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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供销社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1-27 16:45:45 来源: 政和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 刘永锋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6月28日至7月27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政和县供销社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县供销社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2019年12月12日召开巡察反馈会后,12月13日立刻召开研究部署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供销社主任任组长,明确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分析梳理,制定《政和县供销社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7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落实落地。

(三)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整改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反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倒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供销社内部管理制度,把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双管齐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严防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核心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领导队伍建设。县委县政府已于2017年10月和2020年6月对供销社班子进行了两次调整,并成立县供销社业务班子,明确分工,加强业务班子的交流配合,有序高效地开展供销社各项工作。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二等奖。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振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2020年《政和供销》已发布31条简讯,部分信息也在“政和县供销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三是积极作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新项目落地,实施品牌兴农战略。2019年引进中国(政和)白茶城项目,项目于2020年7月7日封顶,计划将于年底前建设交付,2021年春茶上市前正式运营。2019年实施果品大楼日用消费品超市建设项目,现已竣工,供销华铺超市已于2020年9月26日正式开业运营。2020年积极对接省供销集团,成功引进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福建福供智慧农业产业园项目),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同时,县供销社正在策划引进中国白茶研究中心,将继续保持对接联系,争取项目尽早落地建设。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供销社主任已在2020年3月31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二是于2017年12月25日制定《政和县供销社“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会议决定。巡察反馈至今,果品大楼外立面维修改造、扶贫资金拨付、店面租赁、中国白茶城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都有经业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加大对《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学习,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认真执行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评先评优程序要求,做实事前征求意见、酝酿准备等工作。从2018年开始,已按程序规范开展优秀考核推荐工作,采取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评先评优,投票结果公示结束经班子会研究同意后,上报人事部门。同时,规范会议内容记录,做好考评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四是制定《政和县供销社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坚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原则,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完善会议内容的记录和会议签到等工作,并做好存档。

3.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扶贫责任意识。2019年11月1日组织全体挂钩帮扶干部开展挂钩帮扶责任人业务培训,学习扶贫政策,进一步增强扶贫意识和扶贫业务能力。二是强化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组织挂钩帮扶干部每季度深入叶甘地村、前山村开展对接帮扶,详细了解困难户的家庭情况和脱贫需求,制定脱贫计划,帮助落实贫困户各项政策性补助,通过入户慰问,送去扶贫资金、粮油等物资帮助困难户,进一步核查两本扶贫手册,完善信息档案并帮助发展生产。2019年至今,先后8次前往挂点贫困户家中走访。2019年县供销社分别给予叶甘地村1万元、前山村5000元的扶贫资金。三是建设中国白茶城、澄源供销社农副产品市场等惠农项目,为贫困户提供交易平台,提高贫困户收入。

4.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政和县供销社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供〔2018〕34号)文件精神,要求基层社及社有企业即刻开展线索摸排工作,立即反馈,2019年12月,基层社及社有企业已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表上报至县供销社。2019年3月,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问卷调查,签订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承诺书,并于7月19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2019年至今,先后4次深入石屯镇工农村、澄源乡澄源村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0年政和县供销社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二是根据学习内容将学习对象范围扩大至基层社、社有企业以及成员社,党组织关系在地方党委的开放办社及成员社参加地方党委学习,社有企业未成立党组织的,直接参加县供销社学习,确保学习全覆盖。三是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摆脱贫困》等,要求全体在职党员都要书写学习心得。四是制定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和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的通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延伸到基层社、社属企业和部分成员社。2020年至今,县供销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部分基层社学习相关内容30余场次。

2.关于“两学一做”教育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纳入学习计划中,开展廖俊波精神学习研讨活动,加大政策宣传,积极营造学习浓厚氛围。2019年3月1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7月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11月2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9年至今,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和集中研讨共80余次。二是加强信息报送,2019年至今,《政和供销》宣传简报共印发16篇党支部学习简讯。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19年班子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内容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二是2019年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及时向县工信商务局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三是坚持“六个纳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建责任范畴、综合目标管理、年终绩效考评和党纪督查范围。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共政和县委办公室 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政和县委组织部政和县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股级干部选配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委办〔2014〕18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规范人事任免流程。二是针对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完善相关材料。三是针对非公职人员管理集体资产的问题,已免除东平供销社主任职务,并加强对基层企业监管,制定《政和县供销社收支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审批权限,强化财务监督,不定期对基层供销社开展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防止供销社集体资产流失。

2.关于党的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支委会,每月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每年精心为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支部活动图文资料的收集整理。2019年党支部书记、党委挂点领导、县社主任为全体党员上党课共3次。2020年至今,召开支委会8次,党员大会5次,上党课1次。二是相关责任人已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主动认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检查,要求以个人工作总结代替对照检查材料的两位支委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将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整理存档。四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开展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认真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建立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对会议材料进行整理归档。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与会人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按上级要求和党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评选出优秀党员,及时将评议结果公示,做好相关原始材料的收集和存档。2016年度的民主评议只将优秀党员的评议表归档,现已将其余评议表全部归档,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表未归档,现已将评议表全部归档,2019年度的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已公示,并评选出3名优秀党员(优秀比例15.8%)。

