020〕11号)文件,提出政协贯彻意见。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政和县政协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机关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组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修订为“机关党支部每年要定期向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目前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汇报范畴内,并于2021年3月9日向党组汇报2020年度县政协机关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共政和县政协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政协政和县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政和县政协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政协政和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将县政协机关每半年至少向党组汇报1次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内容添加至《中共政和县政协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政协政和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三是持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争取2人落编信息宣传服务中心充实社情民意信息队伍,2020共编报社情民意信息32篇,被全国政协采用1篇、市政协采用5篇,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4篇,其中信息员报送的12篇,被采用的3篇。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为了避免网络上“抢米”谣言引发恐慌,以及当地百姓反映永辉超市物价偏高的问题,在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走访的基础上,编报了《应重视城关大米生产安全》《积极回应百姓关切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两篇专报信息,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分别作了批示,促进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及时消除民众思想顾虑。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共政和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委办发〔2017〕14号)文件要求,2020年10月29日上午组织支部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合格党员’”专题研讨,会上,支部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一进行发言。二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学习研讨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县委要求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福建》、创建文明城市等专题研讨15次。

4.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上党课相关要求,2020年10月29日上午,机关党支部书记给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上《寻找服务差距,提升服务水平》专题党课。二是2020年11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按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进行党性分析,确保批评意见有“辣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2020年10月26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2019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九次会议精神,并观看了《学习弘扬廖俊波精神先进事迹报告会》。四是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结合政协实际,重新撰写了《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心得体会。五是机关党支部党员干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材料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研讨材料已进行修改补充。六是相关同志已认领问题,重新撰写《坚守纪律规矩、持续奋斗前行》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并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就该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5.关于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专题调研和“四联四促”工作,先后20余次组织政协委员和机关党员干部赴基层开展平安综治、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专题宣传,并选派多位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直接参与效能监督、文明创建等监督活动,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助力。二是2020年制定协商计划中专题协商民生类议题共有6个,占比50%,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还专题组织开展“关于我县粮食安全情况”调研,其中“高山生态农业发展”调研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了批示。三是持续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和政协委员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严格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责任制,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发挥政协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委员的带头作用,组织政协常委参观我县城市规划馆,运用微信公众号、委员工作群、短信、寄信等多种渠道报道助力抗击疫情和经济复工复产、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带头厉行节约等倡议书,鼓励引导政协委员参与中心工作。并计划在十届五次会议期间,组织全体政协委员视察我县重点项目,推动委员了解政和发展,增进委员参与中心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五是在筹备十届五次会议期间,筹备小组给委员寄发《关于印发<政和县政协委员履职和界别、乡镇(街道)联络组活动情况考核及“两先一优”评选表彰的办法>的通知》(政协字〔2019〕4号)文件,并以电话形式要求委员撰写提案,按时提交大会。

6.关于对政协委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政协政和县委员会关于印发<政协政和县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政协实际,更新了第十届县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同时设立委员工作室,建设完成政协书画工作室,切实加强委员沟通联系。二是2020年10月建立健全委员履职档案;三是通过微信群、寄信的方式,发送政协委员履职要求及应知应会相关学习资料,不断提升委员的履职能力。四是对外出流动委员具体情况进行摸排,对在外的26位委员建立台账,并出台了外出流动委员服务管理机制。

7.关于提案办理跟踪落实成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提案工作纳入各承办单位年度绩效考评和县大督查办督办事项,推动提案工作有效落实。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以来,经审查立案69件,交由25个部门和单位承办,目前提案已全部答复办结,其中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7件,占总数的53.62%,正在落实或列入计划落实的有25件,占总数的36.23%,因多种原因无法解决或暂时难以解决的有7件,占总数的10.14%。二是采取“重点提案领导督办、热点提案跟踪督办、难点提案持续督办”的形式,县政协主席会议从中确定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8个重点督办提案,由3位副主席分别带领提案者和有关承办单位深入实地调查研究,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确保提案办理落地见效,推动提案成果有效转化。三是开展办后评议,通过填写提案办理反馈表、现场协商评议等方式,对提案办理工作满意度进行打分,全年提案办理满意度达95%以上。四是开展评选表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严格筛选评审,评选了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等6个提案办理先进单位,提高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了提案工作真协商、真办理、真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学风文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政委组综〔2019〕11号文件要求对“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开展自查自纠,现已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补课。二是纠正了机关党支部2019年工作计划表述不当的地方,并进行举一反三,对本单位的内页材料规范性进行自查,对不规范的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健全办公室办文、办会制度,于11月17日上午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政和县政协机关工作规则(试行)》,开展规范收发文、文件编排等专题培训会,提高办公室人员办文办会的能力和责任心,并指定一名办公室人员负责发文、校稿、管理档案,确保出台的文件规范、符合要求。对2017年出现两份相同文号的文件重新按顺序排序,确保文件编排无误。四是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保密工作专题培训,安排一名办公室人员专门负责保密文件的管理。

2.关于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党支部文件和党员干部个人发言提纲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类似问题已更正。二是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学习,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确保撰写的文件符合上级文件精神,表述规范。

3.关于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清退超标准接待2831元和5名人员稿费5760元。二是严格按照省、市、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函接待,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接待次数。三是由办公室牵头,在机关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未发现存在超标准不规范接待的情况。四是于2020年11月17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核手续若干规定》《中共政和县委办公室、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和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和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并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报销。五是2021年2月23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他们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做到廉洁自律。

4.关于车辆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严格公务用车派车管理制度实行办公室统一派车,车辆维修报批统一有公车平台管理。二是按照上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委员视察所需大型车辆的租用手续,做到有租车协议,明确用车时间、地点和乘车人员名单。

5.关于财务管理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完成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分类制定了政协机关固定资产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于11月17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政和县政协办公室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会议结算报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21日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给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党课,深化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内涵的学习领会。二是规范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共开展支委会12次,组织开展支部党员大会及学习研讨共计15次,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三是10月29日组织学习政委工〔2018〕14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党支部纪检委员为组长的党建体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政协机关党支部实际,出台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党建体检”机制,目前已开展党建体检5次。四是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与联系富垅村党支部联合开展“学俊波精神,促乡村振兴”主题党日活动,宣讲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宣讲和座谈会3次,人居环境整治4次,帮助谋划发展葡萄产业,助力村财征收。与联系的南门社区党支部联合开展送学5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16次,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更具活力。五是10月20日上午组织政协机关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0月29日组织政协机关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了换届程序和人数。六是结合政协实际,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党建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计划目标。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批评意见有“辣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11月10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共有党员17人,请假3人,实际到会参与评议14人,按照优秀党员不超过三分之一原则开展评议,评选出了5名优秀党员。三是按照《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总要求,完善政协关于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政治生活严肃规范。四是11月10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建党务知识培训,特别强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概念,提升机关党员正确认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概念。五是认真做好县政协机关党支部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相关工作,发放征求意见表23份,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0日上午组织政协党支部机关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2020年12月21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支部书记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支部党建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日常廉政谈话制度,引导班子成员加强谈话针对性,注重结合谈话对象岗位特点开展廉政风险谈话,目前已开展廉政谈话23人次。四是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带头落实日常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的与委办工作人员,特别是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及集体等多种形式的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4.关于党务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机关支部所有党员的党员证开展自查,对填写不规范、记录不全的已及时整改,指定了支部组织委员专门负责党员证的填写工作。二是完善2019年9月30日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三专题学习会的主持人、记录人,并对机关会议记录开展全面自查,认真补全会议记录,规范记录内容,推动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5.关于效能建设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0日下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政和县政协机关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机关干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请销假制度。二是重新制作签到表格,增加签到时间一栏。三是安排办公室专人管理考勤记录工作,及时做好干部去向登记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持续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党内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机关党支部党员和委员党员教育管理,丰富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始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制定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推进政协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完善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紧扣中心认真履职尽责,切实为全方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321351;通信地址:政和县南大街33号;电子邮箱fjszhxzx@163.com。



政和县政协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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