3.关于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完善党支部会议内容的记录和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关于2013年10月讨论恢复党员陈某的权利事项时,陈某提出申请后并退场,但会议记录中并未体现,陈某已对此事项进行了说明。三是负责党费收缴的党务工作者已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讨。四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提出严厉的批评并即刻整改落实到位。自2019年以来,县供销社党支部已按照《党章》规定收缴党费。五是经核实,2018年度党支部活动原始记录遗失,现已将活动原始记录找齐并装订成册归档。同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将各类会议活动记录分类记录,2020年已建立相关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供销社业务班子会议、党支部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内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反思,加强学习,杜绝抄袭。因相关责任人已调离本单位,故责令县供销社办公室今后要加强对相关材料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问题清退工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刻组织进行清退,已清退13410元,并上缴国库。二是对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2名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问题,及时将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四是严格按照《中共政和县委办公室、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和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委办〔2019〕55号)的要求执行,规范接待审核、报销程序和用餐标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压力传导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019年至今,县供销社主任日常廉政谈话4人,2019年至今,开展典型案例学习7次。并分别于2019年3月15日、11月20日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对党纪政务处分的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三是加强纪律规矩教育。以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围绕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学习讨论、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2019年至今,共组织开展反面典型案例学习讨论7次、干部警示教育1次,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会议4次。

2.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供销社主任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讨,并提出整改措施,对党员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消除,深化实践“五抓五重”要求,强化日常教育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2019年4月8日、11月22日县供销社主要领导分别对城关中心社主任和县社果品大楼在建工程管理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指出在房屋出租和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提醒严禁接受承租方和工程施工队的送礼和宴请。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效能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和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出勤考勤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迟到3次以上的,主要领导将对其进行谈话处理;对于没有填写《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单》备案的,一律视为旷工,考勤情况将与个人绩效工资和年底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已对2019年7月16日迟到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

3.关于述责述廉述法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驰而不息查纠“四风”问题,加强学习,提升文件材料撰写能力,强化对材料的审核,杜绝类似错误的出现。要求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存在表述不准确的同志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吸取教训,避免今后再次发生类似的问题。2019年度将4位科级领导干部列为述责述廉(述法)对象,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期间主要领导对述责述廉述法情况进行了现场点评。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政和县供销社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供销社资产管理依据、管理范围;规范供销社资产购置、处置程序;加大供销社固定资产维修、租赁管理力度。不定期对基层供销社开展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审查基层供销社固定资产维修、租赁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清退,已清退24575元,并上缴国库。二是对出现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2名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来执行,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高廉政风险的防控能力。三是严格按照《中共政和县委办公室、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和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委办〔2019〕55号)的要求执行,规范接待审核、报销程序和用餐标准。四是严格按照《政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和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政财事〔2014〕8号)和《南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出差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南财行〔2016〕13号)文件标准报支差旅费。五是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更严谨、更规范。

3.关于以项目名义装修店面问题

整改情况:终止与政和县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门店现租户的租赁合同,于2020年12月底前收回该处店面,今后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加强项目的管理和实施,避免再次出现类似事件。

4.关于社会保险资金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缴交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19年7月24日将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72816.87元补缴到位。2019年7月至今,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已全部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由个人足额缴纳。

5.关于虚列维修人员培训申报补助款问题

整改情况:县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行业协会计划于2020年11月、2021年3月举办2期家电维修培训,每期培训预算约9500元,规模15-20人次,通过对综合维修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壮大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队伍。

6.关于大额资金定期存款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7月12日已将200万元定期存款及利息89154.39元转存政和县供销社基本存款活期账户,今后县供销社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管理将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库〔2017〕24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落实问题整改方面

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13日召开县供销社问题整改专项研究部署会,成立以县供销社主任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项问题逐条分析,明确责任人、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将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关于600元的下乡补贴已于2020年1月8日清退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非公职人员管理集体资产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免除东平供销社主任职务,计划于2020年12月份将东平供销社纳入城关中心社统一管理。二是加强对基层企业监管,制定《政和县供销社收支业务管理办法》,不定期对基层供销社开展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三是加强对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审批权限,强化财务监督,防止供销社集体资产流失。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二)关于以项目名义装修店面问题

整改措施:终止与政和县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中心门店现租户的租赁合同,于2020年12月底前收回该处店面。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三)关于虚列维修人员培训申报补助款问题

整改措施:县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行业协会计划于2020年11月、2021年3月举办2期家电维修培训,每期培训预算约9500元,规模15-20人次,通过对综合维修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壮大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队伍。

整改时限:2021年3月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纵向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更注重源头预防和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社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会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提高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三)推动供销事业发展。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果,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政和县供销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市供销社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中国(政和)白茶城项目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和供销社综合改革任务,推进政和县供销社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9-3321080,通信地址:政和县熊山解放街83号,邮政编码:353600,电子邮箱:zhgx068@sina.cn。



政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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